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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综合之保险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资金运用率

【答案】资金运用率是指保险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投资总额占企业全部资产总额的比例。它是考核保险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它体现了保险企业的投资规模,从经济效益角度看,保险资金运用率不能直接反映保险投资

收益。但是,在一定条件下,保险资金运用的规模越大,则保险投资收益就越大; 反之,保险投资收益就越小。

2. 非现场监控

【答案】非现场监控是保险监管的一种方式,具体指监管机构通过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设定辖区内保险公司提供财务报告、统计报告、精算报告以及其他信息的频率和范围; 设定编制财务报告的会计准则; 确定保险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资格要求; 设定技术准备金、保单负债及其他负债在报告中的列示标准。保险监管机构要求保险公司就财务状况和业绩提供个别或全面的信息; 应当就向监管机构提供报告的会计标准的原则和条款做出规定; 应当要求保险公司使用连续、实际和谨慎的估值原则; 应当对辖区内保险公司财务报告中技术准备金和其他负债的列示标准做出规定:保险公司须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 保险监管机构可以要求一定级别以上的高层管理人员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可以要求对不准确的信息进行修正; 保险公司提供的信息中应包括对表外活动的详细描述; 保险监管机构应当建立高效的监管信息系统,对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和业绩进行有效监控; 保险监管机构有权亲自,或通过外部审计和其他机构对监管对象进行定期现场检查,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保险监管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提供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如果对财务报告产生疑问,监管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依靠其自身资源或雇佣外部审计师(精算师)对其财务报告中的特定项目进行审核。

3. 保险集团监管

【答案】保险集团是指由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监管机构监管的多个保险机构法人实体组成的,这些监管机构之间就需要进行跨国界和跨行业的协作。因此有必要就跨国金融集团监管机构之间的双边与多边协作与交流选择一种可行运作机制。受各国法律规定的影响,负责集团内各个法人单位的监管机构的目标和方法也不尽相同。因此,对于保险集团的监管多采用监管协调员机制。建立监管协调员机制,指派一人或若干人作为“协调员”,及时有效地进行信息共享的协调工作是比较好的方法。协调员一般可由实施综合监管的监管机构或负责集团内部最大机构的监管机构的官员来担任。

4. 现金流量表

【答案】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等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产生影响的会计报表。现金流量表是财务状况变动表的一种。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信息的会计报表,或者说是以现金为基础编制的财务状况变动表。

通过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可以评估公司在未来会计期间的现金流量,评价公司偿付债务及支付公司投资人投资报酬的能力,了解公司本期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中现金流量发生差异的原因,掌握本期内影响或不影响现金流量的投资活动与筹资活动等公司经营状况。

5. 团体万能寿险

【答案】团体力能寿险是团体雇主为其所属员工投保的一种万能寿险,是一种交费灵活、保额可调整,非约束性的寿险。保单持有人在交纳一定的首期保费后,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任何时候交纳任何数量的保费,只要保单的现金价值足以支付保单的相关费用,有时甚至可以不冉交费。而且,保单持有人可以在具备可保性的前提下,提高保额,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降低保额。

团体雇主一般不为团体万能寿险交付任何保险费,所以,团体万能寿险并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团体保险产品。不过,如果团体的规模较大,可以按该团体的经验数据收取死亡率费用,而且收取的管理费用比个人保险产品低。此外,如果员工离开该团体,他购买的团体万能寿险产品可以在该团体中继续保留。

6. 入账保费

【答案】保费收入一般是指入账保费。入账保费是保险企业在一定的时期内签发的保险单项下已经收到的和尚未收到的保费总额。由于各类保险业务具有不同的特点,其入账保费的计算也有所不同。

(1)非寿险的入账保费。非寿险的保费一般应在投保时一次交清,但也可分期交纳。因此,非寿险的入账保费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其保费收入总额是指该时期签发保单项下的全部应收的保费,包括己实际收到的保费和尚未实际收到的保费。

(2)寿险业务的入账保费。寿险的保费可以在投保时一次交清,也可以分期(按年、按季、按月)交纳。但是,与非寿险合同生效原则不同,寿险投保人的首期保费不能迟交,不能分期交。此外,投保人若逾期不交费,保险单即失效,补交保费及利息可复效。因此,寿险的保费按实收数额入账,即寿险的入账保费量按时期内实际收到的保费额计算。应交而逾期未交的保费不入账。

(3)储金性非寿险的入账保费。储金性非寿险的入账保费,就是储金在本年度内所生的利息。即使保险企业尚未与银行结账,也要按规定的利息率把储金在全年度内所生的利息入账,作为本年度的保费收入。

7. 不可抗辩条款

【答案】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为不可争议条款,其内容是: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保险合同订立之日起满2年后,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续期保险费,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的误告、

漏告和隐瞒事实等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合同订立的头两年为可抗辩期。在人身保险中,该条款的规定将保险人的这个权利限制在一定期间,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正当权益,防止保险人滥用最大诚信原则,随便解除保险合同。超过可抗辩期的保险合同,只有投保人有权终止,而保险人不得任意解除合同。该条款也适用于保单失效后的复效,复效后的保单在2年后也不可抗辩。

8. 溢额分保

【答案】溢额分保,即溢额再保险,是指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的再保险方式。溢额再保险与成数再保险相比较,其最大区别在于:如果某一业务的保险金额在自留额之内,就无须办理分保,只有在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时,才将超过部分分给溢额再保险人。也就是说,溢额再保险的自留额,是一个确定的自留额,不随保险金额的大小变动,而成数再保险的自留额表现为保险金额的固定百分比,随保险金额的大小而变动。

二、简答题

9. 简述健康保险的基本类型及特点。

【答案】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

(1)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它是健康保险的主要内容之一。医疗费用是病人为了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用,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医疗保险就是医疗费用保险的简称。常见的医疗保险有:普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手术保险以及综合医疗保险等。

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各种不同的健康保险保单所保障的费用一般是其中的一项或若干项的组合。

医疗费用保险一般规定一个最高保险金额,保险人在此保险金额之限度内支付被保险人所发生的费用,超过此限额时,则保险人停止支付,免赔额条款则是医疗保险的主要特征之一,在此基础上,比例给付条款经常采用。

(2)疾病保险

疾病保险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某些特殊的疾病往往给病人带来的是灾难性的费用支付。疾病保险的给付方式一般是在确诊为特种疾病后,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

疾病保险的基本特点如下:

①个人可以任意选择投保疾病保险,作为一种独立的险种,它不必附加于其他某个险种之上。 ②疾病保险条款一般都规定了一个等待期或观察期,等待期或观察期一般为180天,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