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624专业一考研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产品瑕疵
【答案】产品瑕疵,产品瑕疵是指产品不具有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瑕疵产品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规定。是区别于产品缺陷的法律概念。广义地说,是指产品不符合其应当具有的质量要求; 狭义地说,仅指一般性的质量问题,如产品外观、使用性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
2. 外资企业
【答案】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州习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资企业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种类型。
3. 调制法定原则
【答案】调制法定原则,是指政府的宏观调控应控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使政府的调控纳入法制轨道,必须在宏观调控法中确认政府依法调控的法定原则。其基本要求是:政府及其调控职能部门的调控主体资格法定,明确它们各自的法律地位; 各类不同宏观调控主体所享有的宏观调控权力法定,严格要求宏观调控主体在法律赋予的调控权范围内活动,禁止假借调控之名,侵害受控主体的权益,保障宏观经济健康运行和市场经济秩序; 政府调控方式与程序的法定。
4. 公司解散
【答案】公司解散是指己成立的公司,因发生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其积极的业务活动,并开始处理未了结事务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 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囚; 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
5. 投资管理制度
【答案】投资管理制度是指政府依法通过经济和行政手段的综合作用对投资活动形成制约关系,从而使投资主体的活动符合计划要求的内在调控机制。它主要由计划管理、财政管理和金融管理组成。
6. 特殊企业
【答案】特殊企业是相对于公司、合伙、一般国有企业、合作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等普通企业形态或形式而言的,是指依特别法、专门法规或行政命令设立和运作的企业。
7. 证券投资基金
【答案】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形式或投资组织,即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形成独立的基金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从事股票、债券等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有收益和承担风险。
8. 价内税、价外税
【答案】依据税收与价格的关系,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在征税对象的价格中包含税款的为价内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 税款独立于征税对象的价格之外的税,为价外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这种分类有助于认识税负转嫁和重复征税等问题。
9. 经济法的法域属性
【答案】经济法的法域属性是指经济法应当纳入何种法域,公法还是私法,甚至是第三法域。经济法律规范是以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这种经济关系具有特殊性,因此关于经济法法域属性也存在着争议。有主张“公法”,有主张“社会法”,还有主张不同于“社会法”的第三法域。
10.价格关系
【答案】价格关系是指与价格的制定、运行和调控、监督检查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称,它是价格法的调整对象。具体来说,价格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关系:一是价格的制定关系; 二是价格的运行关系; 三是国家调控价格总水平的关系; 四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及广大消费者对价格的监督检查关系。
二、简答题
11.简述违反专业服务中介组织监管制度的责任。
【答案】(1)违反专业服务中介组织监管制度的主要形式包括:①违反专业服务组织许可制度; ②违反专业服务组织内控监管制度; ③违反专业服务组织职业操守和行业规范。
(2)主要处罚形式包括:①警告; ②罚款; ③没收违法所得; ④全部或者部分业务停业整顿; ⑤吊销许可; ⑥取消专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仟。
12.简述我国对矿权的转让的相关规定。
【答案】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矿产资源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规定了探矿权和采矿权在限制条件下的转让。
(1)转让探矿权应具备的条件为:①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满2年,或者在勘查作业区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 ②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 ③已经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 ④探矿权属无争议; ⑤国务院地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转让采矿权应具备的条件为:①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的; 采矿权属无争议; ②已
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③国务院资源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探矿权或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探矿权申请人或者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减去已经进行勘查、采矿的年限的剩余期限。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13.简述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内容。
【答案】(1)为了保证现代企业制度的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国家利益,防止企业在实行公司化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必须坚持以下原则来加强国有股权的管理:
①要坚持国有资本的增值和高额回报的原则;
②要坚持与其他种类的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既要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也要防止各种损害国有股权的行为发生;
③要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在国民经济的重要领域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要保证国有股权的控股地位。
(2)做好公司国有股权的管理工作,应当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①要做好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主要是协助公司创建人制定好公司设立的总体力一案,审定进入股份制改造的国有资产范围,做好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工作,明确国有股的持股单位,审定净产折股方案,或者溢价发行方案等。
②要做好公司设立后的国有股的管理工作。
主要是建立公司国家股档案,包括国有股股本总额的比例,年度国家股股利收缴的情况,监督国有股的持股单位和公司的股权管理工作,保证国有股收益能及时足额收取、上缴,合理支配使用。
14.简述经济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
【答案】(1)维护公平竞争原则是经济法反映社会化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理念的一项核心的、基础性的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的要求不仅直接体现在竞争法一一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而且在经济法的各项制度诸如发展计划、产业政策、财政税收、金融外汇、企业组织、经济合同等制度和具体执法及司法中,都必须考虑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问题,政府的经济管理和市场操作也应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违背和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客观法则。
(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和制度的出现,是通过国家的“有形之手”来纠正市场“看不见的手”所导致的弊端,同时又力求使“看不见的手”在最大范围内、最高程度上发挥作用的产物。以自由竞争和自由市场排斥政府对市场的管理、调控或“裁判”; 或者以计划、管理、调控等为名,行干预、管制之实而抑制乃至否定市场的机制和作用,
凡此理念和做法均与维护公平竞争原则相悖,最终都不免遭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应当作为经济法立法和执法的重要依据之一,它是市场经济之经济法的永恒追求,在此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