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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合肥工业大学教育学专业综合之教育学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教学过程

【答案】教学过程是指教师根据教学目的、任务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通过指导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学生的智力和体力,形成科学世界观及培养道德品质、发展个性的过程。其内部发展动力是教师提出的教学任务同学生完成这些任务的需要、实际水平之间的矛盾。教学过程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是引导学生掌握人类长期积累起来的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要受认识论的一般规律所制约。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即它是学生个体的认识过程。教学过程也是一个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的过程,能够强有力地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充分发展。

2. 校本课程

【答案】校本课程是由学生所在学校的教师编制、实施和评价的课程。具体而言,它是某一类学校或某一级学校的个别教师、部分教师或全体教师,根据国家制定的教育目的,在分析本校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基础上,针对本校、本年级或本班级特定的学生群体,编制、实施和评价的课程。其实质是更多地关注个体学校和学生的差异性,能够使课程更加适应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与学生的生长环境较为密切,易于使学生接近,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动机,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知识,培养能力,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

3. 形成性评价

【答案】形成性评价指在课程编制、教学和学习过程中进行的评价,亦称“过程评价”或“学习中评定”。形成性评价的目的是在教学过程中了解教学的结果及学生学习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活动。评价时应努力搜集各种有用的证据,寻求减弱伴随评价产生的消极情感的各种方法。形成性评价一般可分为教学过程的形成性评价,以单元为单位的形成性评价和以学期、学年为单位的形成性评价。形成性评价一般可分段进行,指出每一部分或每一步有必要改进的地方,以避免在实施中再出现类似问题,是教学系统设计过程中重要的一环。

二、简答题

4. 什么是教育的质的规定性? 把握教育的质的规定性有何意义?

【答案】(1)教育的质的规定性是指把教育看作是培养人的活动,它是教育区别于其他事物现象的根本特征。

(2)把握教育质的规定性的意义:

①把握教育的质的规定性有助于人们透过教育的种种表面现象,更加深刻而科学地理解教育,更好地发展教育。

②把握教育的质的规定性有利于更好地发掘人的潜力,培养更多的能够自我教育、与时俱进、具有创造力的全面发展的建设人才。

③教育的质的规定性从根本上剖析了教育的本质是什么、是如何产生的,与其他动物本能的区别在何处等,这对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科学化具有奠基性的重要意义。

5. 简述现代教育评价的特点。

【答案】现代教育评价在发展过程中呈现以下一些特点和趋势:

(1)评价的指导思想从筛选转向多样化

现代教育评价是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教育平等和民主的需要,以及终身教育的需要,目的在于全面地、最大可能地促进每个学生的发展,力求帮助发现、选择和形成一切可能的有效的教育方式,创造好的教育环境,形成一种适合于每个学生的教育。

(2)评价的对象和范围突破了学习结果评定的单一范畴,扩大到整个教育领域

当代教育评价已经突破课堂,扩展到教育的全领域。评价对象有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的成就,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校长的领导水平,还有学校的管理与办学水平、课程教材、教学计划、教育发展战略、教育科研成果等。

(3)在方法和技术上从单纯的定量分析发展到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

人们现在非常重视从实际出发,对不同的评价对象分别采用不同的定量或定性的方法,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以便更恰当地反映评价对象。在现代教育评价中,问卷调查、观察、交谈等定性分析的方法与测量、统计分析等定量方法更多地被结合起来使用。

(4)教育评价日益重视被评价者及其自我评价的地位和作用

现代教育评价已不把被评价者作为被动接受检查的客体,而是把他们看作评价的主体,采取各种途径和方法,使之积极参与评价过程。在许多评价中,自我评价都成了重要的组成部分。

(5)教育评价将更加重视对评价的再评价

出于对评价活动科学性、可靠性的思考,人们逐渐加强了对再评价的重视。国外研究者在近几十年提出了许多再评价的标准。再评价有利于各种评价方案和制度的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有助于提高评价的质量水平和价值。

6. 简述教育制度的阶级性。

【答案】教育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各种教育机构和教育规范系统的总和。它包括教育制度环境和教育制度安排两方面。在阶级社会里面,教育制度具有阶级性。

(1)从教育制度制定的过程来看,任何教育制度都是其制定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制定的,有一定的取向性。任何教育制度的制定和变革都可以说是对教育取向的一种选择。在阶级社会中,教育制度的取向性主要表现为阶级性,即教育制度总是体现着某一阶级的价值取向,总是为某一阶级的利益服务。否认教育制度的取向性,把某种教育制度宣传为公平地为所有人提供教育服务的做法是自欺欺人的。任何教育制度的制定和变革都是对教育取向的一种选择。

(2)从制定教育制度的依据来看,教育制度受政治经济制度的制约。教育制度是由各国的政

权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因而它总是直接地反映各国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反映各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在阶级社会里,由于存在着阶级的对立,教育制度也必然会反映出阶级的差别,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3)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教育制度是广大劳动人民意志的体现,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各类教育活动的实施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是真正为了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科学文化、思想品德和健康水平,为发展社会生产力,为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服务。

7. 简述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1)教师的权利

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教师除了享有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一般权利外,还应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①参与管理的权利

a. 参与讨论与制定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制度的权利;

b. 参与讨论、制定和监督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计划以及中央和地方的教育经费的预算分配的权利;

c. 选举、监督和罢免各级教育行政干部的权利;

d. 参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权利。

②独立工作的权利

a. 在国家教育方针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指导下,有自选、自编和独立处理教材、选择教法的权利;

b. 在不违背基本原则和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有向学生讲授个人观点、发表个人见解的权利;

c. 有独立从事科研、写作和组织学术团体的权利;

d. 在坚持正面教育,反对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原则下,有对违反纪律、行为不端的学生进行批评和适当处罚的权利;

e. 有决定学生成绩考核与评定的权利;

f. 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在业余时问从事第二职业并领取报酬的权利。

(2)教师的义务

教师的义务就是教师依法应尽的责任。教师除了必须承担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一般义务外,还必须履行如下基本职责:

①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以及国家统一规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②认真完成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担负上级交给的社会教育任务; 积极参与各级教育行政管理;

③全面培养和关心学生,教书育人、管教管导,把教好学生视为自己的天职;

④充分尊重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的学习权利;

⑤所有教师必须经常接受各种形式的在职教育,不断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