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6年辽宁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复试考研复试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国债

【答案】国债,又称国家公债,它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所举借的债务。它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弥补财政赤字和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2. 公司的合并

【答案】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法达成合意,归并为一个公司或创设一个新的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的形式有两种,即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所谓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其中有一个公司(吸收方)存续,而其他公司(被吸收方)解散。所谓新设合并,又称创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在合并各方均归于消灭的同时,另外创设出一个新的公司。

3. 税法主体

【答案】税法主体是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类。从理论上说,征税主体是国家,征税权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 纳税主体又称为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依据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体。

4. 产品责任

【答案】产品责任包括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

(1)产品瑕疵责任,是指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等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

(2)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时应承担的责任。

5. 价格调节基金

【答案】价格调节基金,是各级政府专门设立的用于平抑市场物价的专项基金,功能在于当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通过调动基金来平衡价格。其是政府为了平抑市场价格,用于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经营者的专项基金,是针对某些容易发生市场价格波动、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商品的调控而设置的。这些商品主要有粮、棉、油、肉、蛋、菜、糖等农副产品。目前我国己建立的价格调节基金主要有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粮食风险调节基金。

6. 发起设立

【答案】发起设立亦称共同设立、单纯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原企业改制设立、新建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的形式。

7. 广告活动

【答案】广告活动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广告过程中的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广告活动包括以下四个重点:制作适当的销售信息、及时传达给受众、选择适当的时机,用合理的成本。只要是有一定商业系的经营活动,都可以认为是广告活动。

8. 国际商业贷款

【答案】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境内机构以商业性条件在国际金融市场筹措,并以外国货币承担契约性偿还义务的资金。国际商业贷款包括:外国商业银行(机构)贷款、出口信贷,发行境外外币债券、大额可转让存单和中期票据等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国际融资租赁,以现汇方式偿还的补偿贸易、项目融资、海外存款及其他形式的商业性融资。

二、简答题

9. 期货交易所的职能有哪些?

【答案】(1)根据《期货条例》的规定,期货交易所履行的职能有:①提供期货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②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③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 ④保证合约的履行; ⑤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 ⑥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2)根据《交易所办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主要是:①制定并实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②发布市场信息; ③监管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 ④查处违规行为。

10.简述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区别。

【答案】(1)普通合伙,即狭义的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

①依协议自愿成立;

②共同出资、共享利润;

③合伙经营,即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并具有同等地位,都是合伙组织的业主;

④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是指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负有限责任的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只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

①自愿组成,但除协议外,还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有限合伙章程,且该章程须经登记; ②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并分享利润;

③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经营; 四是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只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组织的债务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一种法律制度,其与大陆法系国家中的隐名合伙类似。

(3)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区别为:

①成立章程要求不同;

②合伙人的责任不同;

③利润分配方式不同;

④参与管理不同。

11.如何理解经济法实现的公共管理执法机制?

【答案】(1)公共管理执法机制的概念

公共管理执法机制,是指公共经济管理机关依法定职权对相关领域的活动进行管理,查处违法行为,公共执法机制既有行政执法的一般性,又有经济法的超越和特点。

(2)公共管理执法机制的分类

公共管理执法机制有两种:

①诉讼和行政查处这些事后、非常态的法律实现机制;

②公共经济管理机关制定规章、政策,开展日常管理监督以维护经济运行及其秩序,进而实现经济法宗旨和目的的行为,就是一种事先、事中、常态的经济法实现机制。

(3)公共管理执法机制的特点

公共管理执法机制是以国家的整体组织力,通过各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活动乃至民众的直接参与,围绕并服从某种要求,力求达致一种既定的效果或结构,亦不失为法的强制力保障,而且还应该是现代法和法律调整的一种高级形式。这在经济法及社会法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12.简述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案】(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定性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享有征税权利和承担纳税义务的当事人,前者称为征税主体,后者称为纳税主体。根据税法规定,作为征税权利主体的只能是国家,纳税义务主体则是按税法规定的一切应该纳税的单位和个人。两者的关系是固定的。国家是由税务机关作为国家代表参与税收法律关系。征税权利主体通过税收立法贯彻和执行,对纳税义务主体纳税情况的检查、监督、税款的监缴和对违章行为实行制裁等保证税收收入的实现。纳税义务主体应按税法规定自觉地履行纳税义务,不能逃避这种纳税义务主体的法律关系。

(2)税收法律关系内容具有单方面性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征税主体享有征税权利,纳税主体负有纳税义务。一般来说,这种权利和义务都是单方面具有的,而不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对等关系。这是由征纳双方的法律地位所决定的,征税主体不同,其权限亦有不同。其中,有的权利属于中央,有的属地方政府,有的属各级税务机关。作为征税主体一一国家权力的执行者税务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