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发行人在发行文件中作出虚假陈述而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
B . 发行人在发行文件中作出虚假陈述而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害的,保荐人应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荐人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
C . 发行人在发行文件中作出虚假陈述而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害。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
D . 会计师事务所为证券发行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存在虚假陈述而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害的,应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参考解析
(1)选项A:发行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无论其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选项BD: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过错推定责任”,首先推定其有过错,如果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予免责; (3)选项C: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承担“过错责任”,只有在其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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