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学位]之税收管理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
● 摘要
一、简答题
1. 对销售不动产的检查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案】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销售不动产的检查应注意以下问题:
(1)检查纳税人的计税依据是否符合税法的基本规定,有无少计漏计收入的行为。
①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也比照不动产的销售征收营业税。
②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人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检查纳税人预收款是否及时纳税。
(3)检查纳税人销售自建的不动产是否分别缴纳建筑环节和销售环节的营业税。
(4)纳税人是否用销售费用或建筑费用冲抵销售收入。
(5)纳税人销售合同金额与账面金额是否一致,有无账外销售或将销售收入挂在往来账上不纳税的行为。
2. 案情:某企业已于2000年办理了税务登记,2004年6月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少缴营业税5万元。2011年6月,税务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了这一问题,要求追征这笔税款,加收滞纳金若干,并处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该企业财务人员认为时间已过三年,超过了税务机关的追征期,不应再缴纳这笔税款。
问:(1)税务机关是否可以追征这笔税款和滞纳金?为什么?
(2)税务机关是否可以处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为什么?
【答案】(1)①判断:税务机关可以追征这笔税款和滞纳金。
②原因: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行为。对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偷税、抗税和骗取税款的,应无限期追征。题中,由于该企业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进行偷税,所以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这笔税款和滞纳金。
(2)①判断:税务机关可以处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
②原因: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什么是纳税服务?
【答案】纳税服务是指征税机关及其人员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相关人员提供的有关纳税方面的服务,是政府行政部门提供的服务,属于公共服务范畴;
(1)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根本职能。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组成部分。
(2)纳税服务主体和个体
①纳税服务的主体是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由于税收是一种具有广泛社会性的法律行为,其主体还应包括政府综合部门、司法机关、其他社会组织及中介服务机构。
②纳税服务的客体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服务贯穿于纳税的整个过程。
4. 什么是税收法制管理?
【答案】税收管理的过程就是贯彻执行税法的过程,要求依法治税。税收法制管理是指国家为了保障税收职能、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而对税收管理过程进行法律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包括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税务司法等内容。
5. 案例分析:2013年9月20日,A 市税务稽查局查实B 公司2013年5月份逃税20万元,依法定程序分别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补缴税款20万元,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B 公司对A 市国税局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不服,在缴纳10万元税款后,于2013年9月25日向A 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国税局收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8天以“未缴纳罚款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并电话通知了B 公司。
问:(1)A 市国税局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是否妥当?其不予受理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A 市国税局处理此次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在时限和程序方面有何不妥?请告知正确的做法。
【答案】(1)A 市国税局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是妥当的,但不予受理的理由不成立。其原因分析如下:
根据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①A 市税局稽查局查实B 公司2013年5月份逃税20万元,依法定程序分别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补缴税款20万元。但B 公司仅在缴纳10万元税款后就提请行政复议,未完成“补交税款”此项申请复议前的必经程序,故A 市国税局对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
定是正确的。
②A 市国税局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理由应是“未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而非“未缴纳罚款”。罚款不是必经复议的程序,所以行政复议机关以B 公司未缴纳罚款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理由不成立。
(2)A 市国税局处理此次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在时限和程序方面的不妥之处和正确做法如下: ①在时限方面
a. 不妥之处:市国税局收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8天才给予B 公司答复;
b. 正确做法:根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申请人。此案例中市国税局收到复议申请书后在第8天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违反了规定。
②在程序方面
a. 不妥之处:以“未缴纳罚款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并电话通知了B 公司;
b. 正确做法:根据规定,对不符合《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此案例中市国税局收到复议申请书决定不予受理后仅用电话通知了申请人,不符合规定,应书面告知申请人。
6. 简述税务监察的原则与程序。
【答案】税务监察是指税务监察机构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法、税收政策、规章制度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约制度。它是国家行政监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制监察的重要组成部分。
(1)税务监察具有以下原则:
①依法行使职权原则;
②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③实事求是原则;
④专业监察与群众监察相结合原则;
⑤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⑥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2)税务监察的程序
税务监察机构的税务监察活动,特别是案件的查处,一般要经过受理、立案、调查、审理、定性处理、批复与呈报等程序。
①受理。税务监察机构对不同渠道来源的案件线索进行鉴别,对属于税务监察范围和自己管辖的案件,作出予以接受或不予接受的决定,是税务监察的首要环节。
②立案。税务监察机构对已接受的案件决定进行调查审理的法定程序。立案必须填写立案请示报告,必须履行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才能进行立案。
③调查。在调查之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组织人员成立调查组、熟悉有关材料、制定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