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法题库>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题库

问题:

[单选] 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抵押担物,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在合同期限内,乙木材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家具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乙木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A . 20万元
B . 30万元
C . 50万元
D . 60万元

可以设定抵押的是() 正在建造中的建筑物。 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医院的医疗卫生设施。 汇票。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天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因利害关系人指控,注册会计师正在积极准备抗辩,请列举可能的抗辩事由来证明自己,从而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A公司以自有的一宗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双方办理抵押手续后,银行发放了贷款。现A公司在该地块上新建一幢办公大楼。当A公司不按期还款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公司新建的办公大楼是抵押财产。 A公司新建的办公大楼不是抵押财产。 A公司不按期还款时,银行可以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办公大楼一同拍卖,但不能就办公大楼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A公司不按期还款时,银行可以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办公大楼一同拍卖,以拍卖所得的全部价款优先受偿。 银行有权将办公大楼单独拍卖,并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将已经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出租的,该房屋租赁关系()。 不受原抵押权的影响。 不得对抗原抵押权。 使原抵押权消灭。 在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后方为有效。 我国历史上最早的统计法律,始见于()。 夏朝。 周朝。 汉朝。 宋朝。 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抵押担物,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在合同期限内,乙木材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家具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乙木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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