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设计学院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之教育心理学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经典性条件反射的基本规律。
【答案】(1)条件作用的获得与消退
①条件作用的获得条件作用是通过条件刺激反复与无条件刺激相匹配,从而使个体学会对条件刺激做出条件反应的过程而建立起来的。在条件作用的获得过程中,条件刺激与无条件刺激之间的时间间隔十分重要。二者必须同时或近于同时呈现,间隔太久则难于建立联系; 条件刺激作为无条件刺激出现的信号,必须先于无条件刺激而呈现,否则也将难以建立联系。
②条件作用的消退
在条件反射建立以后,如果条件刺激重复出现多次而没有无条件刺激相伴随,则条件反应会变得越来越弱,并最终消失。但这种消退现象只是暂时的,休息一段时问以后,当条件刺激再次单独出现时,条件反应仍会以很微弱的形式重新出现。但是,随着进一步的消退训练,这种自发恢复了的条件反应义会迅速变弱。然而,要完全消除一个己经形成的条件反应则比获得这个反应困难。
(2)刺激泛化与分化
①刺激泛化
a. 刺激泛化是指人和动物一旦学会对某一特定的条件刺激做出条件反应以后,其他与该条件刺激相类似的刺激也能诱发其条件反应。
b. 泛化条件反应的强度取决于新刺激和原条件刺激的相似程度。新刺激与原条件刺激越相似,其诱发的条件反应就越强。
②刺激分化
刺激分化是指通过选择性强化和消退,使有机体学会对条件刺激和与条件刺激相类似的刺激做出不同反应的一种条件作用过程。
③二者的关系
刺激泛化和刺激分化是互补的过程。泛化是对事物的相似性的反应,分化则是对事物的差异的反应。泛化能使人们的学习从一种情境迁移到另一种J 清境,而分化则能使人们对不同的情境做出不同的恰当反应,从而避免盲目行动。
(3)恐惧性条件作用
①恐惧性条件作用的含义
恐惧性条件作用是指在经典条件作用实验中,以对有机体具有恐惧性质的刺激作为无条件刺
激而进行的条件作用。
②恐惧性条件作用的实验
a. 在对恐惧性条件作用的研究中,伴随着恐惧刺激的出现,有机体不仅会对条件刺激做出特定的恐惧反应,而且会形成一种泛化的、一般性的恐惧反应。
b. 行为主义心理学创始人华生与其学生雷纳于1920年最早以人类为被试进行犷条件性恐惧的研究—艾伯特的婴儿为被试的恐惧型条件作用的实验。
(4)高级条件作用
①高级条件作用的含义
高级条件作用是指由一个已经条件化了的刺激来使另外一个中性刺激条件化的过程。巴甫洛夫首先将灯光(CS1)与食物(US )反复匹配,形成对灯光的唾液分泌反应(CR )。然后,将铃声(CS2)与灯光(CS1)反复匹配而无食物(US )呈现。最后,单独呈现铃声(CS2),结果发现实验动物也产生了唾液分泌反应(CR )。
②对高级条件作用的评价
a. 经典条件作用能有效解释有机体是如何学会在两个刺激之间进行联系,从而使一个刺激取代另一个刺激并与条件反应建立起联结的。
b. 无法解释有机体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主动做出某种随意反应的学习现象。
2. 在编制学绩测验时,应如何命题? 怎样评分?
【答案】标准化学绩测验是指由学科专家和测验编制专家共同按照标准化程序为受过某种教学或训练的人员编制的测验。
(1)命题
编制学绩测验的核心是命题,要编制良好的学绩测验,最重要的是要掌握命题的方法和技巧。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①试题的类型
试题的类型(题目的形式)在学绩测验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在编制学绩测验前,必须慎重选择适宜的题型。根据应答方式的不同可以分成两大类: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具有良好的结构,对学生的反应限制较多。而主观题则要求学生自己组织材料,并采用合适的方式表达陈述出来。这类题型包括论文题、问题解决题等。教师在评分时,对学生的回答需要给出不同量的分值,而不仅仅是满分或零分。它包含论文题和问题解决题这两种形式。在主观题和客观题不是彼此独立的,而是各有短长,各有自己的独特的功能。在实际教学中,应根据不同情况,灵活选择题目形式,以提高测验的信度和效度。
②命题的一般原则
命题时需遵循一定的原则,如试题要符合测验的目的; 内容的取样要有代表性; 题目格式应多种多样; 文句要简明扼要; 答案应正确可靠; 测题应彼此独立。
③命题的准备和搜集
在命题前,应根据教学大纲,列出教学内容和行为目标的双向细目表。并依据本次测验的性质、目的,确定题目的取材范围、形式与数量。测验计划编好后,就要搜集有关资料作为命题取材的依据。一个测验的好坏和测验材料的选择适当与否有密切关系。因此,教师在平时教学中,要留意教材的重点和难点,注意搜集现成试题并分类储存,才有可能使试题的内容更有针对性,从而编制出可信和有效的学绩测验。
④命题难度梯级的建立
难度是命题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考核学生对教材的掌握程度,可以对同类试题的难度列成一个梯级。教师在建立试题库时,不仅要把搜集或自编的试题分类储存,而且应该根据自己的主观经验,将同类试题进行分类,可先将其分为难、中、易三部分,最后按照由易至难的顺序排列,形成一个同类试题的难度序列,以便考查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
(2)测验的评分
①评分标准要客观公正
客观评分是学绩测验的基本要求。固定应答型试题,客观评分比较容易做到。但是对于自由应答型试题,由于评分标准很难把握,各个评阅者的偏好各不相同,即使是同一位教师一次评阅多份试卷,受情绪、疲劳、试卷前后位置引起的对比效应以及对学生成见的影响,标准也可能不统一,因此其评分的客观性较差。为了使评分尽可能客观,一般可采取多人评阅求平均和每人负责评阅一题的办法。
②评分标准要规定答案要点及可接受的变式
对于固定应答题型,只要提供正确答案即可。对于自由应答题型,则应详细规定答案要点,并对评分规则作详细的说明。评分时将每一个人的反应和评分说明书上所提供的样例相比较,然后按最接近的答案样例给分。同时,由于同一问题可以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方法进行解答,因此评分标准不仅要规定一般的答案要点,而且应有可接受的变式。
③评分标准要依据题目的难易及要点的主次配给分数
为了科学地给每个题目配给分数,应该对所要测量的心理活动进行系统的结构分析和功能分析,确定其内容一目标的相对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依据题目的难度,合理配给分数。
④评分时要注意分析评分和综合评分相结合
分析评分即按各要点给分,这便于诊断以往学习中的断裂点和断裂带,明确学生个体内部的差异以进行针对性教学。综合评分即从整体上考察,分别为不同等级确定出样本,它可以了解学生的一般状况,便于总体了解和把握。因此,在对学绩测验进行评分时,应注意二者的有机结合,以实现教学测量与评价的目的。
⑤评分标准应注重内容,不宜注重形式
学绩测验所要测量的是学生对有关知识、技能、策略的掌握程度等,因此评分时注重的应是考生回答的内容而不应是作答的形式。除中文科之外,其他科目试卷的评阅,不应受错别字、书法、句法以及卷面整洁等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