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工商大学税务专业基础之中国税制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房产税征税范围
【答案】《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是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城;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未设立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坐落农村的房产暂不征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这主要是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
二、简答题
2. 消费税应税委托加工业务的判断标准。
【答案】消费税应税委托加工业务的判断标准为: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业务。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业务一律不能视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业务。消费税应税委托加工业务,以委托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即纳税人为委托方,受托方为扣缴义务人。
若出现下列情形,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按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即由受托方按直至应税消费品计算消费税,委托方不承担消费税纳税义务: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3)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3. 如何计算和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案】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1)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2)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销售方在车价以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违约金、包装费、运输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
项和其他收费),但是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②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③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本条例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4. 按主体税种不同,税制体系有哪些类型,其特点如何?
【答案】按主体税种不同,税制体系有以下类型:
(1)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体系,特点:
①在税制体系中,流转税居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其他税居次要地位,起辅助作用; ②该类税以商品的流转额为课征对象,征税范围广,而且不受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变化的影响,税源充裕,能够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和稳定性,且征管简便;
③在实行价内税的情况下,该类税的税金又是价格的组成部分,它能够与价格杠杆配合,调节生产消费和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企业的盈利水平;
④这种税收体系具有只能在生产与流通领域形成收入过程中对国民收入的调节、所以调节功能相对较弱,容易产生税负转移等缺点,其中有些税种还存在累退性,有些税种存在重叠征税等缺陷。
(2)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体系,特点:
①在税制体系中,所得税居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
②这类税收体系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对社会所有成员普遍征收,即不仅对生产经营者征税,而且也对非生产经营但有取得收入的人征税;
③所得税还可与累进税率配合,具有按负担能力大小征收、自动调节经济和公平分配的特点;
④这类税收体系也存在收入不稳定、计算复杂、要求相适应的社会核算程度较高、征管难度较大等缺陷。
(3)以资源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体系,特点:
①在税制体系中,资源税居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
②该类税是对土地、矿产、水力、滩涂、森林等所有资源征税,所以这类税收体系具有保护资源、促进合理配置资源、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和征税一般不受成本费用变化影响等特点。
(4)以低税结构为特征的“避税港”税制体系,特点:
①有独特的低税结构;
②以所得税为主,一般很少征收或不征收包括关税在内的流转税;
③有明确的避税区域范围。
(5)双主体税制体系,特点:
①在税制体系中,流转税制和所得税制均居主体地位,这两类税收的作用相当,互相协调、配合;
②这类税收体系在发挥流转税征收范围广、税源充裕、能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和稳定性、征收简便等特点的同时,也发挥所得税按负担能力大小征收、自动调节经济和公平分配等特点,形成了两个主体税类优势互补的税收体系。
5.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是如何划分的?
【答案】(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在税法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第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
第二,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的。
“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①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
6. 个人所得税在税率的规定上有何特点?
【答案】个人所得税在税率的规定上有以下特点:个人所得税在税率上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用,实现对个人收入差距的合理调节。
(1)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①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
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
(2)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实行比例税率:
①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②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加成计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实行加成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为3级超额累进税率;
③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储蓄存款利息适用税率为5%, 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
7.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有何区别?
【答案】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存在以下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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