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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中央党校641法学理论综合(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之《法理学》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

  摘要

一、简述题

1. 怎样理解法律职业伦理的特殊性与意义?

【答案】法律职业伦理是指法律人在其职业实践中必须遵守的一种道德律。法律职业伦理的特殊性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法律职业为背景

“职业”的语词意义就是强调法律工作是按照这样的标准而理想地组织起来的一一对委托人和法制(因而对公众服务)应尽的义务优先于个人利益,并且强调法律工作是受一种严格的职业道德准则支配的。如果没有法律职业伦理,那么法律人纯粹技术性的功能也会受到威胁,甚至变得十分可怕。

(2)由法律活动的特性所决定

法律人通过职业伦理来抑制其职业技能中显示出来的非道德性成分,将之控制在最低程度; 另外,通过职业伦理还能够保障其职业技术理性中的道义性得以彰显。由于法律人的职业逻辑不同于大众逻辑,所以法律职业伦理也不同于大众伦理,更不同于其他职业伦理。

(3)维护职业共同体的社会地位与声望

法律职业伦理的作用在于维护职业共同体的社会地位与声望,并借此维系着各成员,保证他们小会因分工与竞争而出现分离甚至矛盾。法律职业伦理会因时代的不同而在内容上有所差异,但基本内容是相同的。

(4)法律职业伦理还包括职业信仰

这种职业信仰其实是一种对法律的敬畏,是一种对规则、对程序、对人权、对法治的敬畏。在法律职业形成的过程中也就形成了一种职业信仰,它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精神追求。法律职业信仰的表现形态可以有法律信念、法律理念、法律观念、法律意识等等,其核心是一种对法治的精神追求。

法律职业信仰的内容包括:规则至上、权利本位、程序正当、权力控制、善法之治,等等。法律职业者或法律家是法律机器的操作者,是社会秩序有效运作机制的维护者,更是法治精神与法治文明的传播者。

2. 简述法律规则逻辑结构中的假定(条件)。

【答案】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是指从逻辑角度看法律规范是由哪些部分组成的,每一个法律规范必须具备的构成要素有哪些。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学术界尚有不同看法,主要有“三要素说”和“两要素说”两种观点。其中,三要素说认为,每一法律规范通常由假定、处理、制裁三

个要素组成。

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法律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

假定是法律规则中关于适用该规则的条件的规定。因此,也有学者把假定称为“条件”或“条件假设”。规则具有一般性、概括性,且以一般人为调整对象,但是,任何规则,无论是法律规则,还是其他行为规则,都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被适用,即,只有当一定的条件具备时,该规则才能够对人的行为产生约束力。这里所说的“一定范围”、“一定情况”,就是由法律规则中的假定部分来明确的。

3. 法律职业技能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1)法律职业的专门性主要是指法律职业人员具有高度的法律专业技能与伦理素养。

(a )法律职业技能的内容

①法律职业的语言

法律职业的语言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其中的术语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来自制定法规定的法定术语,一是来自法学理论的法学术语。法律语言具有交流与转化两大功能。

a. 交流功能,指法律语言能够准确、简约地传递信息,在法律职业共同体内的同行之间使用相同的术语进行交流,不会产生大众语言所带来的烦琐与不一致性。

b. 转化功能,指所有的社会问题,不论它们来自民间还是官方、小论具体还是抽象、小论是春秋大义还是鸡毛蒜皮,一概可以运用法言法语转化为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判断。

②法律职业的思维

法律人的职业思维是重要的职业技能之一,它不同于大众思维的自然理性,而是一种经过专门训练而得到的“人为理性”。比如法律人重视程序、优先考虑程序的思维习惯,比如法律人对法律规则的严谨和守成的思维特点,比如法律人尊崇逻辑、克制情感的思维特点,这些都与大众思维有区别。

③法律职业的知识

法律职业的知识是一种专业知识,它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制定法中的关于规则的知识,另一部分是法律学问中的关于原理的知识。

④法律职业的技术

法律职业的技术是一种专门化的技术,它包括法律解释技术、法律推理技术、法律程序技术、证据运用技术、法庭辩论技术、法律文书制作技术等等。法律解释技术,是指法律职业运用专门的多种方法来阐释法律文本及规则,甚至包括按照法律规则或原则来解释法律现象。法律推理技术是关于法律依据选择与适用的一种基本方法和技术,法律推理的实质意义不仅仅是一种方法,还是论证法律裁决的理由。法律程序技术是指法律程序的组织、展开和运用的技术。

⑤法律职业伦理

法律职业有别于其他一般的社会职业,它是基于公平、公正的立场将法律运用到具体的人和

事。因此,它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法律职业伦理是指法律人在其职业实践中必须遵守的一种道德律。“职业”的语词意义就是强调法律工作是按照这样的标准而理想地组织起来的一一对委托人和法制(因而对公众服务)应尽的义务优先于个人利益,并且强调法律工作是受一种严格的职业道德准则支配的。

法律职业伦理还包括职业信仰。这种职业信仰其实是一种对法律的敬畏,是一种对规则、对程序、对人权、对法治的敬畏。在法律职业形成的过程中也就形成了一种职业信仰,它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精神追求。

4. 在法律上如何理解自由?

【答案】(1)自由的定义

自由,是指从约束中解放出来,或者是一种不受约束的状态。

(2)法律上的自由

与哲学、政治学和社会学不同,从法学上讨论自由,其所指涉的是人的行为与法律的关系。在法律调整的条件下,由于人们的政治自由以及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自由获得了法律的表现形式,“在这些规范中自由获得了一种与个人无关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存在”。因此,法学(或法律)上自由的含义在于:自由是法律上的权利,其边界就是不能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18世纪法国的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鸡说道: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5. 辨析:公民的人身自由属于对世权利。

【答案】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权利和义务对人们的效力范围,可将二者划分为一般权利和义务与特殊权利和义务。其中,一般权利又称“对世权利”,其特点是权利主体无特定的义务人与之相对,而以一般人(社会上的每个人)作为可能的义务人。它的内容是排除他人的侵害,通常要求一般人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国家的安全权、独立权以及公民的各项自由权、财产权等均属此类。

6.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一般理论,简述法的定义且说明其特点。

【答案】(1)法的定义

法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它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它应当是通过利益调整从而实现社会正义的下具。

(2)法的特点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与非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相比较,具有如下科学性:

①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联系。深刻地阐明了法的内容是以统治阶级的利益为出发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