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财经大学民商法学711专业综合一之宪法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人权与基本权利
【答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为实现自己必不可少的利益、主张或自山,从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资格或可能性。人权是指人作为人所固有的权利。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联系在于:在通常意义上,人权和基本权利是对公民基本人权的不同称谓,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相对于国家而存在的。二者的区别在于:人权既包括法律化的权利,也包括非法律化的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仅指由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范围比人权要小; 基本权利在时序上比人权要晚,是人权发展的产物; 在国内法上,人权与公民基本权利通常交叠使用; 在国际法上,常用人权的概念,很少用基本权利概念。
2. 内阁制与委员会制
【答案】内阁制又称议会制,是指行政机关内阁的成立及其存续依赖于议会,并对议会负责的制度。委员会制,又称行政合议制或集体元首制,是指政府首脑由一定数目的委员组成,由各委员分享行政首脑权力的制度。
3. 特设机关解释制
【答案】特设机关解释制又称为专门机关解释制,它指的是设立专门的宪法法院(如德国、奥地利等)或者宪法委员会负责处理宪法争议,并就其中相关宪法条文的含义进行释义的制度。它的主要特点有三:一是专门性。它以专门处理宪法问题为职责。二是权威性。其组成人员往往是地位较高的法官或政治家,在国家政治结构中具有崇高地位。三是解释方式的多样性。有的采取寓解释于审查之中的形式,有的采取对某一宪法问题进行专门解释的形式等等。
4. 宪法的评价作用
【答案】宪法的评价作用是指宪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作用。评价的对象包括主体行为的动机与目的、行为的手段及后果等。
二、简答题
5. 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有哪些?
【答案】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是隶属于全国人大的工作机构,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由全国人大从代表中选举产生,并按照专业进行分工而组织起来的机构。专门委员会不是独立行使职权的国家机关,只负有帮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及拟订议案的职责,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意见、建议或议案。专门委员会分常设委员会和临时委员会两种。
(1)常设委员会
目前共九个,分别是:法律委员会、则政经济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其中,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法律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民族委员会负责起草有关民族方面的法律草案; 对加强民族团结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审议自治区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2)临时委员会
临时委员会也就是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设立,待任务完成后即撤销。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三个以上代表团或1/10以上的代表联名提出,由主席团提请大会通过,可成立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6. 各国为保障宪法规范的最高性地位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案】为了保障宪法规范的最高性地位,各国普遍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实行严格而复杂的宪法修改程序。为了防止对宪法的轻易修改,各国宪法普遍规定了严格的修宪程序,并对修宪权的行使及其界限作了明确规定,因为修宪权的滥用是宪法规范最高性价值的最大威胁。必须严加限制。
(2)建立权力分立与监督机制。权力分立是宪法结构中不可缺少的条件,是保障宪法价值实现的重要途径。
(3)健全违宪审查制度。在当代宪政发展中,维护宪法规范最高性价值的基本形式是违宪审查制度,即通过各种形式的违宪审查活动,及时地预防与解决同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法规及其行为,以维护宪法规范的价值。只有当宪法规范进入司法领域、具有裁判规范的性质时,才有可能成为判断违宪与否的依据,使宪法保持其最高法律地位。
(4)加强社会成员宪法意识的培养。宪法规范发挥作用的最终力量在于公民理解、拥护与支持宪法,建立宪法赖以存在的广泛的社会基础。
(5)推进宪法解释权的积极运用。在维护宪法规范的最高性价值方面,宪法解释有着非常重要的功能。
7. 违宪审查制度有哪些基本功能?
【答案】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功能有:
(1)保证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在制定成文宪法的国家,一般在宪法中规定了宪法的地位。宪法既然是国家根本法,在地位上就与普通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存在差异,普通法律等就有可能与宪法的规定、基本原则或者精神发生抵触和矛盾,为了保证宪法的权威和最高法律效力,就需要建立相应的违宪审查制度。
(2)保证宪法秩序
宪法秩序与宪法地位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保证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即在一国之内形成了统一
的宪法秩序; 而一国之内宪法秩序的形成即意味着宪法在该国具有了作为根本法的地位。法治国家的外在表现形式应当包括两个方面:
①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在‘国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在不成文宪法国家,由十宪法的内容规定在宪法性法律之中,因此,法律具有最高的地位;
②在一国之内依据宪法形成了统一的宪法秩序。无论是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还是统一宪法秩序的形成,都依赖于违宪审查制度的有效运作。
(3)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宪法被称为“人权保障书”,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都成为其重要的和基本的内容。宪法关于其他问题的规定,也都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实现而进行规定的。
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由宪法确认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据宪法的规定,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作具体化的规定,以保证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但是,如果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违背了宪法的规定或者精神,必然损害宪法确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保证了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与宪法规定的一致性,当然也就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美国型的司法审查制度是由普通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对法律、行政命令等进行合宪性审查,这种审查的直接日的是为了保证在具体纠纷的裁决依据上适用与宪法相一致的法律或者行政命令,以保障当事人的宪法权利和自由。因此美国型的司法审查制度又有“私权保障型”之称。宪法法院审查制的直接日的是为了保障宪法秩序,但客观效果却实际上是保障了公民的宪法权利和自由。社会主义国家的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同样也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②违宪审查也是保护少数人宪法权利和自由的重要机制。法律是作为民意代表机关的议会的意志的体现,而由于现代社会所实行的“多数决定、少数服从”的表决机制,实质上,法律是议会内多数人的意志的表达和体现。因此,多数人可能利用自己处于多数的地位和优势,侵犯少数人的宪法权利。违宪审查制度的一个基本功能也是保护少数人的宪法权利免受多数人的侵害,避免多数人的任性,在保障“多数决定、少数服从”表决机制的前提下,达到“尊重少数”的效果。
8. 宪法规范的结构及种类。
【答案】宪法规范是指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宪法规范具备以下几个要素:规范的主体,指宪法规范的制定者与宪法规范的遵守者; 规范的客体,指宪法规范调整的是何种性质的社会关系; 规范的对象。指受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标的物; 规范力的范围等。
(1)宪法规范是通过特定的逻辑结构来表示规范主体、规范客体、规范对象和规范力之间的逻辑关系的。这种逻辑关系一般包括规范发生的条件、规范形态和规范的调控方式。
①规范发生的条件是指将宪法规范中各种构成要素组合在一起的逻辑条件,包括时间条件、空间条件、事实条件以及行为条件等等。
②规范形态是指宪法规范所要求的可能性、不可能性和必然性。
③宪法规范的规范调控方式是宪法规范对规范形态所作的条件限制,这种条件限制与宪法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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