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731中国史综合之中国古代史考研冲刺密押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太初历》
【答案】《太初历》是指汉武帝太初元年编撰的历法,也是我国第一部有完整文字记载的历法。
,以十月为岁首。但《颛顼历》并不精确,到汉武帝时己出现了西汉前,一直沿用秦的《颛顼历》
“朔晦月见,弦望满亏”的错乱现象。于是他令司马迁、邓平等在《颛顼历》的基础上作《太初
,以正月为岁首,采用有利于农时的二十四节气。在无中气的月份,插入闰月,调整了太阳周历》
天与阴历纪月不相合的矛盾,使朔望晦弦较为正确,是我国历法上一个划时代的进步。
2. 急递铺
【答案】急递铺是金元时期传送公文的邮驿。金代在军马要道上每十里置一铺,铺头一人,铺兵三人,由所辖军射粮军内差担任,负责递送元帅府、六部文移,用跑步接力的方式日行三百里。元承金制,每十里或十五里、二十五里设一铺,铺兵五人,签贫户及漏籍户充役,免差发,负责递送省、台、院紧急公文,一昼夜行四百里。
3. “王与马,共天下”
【答案】“王与马,共天下”是指在东晋时,司马睿称帝,以王导为垂相,以王导族兄王敦任镇东大将军,王氏士族执掌大权的一种说法,这是就东晋政权的实质而言的。东晋政权是以侨姓士族和吴姓士族为支柱建立的。东晋建立时,得到北方士族的代表人物王导等的支持,王导帮助司马睿争取到吴姓士族,即江南地区土著士族的拥护。司马睿称帝,以王导为首的王氏士族功劳最大,所以有“王与马,共天下”之说。
4. 卫所制度
【答案】卫所制度是明朝军队的基本组织制度。大致5600人为一卫,称为卫指挥司,长官为指挥使,一卫辖五个千户所。卫隶属于各省都指挥司,都指挥司又分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并听命于兵部。军士另立户籍,称军户。每逢战事,就任命将军统率卫所士兵出征,战事结束,将归于朝,兵还于卫所。
5. 法相宗
【答案】法相宗是指隋唐时期佛教的重要宗派。广义而言,泛指俱舍宗、唯识宗等以分别判
决诸法性相为教义要旨之宗派,然一般多指唯识宗,或以之为唯识宗之代称。由玄奘创立于贞观
,故名“法相宗”年问,其核心思想是“穷究万法之性相”。以其论证“万法唯识”、“心外无法”
,为宗旨,故又称“唯识宗”。它崇奉的主要佛经是《解深密经》、《瑜伽师地论》和《唯识二十论》
主张宇宙万物皆由“识”幻化而成。
6. 七国之乱
【答案】七国之乱又称七王之乱是指西汉景帝时吴楚等七个刘姓宗室诸侯国发动的叛乱。汉景帝即位后,为了削弱地方王国权力,便采纳御史大夫晁错的建议,下削藩诏。吴王刘潺因不满国家削权与楚、赵、济南、茁川、胶西、胶东共七国联合起来起兵叛乱。景帝派太尉周亚夫率军前往平叛,仅历时三个月。中央借此次叛乱之机,将王国官吏的任命权收归,诸侯王国的政治影响力大为削弱。为后来汉武帝继续清除地力王国的势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7. 猛安谋克
【答案】猛安谋克是女真部落和军事组织的称谓。金朝建国前,猛安谋克原为女真氏族社会的狩猎军事组织。猛安为女真部落统军首长,谋克为氏族长。建国后,阿骨打将各军由猛安、谋克逐级统领,猛安意为千夫长,谋克意为百夫长。初制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成为金基本的军政合一的组织。灭北宋后,金廷将女真猛安谋克人户以“屯田军”之称大量迁入中原,计口授田,保聚土地,无事耕田,有事战斗。在农耕生产中,猛安谋克人户越来越深地受到汉族的影响。猛安谋克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对金的经济发展和军事胜利起了重大作用。
8. 睡虎地秦简
【答案】睡虎地秦简是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出土的秦代竹简,共1000余支,内容大部分是秦的法律及文书。竹简上的《秦律》包括法律条文三种,治狱案例一种。法律条文第一种不仅有一部分律文,而且有关于律文的解释; 第二种是关于农田、粮仓、货币、贸易、徭役、徒刑、狩猎、度量衡等方面的律令,有《田律》、《仓律》、《置吏律》、《军爵律》等近20个标题; 第三种包括《游士律》等,并且有具体的解释。治狱案例是对一些案例的审讯、调查等具体纪律。睡虎地秦简为我们了解和研究《秦律》提供了十分重要的资料。
9. 南书房
【答案】南书房是指清朝的内廷机构。原为康熙帝书房,俗称南斋。命侍讲学士张英、内阁学士衔高士奇入值。此为选翰林文人入值南书房之始,即内廷词臣直庐,称为南书房行走,人数不固定。除陪皇帝写字作诗外,也秉承皇帝意旨拟写谕旨,发布政令,实际上是皇帝处理政务机要的秘书班子。南书房的设立,削弱了议政大臣会议的权力。雍正帝设立军机处后,不再参与国家政务。但由于入值者常能觐见皇帝,因此仍具有一定地位。南书房亦被长期保留,直至光绪二十四年撤销。
10.耗羡归公
【答案】耗羡归公是指清雍正年间推行的财政措施。其主要规定火耗每两不过二钱,将原属官吏自行处理的耗羡银收归政府支配,一部分作为弥补官库亏空和补助地方经费,另大部分配给各级官吏用做养廉银。至此其变为朝廷的一项收入。这一措施集中了征税权力,减轻了人民的额外负担,増加了外官的薪给,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有积极作用。但由于州县官又暗中加派火耗,故未能从根本上改善吏治。
二、简答题
11.清朝设置了哪些特别行政区?采取了哪些不同于内地的管理方法?
【答案】清代在内外蒙古、新疆、青海、西藏、东北地区、西南地区以及边疆等地设置特别行政区,采取和内地不同的管理办法。
(1)满族入关后,为了加强对内外蒙古地区的统治,清政府实行盟旗制度。旗,是内外蒙古最基本的行政单位。旗设扎萨克一人,掌管一旗政令;设协理台吉二人或四人,赞襄旗务。旗下设佐,佐设佐领;佐领听命于扎萨克,辅助管理民事。若干旗组成一盟,初为临时性的会盟,以后则变成相对固定的组织。盟设正、副盟长各一人,是经理藩院从各盟扎萨克及闲散王公中简选后奏请皇帝任命的。盟不是旗的上一级的行政区划,而是代表中央对所属各旗实行监督的机构。有关蒙古的政令、设官、封爵、俸饷、征税以及朝贡、会盟和刑法等重要事务,都由朝廷通过理藩院具体掌管。
(2)在外蒙古、青海和新疆的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库伦、西宁、伊犁、乌鲁木齐、喀什噶尔、塔尔巴哈台等地设置将军、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等官员。他们直接听命于皇帝,掌管各相关地区的军政大权。在哈密、吐鲁番地区,设总理回务扎萨克郡王一人,治理当地部务,又设图撒拉克齐二人以佐之。乾隆中期后收复南疆各回城,不再设扎萨克,皆因其旧制,置各色名目的大小伯克等官员,品秩自三品至七品不等,他们归朝廷派驻当地的将军、参赞大臣、领队大臣和办事大臣等统辖。
(3)在西藏,达赖和班禅掌政令、行教化,同为政教领袖,但他们“并受成于驻藏大臣”。僧官有国师、禅师、扎萨克大喇嘛、大喇嘛等,专司教事。在卫、藏、喀木、阿里四部各置噶布伦
,以理政事。仔谭(四品)以下各官为佐理政事官,分别掌管财政、民政、刑名或其他行(三品)
政事务等。戴璋(四品)以下武官,为各城典兵官。边营官(五品,后藏无设)以下各官,为各营寨的治民官。清朝中央政府设置的驻藏大臣同达赖、班禅具有同等的权力和地位。噶布伦以下各级官员,皆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班禅选补,并听命于驻.
(4)大臣的管辖和约束。在清朝的发祥地东北地区,其管辖机构与其他省区也不相同。清朝
,迁都北京后,在旧都盛京设内大臣一人留守。顺治三年(1646年)改为昂邦章京。康熙元年(1662
,改驻辽东,称镇守辽东等处地方将军。康熙四年,改为镇守奉天等处地方将军。乾隆十二年年)
(1747年)又移驻盛京,下设副都统二人。从顺治十五年(1658年)至康熙三十年(1691年)
,每部置侍郎一人为长官。间,在盛京陆续设立了礼、户、工、刑、兵五部(吏部事权统归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