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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620法学基础之宪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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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620法学基础之宪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一) ... 2 2018年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620法学基础之宪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二) . 14 2018年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620法学基础之宪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三) . 25 2018年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620法学基础之宪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四) . 40 2018年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620法学基础之宪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五) . 55

一、名词解释

1.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答案】(1)成文宪法是指由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不成文宪法是指没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宪法规范往往公布在各种宪法性文件、宪法惯例和法院的判决中。这是由英国学者蒲莱士首次提出的宪法分类,依据的标准为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2)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区别在于:

①两者的划分是相对的,它们之间的区别是程度上的而非性质上的。不论成文宪法或者不成文宪法都是由具有宪法效力的宪法规范所构成的。

②即使在成文宪法国家,除了宪法典之外,不成文宪法的形式也构成宪法制度的重要基础,通常以宪法惯例、宪法判例或者权威性的法律文件弥补宪法典的缺失。

③不成文宪法国家的宪法也会发生变化和发展。

2. 规范宪法与名义宪法

【答案】(1)规范性宪法是指既在规范条文上,也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宪法。这类宪法与国家政治生活融为一体,支配着政治权力的运行,规范着社会生活的全过程。也就是说,这类宪法的内容能够贯穿于社会生活之中。

(2)名义性宪法是指内容远离实际政治生活,在生活中并不适用,实际上只是一种将来可能会成为现实的宪法。在这种宪法下,政治权力形成、运行的动态过程并不遵循宪法的规定。也就是说,由于这类宪法与政治现实存在距离,因而宪法不能有效地运用于社会生活中。

(3)这是以宪法的实施效果为标准对宪法进行的分类,由美国学者卡尔·罗文斯坦最早提出。这种分类法有利于人们认识一个国家宪法的实质,而且也启示人们在考察各国宪法时,必须考察宪法对该国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实际作用。

3. 宪法规范

【答案】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宪法规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宪法规范的政治性; ②宪法规范的组织性与限制性; ③宪法规范的最高性; ④宪法规范的稳定性与适应性; ⑤宪法规范的制裁性; ⑥宪法规范的原则性; ⑦宪法规范的历史性与概括性。

4. 行政机关

【答案】国家行政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行政权的国家机关,其基本特征在于执行和管理。在资本主义国家,国家机关的组织以“三权分立”原则为指导,国家行政权由行政机关掌管,行政机关肩负着广泛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在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5. 宪法权利行为

【答案】宪法权利行为是指公民等宪法关系主体依法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的作为或不作为。在政治关系层面,公民的宪法权利行为主要包括参政行为和政治抵制行为。前者是公民对参政权,如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权利的行使,其目的在于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对政治关系运行产生积极影响; 后者是公民对宪法规定的抵抗权,如罢工、游行、示威等权利的行使,其目的在于抵抗国家权力对个人利益的侵害。

6. 议会君主制和议会共和制

【答案】(1)议会君主制是指以世袭的君主为国家元首,但其权力山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议会君主立宪制的主要特征在于,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的严格限制,以至于君主行使的只是一些形式上的或者礼仪性的职权,君主对议会、内阁、法院都没有实际控制能力。

(2)议会共和制是指以议会作为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议会共和制的主要特征在于: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政府由获得议会下院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构成多数席位的几个政党联合组成; 议会与政府相互渗透,政府成员一般由议员兼任,议会可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政府辞职,政府也可以解散议会。

(3)二者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一般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三个不同的机关来行使,都是由资本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并反映这一性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但是二者也有不同的特点,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国家元首的产生不同。②产生的背景不同。③议会与政府的关系不同。

二、简答题

7. 简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1)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的概念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指的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城乡居(村)民一定的居住地为纽带和范围设立,并由居(村)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是非政权型的,即非国家性质的自治,而是一种社会自治。

(2)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点

①基层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这一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a. 从组织构成上看,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都是由社会最基本的单元一一个人组成的,每

个社会成员都平等地参加该自治组织。

b. 从组织系统上看,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只存在十居住地区范围的基层社区。它们都没有上级组织,更没有全国性、地区性的统一组织。

c. 从自治内容上看,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任务及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居(村)民居住范围内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不涉及其他地区。

②独立性。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在组织上具有独立性。它既不是国家机关的下级组织,也不隶属于任何社会团体和社会经济组织,它们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国家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无权对它发布指示和命令。

③自治性。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在活动上具有自治性。它通过居(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开展工作,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尽管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可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应属于居(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

8. 简述宪法实现的环节。

【答案】宪法秩序的实现是指应然宪法秩序转化为实然宪法秩序的过程。就这种意义而言,宪法秩序的实现也可称之为宪法实现。宪法实现除了包含宪法秩序的形成过程外,同时还包含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存在宪法秩序状态的意义。宪法实现由两个环节构成:

(1)成文宪法适应、反映现实宪法的过程。

它要求成文宪法忠实地反映现实宪法,以保证二者在一定时期的适应性,从这个环节上看,宪法实现要求有一部体现本国政治传统,符合民族文化特色的成文宪法。现实宪法从某种程度上说是该政治传统和民族文化历史演绎的结果,它们所带来的政治习惯和政治伦理观不知不觉地影响着公民对国家的现实态度,调整着国家与公民、公民与公民间的关系。

在这个环节上,宪法实现具有双重任务:①建构宪法要求的发现、提出和评定机制,及时掌握社会成员的宪法要求,特别是全社会带倾向性的宪法要求; ②建构适应性较强的吸收反映具有社会倾向性的宪法要求的成文宪法立宪体制,或者通过修改成文宪法,或者通过对成文宪法的有权解释来完成这种吸收,从而保证成文宪法与现实宪法的适应。

(2)成文宪法规范和调节现实宪法的过程,其核心是现实宪法对成文宪法的适应。

在这个环节卜,宪法实现的任务在于如何形成统一的宪法价值观,在对成文宪法进行认同、评价的基础卜,使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与成文宪法规范相一致,从而保证现实宪法与成文宪法相协调,以完成宪法实现的过程,形成一定社会的宪法秩序。“宪法实施”、“宪法适用”只不过是宪法实现这一环节的某种具体活动或与该种活动相联系的制度。事实上不可能完全形成统一的宪法价值观,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与宪法规范完全一致只是一种理想,有意无意违反宪法将不可避兔。因此,在这一环节,加强宪法监督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

虽然可以从逻辑上将宪法实现分为两个环节,但在实际宪法秩序的实现过程中,二者的界限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内容的衔接卜并没有这样分明。在观念宪法的作用下,成文宪法和现实宪法往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