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大学法学院国际私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仲裁
【答案】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方式,是指由一名或数名中立的、通常是经争议当事人同意的第三者,居中对争议的是非曲直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依仲裁制度适用领域的不同,可将仲裁分为以下三种:①国际仲裁,指国家间为某一公法上的争端提请第三方解决的仲裁:②国内仲栽,一般是指同一国的当事人将他们之间在该国发生的没有国际或涉外因素的法律关系项下的争议提请位于该国的第三方解决的仲裁; ③国际商事仲裁,主要包括国际或涉外经济贸易仲裁和国际或涉外海事仲裁。
2.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答案】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是指在涉外合同法律关系中,确立合同的订立和效力问题的准据法,即依照冲突规范确定国际合同应适用何国的实体法或国际统一实体法。包括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合同的方式、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条款的解释、合同履行与不履行的后果等整个过程的法律适用问题。合同准据法的确定方法包括当事人意思自治、最密切联系原则与特征性履行方法、合同自体法等原则。
3. 戴赛的“既得权说”
【答案】牛津大学的法学教授戴赛(Dicey )在1896年出版的《冲突法》一书中,提出了即得权说。该学说虽以法律的严格属地性为出发点,但又主张,为了保障合法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对于依外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应该坚决加以维护。他认为,凡依他国法律有效取得的任何权利,一般都应为英国法院所承认与执行,而非有效取得的权利,英国法院不应承认与执行(他的第一原则); 如承认与执行这种依外国法合法取得的权利与英国成文法的规定、英国的公共政策和道德原则,以及国家主权相抵触,作为例外可不予承认与执行(他的第二原则); 但是,为了判定某种既得权利的性质,应该依据产生此种权利的该外国法律(他的第三原则); 最后,他还坚持“意思自治”原则,认为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具有决定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效力(他的第四原则)。
4. 结果选择说
【答案】结果选择说是提出“优先选择原则”的美国法学家戴维·卡弗斯(Cavers )的国际私法学说。他在《法律选择过程批判》(又译《法律选择问题评论》)中,对传统理论提出批评,指出在处理冲突案件中,法院的义务不是通过研究管辖权来选择适用于案件的法律,法院的职责永远是实现结果的公正。要达到这一目的,对可能适用的法律体系的内容就不能视而不见。冲突问题的解决,应当根据每一案件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法院面临选择本国法还是外国法时,应该认真研究导致有关问题产生的事实或交易行为; 将可能适用的法律规则及其适用的结果与法院地规
则以及适用它们的结果进行仔细的比较; 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公平正义,以及对冲突法律所引起的社会政策的充分考虑,评价各种法律的适用可能会产生的结果。他主张应改变只作“管辖权选择”的传统制度,而代之以“规则选择”或“结果选择”的方法。他的这种理论被称为结果选择说。
5. 法律关系本座说
【答案】法律关系本座说是19世纪中叶德国著名国际私法学者萨维尼提出的国际私法学说,他在总结德国国际私法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在1849年出版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系统论述了该国际私法理论。他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按其性质,都和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归属于该“法域”,即法律关系具有确定的“本座”。冲突法的任务正在于按照具有普遍意义的标准,具体地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及应适用的法律。依照上述原则,萨维尼认为内、外国法是平等的,绝对适用内国的强行法是例外,并提出了一系列具有连结点(因素)意义的法律关系“本座”,如人的身份地位问题,以其住所地为“本座”等。根据法律关系本座说,一国在一定的条件下适用外国法,完全是由法律关系本身的性质决定的。
6. 系属公式
【答案】系属公式(formula of attribution )在国际私法理论中又被称为“冲突原则”、“准据法表述公式”等,它是国际私法中对某些固定的常见的双边冲突规范之系属的表述公式,是对解决法律冲突的某些基本原则的公式化概括。在国际私法的长期实践中,某些传统的双边冲突规范之系属因具有稳定、普遍、典型的性质,因而被逐渐固定和保留下来,它们实际上具有冲突法要素和原则的意义。由于单边冲突规范的系属仅具有具体而确定的含义、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和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实际上是对双边冲突规范的组合运用,因此仅双边冲突规范的某些固定系属具有原则性意义,被称为系属公式。
7. 《伯尔尼公约》
【答案】《伯尔尼公约》即1886年《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是著作权国际保护的重要公约之一,于1886年9月9日在瑞士首都缔结。缔约国家于1887年组成了伯尔尼同盟。公约于1887年12月5日生效,历经五次修订,到2006年11月己有162个成员国,大部分成员国采用的是1971年的巴黎文本。我国于1992年7月1日正式加入《伯尔尼公约》(巴黎文本)。公约主要规定了保护著作权的国民待遇原则、自动保护原则、版权独立原则,界定了保护作品的范围和权利,是世界上第一个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国际公约,也是开放性的国际公约。
8. 《代理法律适用公约》
【答案】《代理法律适用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于1978年通过的一个目的在于统一代理冲突法的国际公约,主要适用于具有国际性质的商业代理行为。该公约对于代理人与本人的关系、本人与第三人的关系以及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关系的准据法均作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与该公约的适用相关的一些基本问题,倾向于实体法的指定,不接受反致制度。
二、论述题
9. 试论国际私法的性质。
【答案】国际私法是指以直接规范和间接规范相结合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国际私法的性质,实质上就是要回答国际私法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法,或者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特殊法律部门。
(1)根据其对国际私法性质的不同看法,国际私法学者分为廿大学派:
①“世界主义学派”或“国际法学派”。这一学派认为国际私法是国际法。其代表人物有德国的萨维尼、巴尔、弗兰根斯坦,法国的魏斯、毕叶,意大利的孟西尼等。他们主张国际私法具有国际法性质的主要理由有:
a. 国际私法产生于国际社会。
b. 国际私法所调整的关系在本质上与国际公法所调整的关系没有什么不同。
c. 国际私法的作用在于划分国家主权扩及的范围。
d. 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已成为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
由上可见,以往主张国际私法是国际法的学者所讲的国际法,主要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即国际公法,因而他们实际上是把国际私法当作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法律,没有把国际公法同国际私法严格区别开来。
②“民族主义学派”或“国内法学派”。这一学派主张国际私法为国内法。其代表人物有法国的巴丹、尼波埃、巴迪福,德国的康恩、努斯鲍姆、沃尔夫,英国的戴赛、戚希尔、诺斯,美国的比尔、库克、艾伦茨威格,苏联的隆茨等。其主要理由如下:
a. 从调整对象和主体看,国际法是以主权国家之间的政治、军事、经济、外交关系为调整对象,国际私法则是以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之问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
b. 从法律渊源来看,尽管国际私法的渊源一部分为国际条约,但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为国内法。
c. 从法律规范的制定和适用范围来看,国际法是国家之间协议的产物,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而国际私法主要是由单个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d. 从争议的解决方法来看,国际公法上的争议,一般通过国家之间的谈判、斡旋、国际调查委员会、国际仲裁以及国际法院来解决。而国际私法上的争议属于民商事法律争议,其案件大都由有关国家的法院和仲裁机构来解决。
基于上述理由,这些学者认为,从现实情况出发,不存在统一的或公认的国际私法,只存在中国国际私法、英国国际私法、美国国际私法或法国国际私法等。从他们的观点来看,他们所讲的国际法仅指国际公法,似乎除了国际公法就不存在其他国际法了。
③“二元论”学派或“综合论”学派
“二元论”学派或“综合论”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的齐特尔曼和捷克的贝斯里斯基等。“二元论”者认为,
a. 国际私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既涉及国内又涉及国际;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