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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大学法学院0308国际经济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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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大学法学院0308国际经济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一).. 2 2016年广西大学法学院0308国际经济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二) 14 2016年广西大学法学院0308国际经济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三) 23 2016年广西大学法学院0308国际经济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四) 32 2016年广西大学法学院0308国际经济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五) 43

一、概念题

1. CFR

【答案】CFR (全称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是国际货物贸易常用术语之一,指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特点是:①卖方支付成本费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包括装货费用和根据运输合同(不限于定期班轮)由卖方承担的卸货费用; ②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装船后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即从卖方转向买方承担。

2. Anti-Dumping Agreement

【答案】反倾销协议(Anti-Dumping Agreement),即《关于执行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六条的协议》(Agreement on Implementation of Article VI of GATT 1994)。协议由三个部分18个条款和2个附件组成。协议的宗旨是规范各成员的反倾销措施与行为。协议规定了:如何认定进口产品存在倾销; 如何认定倾销的进口产品正在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造成损害威胁; 在发起和进行调查、收集信息、征收反倾销税或价格承诺、审议认定以及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方面应遵循的程序。

3. BOT

【答案】BOT (Build-Operate-Transfer 的缩写),即建设一一经营一一转让,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国际上兴起的一种新的投资合作方式,指东道国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的一种投资合作方式。

4. preferential duly

【答案】优惠关税(preferential duty),又称特惠关税,是对来自某一国家和地区的商品,全部或部分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优惠关税的给予可以是互惠的,如通过双边协定,相互给予优惠关税,也可以是非互惠的,即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单方面的非反向的优惠关税,如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按照普惠制原则的优惠关税。还可以依照最惠国原则给予优惠关税。

5. 海牙规则

【答案】《海牙规则》,全称《1924年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是在英国的提议下,在1924年的国际法协会海洋法委员会外交会议上通过的,1931年生效,是海上货物运输领域影响最为广泛的国际公约之一。海牙规则采纳了《哈特法》的基本原则,主要规定了以下内

容:①承运人的义务; ②承运人的免责; ③承运人赔偿责任的限制; ④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通知、诉讼时效; ⑤托运人的义务与责任。我国没有加入该公约,但在我国1993年《海商法》和我国航运公司制订的提单中吸纳了《海牙规则》中关于承运人责任和豁免的规定。

6. 欧洲债券

【答案】欧洲债券,是国际债券的一种,是指在几个国家的资本市场同时发行,采用国际承销团承销,以第三国货币计价,不要求登记或过多披露其他信息的债券。欧洲债券不受任何国家资本市场的限制,免扣缴税,其面额可以发行者当地的通货或其他通货为计算单位。对多国公司集团及第三世界政府而言,欧洲债券是他们筹措资金的重要渠道。

7. 支票

【答案】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所有国家的法律都要求,支票上一定要有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委托、付款人名称、付款地、出票地及出票日期、出票人的签名、支票签发的金额小得超过付款到期日在银行存款账户上的金额。各国法律都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8. 国际合作企业

【答案】国际合作企业,即合作经营企业(cooperative enterprise),是契约式合营的一种类型,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当事人为实现特定的商业目的,根据合同的约定投资和经营,并依照合同的约定分享权益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一种企业形式。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外方和当地合作者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均由合作各方依法通过合作企业合同加以规定。

二、简答题

9. 简述国际支付方式的种类和规则。

【答案】(1)国际支付方式的种类

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主要分为两大类三种:一类是收付双方不由银行提供信用,但通过银行办理的方式,如买方直接付款和银行托收。另一类是由银行提供信用,收付双方从银行得到信用保证和资金融通的便利,如信用证。

①汇付,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将款项汇交收款人。在国际贸易中如采用汇付,通常是由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间通过银行将货款汇交卖方。汇付属于商业信用。

②托收,是指银行依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和商业单据,以便于取得付款和/或承兑,或凭以付款或承兑交单,或按照其他条款和条件交单。简单而言,国际贸易中的托收(collection )是指卖方以买方为付款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其向买力一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力一式。

③信用证,是银行以本身的信誉向卖方提供付款信用与担保的一种方式,意指一项约定,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约定不可撤销并因此构成开证行对于相符提示予以兑付的确定承诺。

(2)国际支付方式规则

①汇付的规则

汇付采用顺汇法。在办理汇付业务时,汇款人应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 汇入行收到汇款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解付货款。但汇出行和汇入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延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行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②托收的规则

《托收统一规则》将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a. 光票托收

指不附有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项下的托收。在光票托收中,买方付款或承兑后可能不能获得货物或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所以甚少采用,通常只用于收取货款尾数、佣金、样品费等费用。

b. 跟单托收

指附有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项下的托收,或者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项下的托收。国际贸易中货款的支付,可以采用跟单托收的方式。每一笔具体交易是采用光票托收还是跟单托收,跟单托收须附具什么单据,或哪些款项用跟单托收,哪些款项用光票托收,概由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并由卖方填于付款指示书中。根据《托收统一规则》和国际贸易支付的实践,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又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③信用证付款规则

在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时,一般要经过以下六个基本步骤:

a. 买卖双力一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信用证支付条款。

b. 开证申请(application for credit)。买方向其所在地的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要求银行向卖方开出信用证。

c. 开证时间与开证方式。原则上,买方应在合同成立后的合理时间内开出信用证。

d. 通知。开证行应严格按照开证申请书的内容拟定信用证条款,经开证申请人确认后通过其在卖方所在地的往来银行(通知行advisingbank )通知卖方。

e. 受益人交单。受益人(卖方)在收到信用证后,对信用证进行审核。卖方对信用证审核无误后或收到修改通知书审核后认为可以接受,即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发运货物。

f. 付款或议付(negotiate )oUCP600第2条规定:“议付意指被指定银行在其应获得偿付的银行日或在此之前,通过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向受益人预付款项的方式购买相符提示项下的汇票(汇票付款人为被指定银行以外的银行)及/或单据。”若信用证由保兑行议付,则构成无追索权的议付。9. 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开证行在向议付行偿付后,即通知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

10.简析国际上主要的涉外经济管辖权制度的优弊。

【答案】国际上主要的涉外经济管辖权制度包括:

(1)属地管辖权制度,即以当事人(主要是被告)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事情的发生地等地域因素为行使管辖权依据的制度。依照国际法,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有权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行使管辖权,这是国家主权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