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7年新疆师范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331社会工作原理[专业硕士]之社会学教程考研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社会均衡论

【答案】帕森斯认为,任何社会都是一个功能系统,它是由发挥不同功能的各部分(子系统)结合而成的,这些子系统是适应子系统(A )、目标达到子系统(G )、整合子系统(I )和维持模式子系统(L )。各个子系统之间既互相分工、又互相依存,共同实现着社会系统的目标。这样,社会系统是协调的、稳定的和平衡的。

2. 潜功能

【答案】潜功能是指那些不明显、不为人们所预料的和不易为大多数人所认识的那些功能。默顿在“显在功能和潜在功能”一文中,提出了著名的功能分析范式,此文被认为对推动功能主义的经验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3. 贫困文化理论

【答案】贫困文化理论是从社会文化的角度解释贫困现象的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在社会中,穷人因为贫困而在居住等方面具有独特性,产生出一种脱离社会主流文化的贫困亚文化。贫困文化塑造着在贫困中长大的人的基本特点和人格,使得他们即使遇到摆脱贫困的机会也难以利用它走出贫困。

4. 奥格本的“文化堕距”论

【答案】认为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一般地,物质文化首先变化,之后非物质文化会发生适应性变化,但后者的变化有所延迟,即二者的变化在时间上是有差距的。当适应性文化变得与物质文化相适应之后,物质文化还会发生变化,非物质文化又一次发生适应性变化的情况。人类社会的文化就是这样发展的。

5. 《社会理论的基础》

【答案】《社会理论的基础》是美国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的主要著作。这本书被认为是帕森斯所著《社会行动的结构》问世以来社会理论的一部最重要的著作。《社会理论的基础》是回应社会系统是如何行动这一核心问题的,为理性选择理论学派建立了较系统的理论体系。本书共分为五编,从最基本的人的行动和关系谈起一直论述到复杂的社会行动的数学分析,是当前社会学和社会理论方面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它为社会学在今后数十年的发展确立了新的研究方向。书中充分意识到重建社会需要相应的理论知识,并力图使书中内容满足这一要求。

6. 社会控制

【答案】社会控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控制是指社会组织体系运用社会规范以及与之相应的手段和方式,对社会成员(包括社会个体、社会群体及社会组织)的社会行为及价值观念进行指导和约束,对各类社会关系进行调节和制约的过程。狭义的社会控制是指对社会越轨者施以社会惩罚和重新教育的过程。

7. 社会群体

【答案】初级群体,又称直接群体、基本群体或首属群体,是指其成员相互熟悉、了解,因而以感情为基础结成亲密关系的社会群体。典型的初级群体有家庭、邻里、朋友和亲属等等。

8. 有机整合(团结)

【答案】有机团结是社会学家涂尔干研究社会现象中社会团结问题时一所提出的,现代发达的社会就像一个具有各种器官的有机体一样,其中每个人都按照社会分工执行着某种专门的职能,因此涂尔干把这种社会中所出现的新的团结形式称之为有机团结。有机团结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和个人异质性基础上的一种社会联系方式。有机团结是最基本的团结形式之一,有机团结指的是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形成的社会团结,它以社会高度分化、社会成员充分分工为基础。在有机团结中,维系社会成员的纽带是因为社会分工和社会专业化而造成的他们不可超越的相互依赖关系,这种关系表现在经济、政治和文化各个方面,尤其以物质利益为根本内容的经济关系是最基本的方面。

二、简答题

9. 简述马克斯·韦伯关于合法统治类型的观点。

【答案】在韦伯看来,统治指的是在一个特定人群中,某些具体的命令(或者说所有的命令)被遵从的机会。这样一种机会的出现往往与特定的利益关系联系在一起,而且要借助于一定的权力与影响。但从根本上讲,还要解决一个统治的“合法性”问题。韦伯将实际存在的具有合法性的统治形式划分为三种类型,即传统型统治、魅力型统治和法理型统治。

(1)传统型统治传统型统治建立在人们对传统的神圣性信奉的基础之上,这种统治类型主要存在于前现代社会。在传统型统治中,统治者是依照传统遗传下来的规则确定的,统治者具有终身的权力,而且可以将这种权力不断传给自己的后裔。人们对统治者的服从是由于传统赋予他们的固有尊严。统治者与其他成员的关系不是事务上的职务职责,而是奴仆的个人忠诚。人们所服从的不是章程,而是由传统决定的统治者所任命的个人。

①从传统型统治的组织情况来看,‘自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a. 缺乏按照事务规则确立的、固定的“权限”。在传统型统治下,权限的最初来源主要是由统治者任意专断下达的仟务。在一些事务性的管理中,则是通过统治者对受委托者(最初往往都是统治者的家臣)全权委托来确立的;

b. 缺乏固定的、合理的等级制度。在传统型统治下,对问题的决定权在十统治者本人。或者主要根据传统进行安排,或者完全由统治者本人随意决定;

c. 没有自由的契约和相应的规定,用以确定官员的任免与晋升。家臣和宠信往往是按纯粹世袭的方式招募来的. 官员的升迁只能依赖统治者的随意决定和恩惠;

d. 缺乏专业的业务培训;

e. 官员没有固定的薪金和用货币支付的薪金。

②韦伯采用理想类型分析了历史上出现的四种传统型统治:

a. 老人政治由老年人来实施统治,其特征是统治者没有个人的行政管理班子,统治者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员们的服从意愿。

b. 世袭制在这种统治下,统治者拥有纯粹个人的行政管理班子和军队作为统治工具,这时统治权力成为统治者个人固有的权力,成员之间的关系也由“同志”变成了“臣仆”

c. 封建制在这种统治下,统治者以采邑或傣禄来供养行政管理班子,并通过契约等形式来对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加以限定,这使得统治者的统治权力较世袭制更为稳固。

d. 原始家长制一般根据继承的规则确定某个人来实施统治,和老人政治一样统治者没有个人的行政管理班子,统治者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员们的服从意愿。

(2)魅力型统治魅力型统治是建立在对具有超凡品质和特殊魅力的领袖人物的崇拜和信赖的基础之上。从韦伯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魅力型统治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①领袖人物的魅力能否被认可取决于被统治者,而且这种认可要经受实际的考验;

②领袖人物的魅力要经受持久的考验;

③魅力型统治的统治团体是一种感情共同体:

④魅力型统治是一种非经济性的典型政权;

⑤在受传统束缚的时代,魅力是巨大的革命力量。在韦伯看来,魅力型统治是一种严格地与个人,即与个人的魅力品质联系在一起的社会统治形式,因而它所确立的社会关系也是短暂的,这一过程被称为“魅力的平凡化”。魅力平凡化的结果,是魅力型统治转向传统型统治和法理型统治,或者成为二者的混合形式。

(3)法理型统治韦伯将建立在遵守正式制定的法律基础上的统治称为法理型统治。韦伯将法理型统治视为行政管理的现代形式。他分析了法理型统治类型所具有的一般特征:

①在法理型统治下,行政事务的运作要持续地受到规则的约束;

②在法理型统治下,行政事务的运作是在一定的权限内进行的,出现了“机构”这种按章办事的运作单位;

③法理型统治具有固定的职务等级。任何机构都有固定的监督和监察制度,下级机构都有权向上级机构投诉或提出异议;

④法理型统治有明确的议事规则,这些议事规则可能是技术性的规则,也可能是准则;

⑤在法理型统治下,行政管理班子同行政管理资源和生产资源完全分开;

⑥在理想的法理型统治下,不存在任职人员对职务的任何意义上的私人占有;

⑦法理型统治拥有行政管理档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