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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昌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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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昌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一) . .... 2

2016年南昌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二) . .. 10

2016年南昌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三) . .. 21

2016年南昌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四) . .. 34

2016年南昌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五) . .. 46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行为的执行力

【答案】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2. 行政复议的指定管辖

【答案】行政复议的指定管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在某一复议案件的管辖上发生相互推脱或争夺管辖权等争议时,由其共同上一级机关指定管辖。

3. 非法拘禁

【答案】非法拘禁,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以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4. 行政判决的效力

【答案】行政判决的效力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判决对行政诉讼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所具有的强制约束力。行政判决是国家意志力的司法表现,它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其效力及十所有与该案有关的人。行政判决效力包含三个内容,即行政判决的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5. 行政复议的范围

【答案】行政复议范围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请求重新审查的行政行为的范围。行政复议法规定了可申请复议的范围和不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6. 裁量行政补偿

【答案】裁量行政补偿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合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是否应作补偿未作规定,而由当事的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根据公平合理原则自由裁量作出决定。

7. 行政合同的邀请发价

【答案】行政主体基于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的原因,在招标时不一定与要价最低的相对方缔结合同,而是邀请其认为适当的人发价,从而行政主体在参加投标的企业中有选择合同当事人的自由。

8. 特别权力关系领域

【答案】特别权利关系领域是指行政主体基于特别的法律原因,为实现特殊的行政目标,在一定范围内对行政相对人具有概括的命令强制权力,而行政相对人却负有服从义务的行政法律关系范围。在特别权利关系领域内,具有三个特点:

①相对人义务的不确定性;

②权利主体可以以内部规则的形式限制相对人的自由权利,并享有对相对人的惩戒权;

③相对人缺乏法律救济途径。

二、简答题

9. 简述涉外行政诉讼。

【答案】(1)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或第三人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依法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审查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判断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作为相对人的主张是否妥当,并作出裁判的诉讼。

(2)涉外行政诉讼的特征

①涉外行政诉讼是解决涉外行政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

②提起诉讼的原告应当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组织; 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和组织提起或参加的行政诉讼不属于涉外行政诉讼;

③涉外行政诉讼争议的标的是中国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④涉外行政诉讼解决的行政争议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⑤涉外行政诉讼必须依照中国法律进行。

10.简述行政诉讼中的质证规则。

【答案】质证需要遵循以下规则:

(1)公开质证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规定其它情形的除外。

(2)法院调取证据的质证

由申请人申请调取得证据,由当事人在庭上出示和质证,由法院依职权调取得证据,由法庭出示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

(3)质证的要求

对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法庭准许可以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原件或者原物己不存在,可以出示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一致的其他证据。视听资料应当当庭播放或者显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4)可以不经质证的证据

当事人在庭审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己经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

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实事的依据。

11.现场笔录的含义和要求。

【答案】现场笔录是专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对某些事项当场所作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记录,又称为当场记录。

行政机关在制作运用现场笔录时应遵循的规则有:

(1)现场笔录只有在证据难以保全、事后难以取证、不可能取得其他证据或者其他证据难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下才能适用:

(2)现场笔录应当在现场制作,不能事后补作,并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应当由在场证人签名或盖章。根据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简述国家赔偿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1)国家赔偿的概念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的制度。

(2)国家赔偿的特征

①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国家是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这种严格的界定是由国家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关系决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国家的名义执行公务,无论合法与否,其法律后果均归属于国家,那么,由于违法侵权造成的损害当然应该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要表现是赔偿费用由国库支出,列入各级政府财政。

②国家赔偿以违法行使职权为前提。我国国家赔偿采用违法归责原则,即国家只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仟,而且这种违法行为必须发生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只有与行使职权密切相关的侵权行为才能构成侵权行为,才能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发生在行使职权过程之外的侵权行为引起的赔偿则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

③国家赔偿以造成损害为条件。国家赔偿的请求人是合法权益受到侵权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凡是合法权益受到侵权行为损害的人均可以提出国家赔偿。损害必须是实际上已经发生或者一定会发生的损害,而不能是抽象的、可能的损害。换句话说,损害包括既得利益的损害和现实可得利益的损害。所谓现实可得利益,是指已经具备利益取得条件,若无加害行为之发生则必可实现的未来利益,如果损害处于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不确定状态,不能认为已有损害结果。

13.行政机关的职责有哪些?

【答案】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宪法和行政组织法规定了不同层级、不同种类、不同管理领域的各种行政机关的不同具体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