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20世纪20年代末,西北大旱,陕西地区尤为严重,加之军阀连年混战,高利贷盛行,种种天灾人祸导致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20世纪30年代开始,陕西省银行的新式农贷机构开始活跃于农贷市场,新式农贷相较于传统借贷组织,无论是在制度建设还是借贷方式上面更符合当时的市场环境,并引起农村借贷制度和乡村生产观念的改进与转变,对乡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全文内容共分五章:
第一章主要对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陕西农村情况进行基本分析。近代以来,整个中国的农村经济大部分处于萧条的状态,陕西遭荒旱和人祸比较严重,农民自然逃脱不了破产的命运。该时期出现了1929年大灾荒,农产品、地权分配、人口密度不均、高利贷剥削严重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陕西农业生产的发展。
第二章主要介绍陕西省银行的历史渊源、基本业务情况、基本的组织构架以及业务部门的分布情况,对陕西省银行的业务能力,资本储备有个清晰的认识和了解。陕西省银行依靠从全省到各市县及附属的放款机构,依托基层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建立了一套较为全面的农贷网路。陕西省银行的放贷区域面积广大,除陕北地区以外的陕西省其他地方都被覆盖。
第三章、第四章着重介绍了陕西省银行农贷业务机构和农贷运行机制。通过对农贷业务机构包括信用合作社、农业仓库和运销合作社的分析,了解了陕西省银行是通过何种渠道将贷款发放到农民手中。第四章则更细化地分析了陕西省银行的农贷运行机制,通过对农贷的对象、种类、用途、标准、借还款手续以及信用方式的分析,可以看出陕西省银行己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农贷网络,使其在运行过程中有规可循,更好地达到农贷的效果。
第五章则对陕西省银行的农贷进行综合评析。陕西省农民银行的农贷在一定程度上救济了农村金融,打破了传统的借贷方式,强化了城乡之间的金融往来,推动了农村副业的发展,为其他银行树立起了榜样。然后,作为新生事物,在不利的客观环境和背景下,它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如农贷被豪强势力所把持,农民得利少;农贷数量较少,不能解决农业生产所需;农贷手续繁杂、条件苛刻,不利农业生产和发展等等。
总之,陕西省银行在农村开展的贷款业务,作为新式农业金融行为,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农业金融体系,解除农户借贷困难,使农民摆脱高利贷的剥削。因此,陕西省银行农贷业务的开展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政策,不仅是正确的,而且也代表了历史发展的方向,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尽管它还有种种缺陷,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其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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