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国际贸易实务考研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还款保证书
【答案】还款保证书(还款保函)是指在国际间对金额较大的成套设备或工程项目交易,出口方常要求进口方预付一定金额的订金。进口方在支付订金前,要求出口方提供银行开立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以担保出口方履行合约。否则,出口方银行负责将预付订金及利息退还给进口方。
2. 商检证书
【答案】商检证书即“商品检验证书”,是指进出口商品经过商检机构进行检验或鉴定后,由该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
3. 清洁提单
【答案】
清洁提单是指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注货物及/或包装破损或有缺陷之类批注的提单。
4. 可撤销信用证
【答案】
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的同意,有权随时撤销或修改的信用证。后来,由于在实际业务中,开立可撤销信用证的情形极少,故便删除了可撤销信用证的概念及其有关规定。
5. 跟单信用证
【答案】跟单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凭跟单汇票或仅凭装运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6. 保兑信用证
【答案】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兑付义务。
二、简答题
7. 什么叫共同海损?什么叫单独海损?二者有何区别?
【答案】(1)共同海损的含义
在海洋运输途中,当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
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2)单独海损的含义
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海上风险直接造成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属于这种特定利益方的部分损失,即为单独海损。
(3)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是有明显区别的,这主要表现在下列三个方面:
①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造成的一种损失。
②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
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若被保险人已投保海运保险,则由保险人按合同规定承担对被保险人分摊金额的赔偿责任。
③损失的内容不同
单独海损仅指损失本身;而共同海损则包括损失及由此产生的费用。
8.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通常有哪几种计量单位?
【答案】国际货物贸易中不同类型的商品,需要采用不同的计量单位。通常使用的有下列几种:
(1)按重量(Weight )计算。这是当今国际货物贸易中广为使用的一种计量方法,许多农副产品、矿产品和工业制成品,都按重量计量。其中,按重量计量的单位有公吨
、长吨
短吨(shortton )、公斤(kilogram )、克(gram )、盘司(ounce )等等。对黄金、白银
等贵重商品,通常采用克或盘司来计量。钻石之类的商品,则采用克拉(carat )作为计量单位。
(2)按数量(Number )计算。大多数工业制成品,尤其是日用消费品、轻工业品、机械产品以及一部分土特产品,均习惯于按数量进行买卖。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有件(piece )、双(pair )、套(set )、打(dozen )、卷(roll )、令(ream )、罗(gross )以及袋(bag )和包(bale )等等。
(3)按长度(length )计算。在金属绳索、丝網、布匹等类商品的交易中,通常采用米(meter )、英尺(foot )、码(yard )等长度单位来计量。
(4)按面积(Area )计算。在玻璃板、地毯、皮革等商品的交易中,一般习惯于以面积作为计量单位,常见的有平方米属于这方面的计量单位,
有立方米
等。
(6)按容积(Capacity )计算。各类谷物和流体货物,往往按容积计量。其中,美国以蒲式耳(bushel )作为各种谷物的计量单位,但每蒲式耳所代表的重量,则因谷物不同而有差异。例如,每蒲式耳亚麻籽为56磅。燕麦为32镑,大豆和小麦为60镑。公升(litre )、加仑(gallon )则用
平方英尺立方英尺
平方码立方码等等。 等(5)按体积(V olume )计算。按体积成交的商品有限。仅用于木材、天然气和化学气体等。
于酒类、油类商品。
9. 在国际贸易中,产生争议的原因有哪些?
【答案】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当事人常常会对出现的某些问题发生争议。所谓争议,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另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而引起的业务纠纷。在国际贸易业务中,这种纠纷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主要有:
(1)卖方违反基本义务。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的规定,卖方的基本义务有两条:①向买方交付货物;②移交单据。而卖方不同程度地违反其承担的基本义务,如不交货,或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品质、数量、包装条款交货,或者移交的单证、单单之间有不符点等。
(2)买方违反基本义务。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的规定,买方的基本义务有两条:①向卖方支付价款;②收取货物。而买方不同程序地违反其承担的义务,如不开或迟开信用证,不付款或不按时付款赎单,无理由拒收货物,在FOB 情况下不按时派人接船接货等。
(3)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某些条款规定欠明确,买卖双方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者国际贸易惯例对此的解释不一致,甚至对合同的有效成立与否也有不同的看法。
(4)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遇到了买卖双方不能预见或者无法控制和预防的紧急或突发事件,而双方对此又有不一致的解释等。
10.什么叫溢短装条款?为什么在某些商品的买卖合同中要规定溢短装条款?
【答案】(1)溢短装条款的含义
溢短装条款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交货数量允许有一定范围的机动幅度,它一般包括机动幅度,机动幅度的选择权以及计价方法。
(2)在某些商品的买卖合同中要规定溢短装条款的原因
在矿砂、化肥、粮食、食糖等大宗散装货物的交易中,由于受商品特性、货源变化、船舱容量、装载技术和包装等因素的影响,准确地按约定数量交货,有时存在一定困难,为了避免因实际交货不足或超过合同规定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方便合同的履行,对于一些数量难以严格限定的商品,有必要加订溢短装条款。
11.什么叫凭卖方样品买卖?凭卖方样品成交时,卖方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案】(1)凭卖方样品买卖的含义
由卖方提供的样品称为“卖方样品”,凡凭卖方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者,称为“凭卖方样品买卖”。
(2)凭卖方样品成交时,卖方应注意的问题
在此情况下,在买卖合同中应订明:“品质以卖方样品为准”。日后,卖方所交整批货的品质,必须与其提供的样品相同。
12.在选择进出口货物的运输方式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答案】在选择进出口货物的运输方式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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