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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南大学法学院720法学综合1(民法、刑法)之《商法》考研强化班模拟试题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①股东人数的限制性。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凡是不承认一人公司的国家的公司法都有下限和上限的规定,一般规定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30人或50人以下; 凡是承认一人公司的国家的公司法一般仅规定股东人数的上限,而无下限的规定。

②股东责任的有限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此外,对公司及公司的债权人不负任何财产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亦不得直接向股东主张债权或请求清偿。

③股东出资的非股份性。

④公司资本的封闭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只能由全体股东认缴,不能向社会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⑤公司组织的简便性。有限责仟公司的设立程序简便,只有发起设立,而无募集设立; 有限责仟公司的组织机构亦较简单、灵活,其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股东会的召集方法及决议的形成程序亦较简便。

⑥资合与人合的统一性。

2. 共同海损

【答案】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采取合理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而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具有如下特征:

①共同海损是有意地采取合理措施而造成的。共同海损是在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

②共同海损是为了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的共同安全而造成的损失。如果仅是为了一方的利益而造成损失,则不属于共同海损;

③共同海损是为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的共同安全而采取的措施,因此,共同海损应由受益各方共同分摊;

④共同海损可以是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的,但这并不影响共同海损的成立。《海商法》第197

条规定,共同海损事故由航程中一方的过失造成的,不影响该方要求分摊共同海损的权利。

3. 开业登记

【答案】开业登记又称设立登记,是指商主体的创设人为设立商主体而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由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法律行为。商主体开业登记通常涉及以下内容:①名称登记; ②出资人登记; ③住所登记; ④法定代表人登记; ⑤注册资金登记; ⑥章程登记; ⑦企业的类型和经济性质; ⑧经营范围登记。

4. 商法典与民法典

【答案】商法典是指奉行民商分立立法原则的国家和地区在民法典之外制定的以“商法”命名的法典,其内容主要涉及商主体、商行为之界定、创设等商法的一般规则以及商事公司、票据、保险、破产、海商等基本制度; 民法典是按照一定的体例,系统地把民法的各项制度编纂在一起的立法文件。

二者联系主要在于都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都属于私法范畴,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具有共同性。二者的区别主要包括:

①商法典只存在于奉行民商分立立法原则的国家和地区; 民法典既存在于奉行民商分立立法原则的国家和地区,也存在于奉行民商合一立法原则的国家和地区。

②民法典是纯私法,调整的是平权关系; 商法典则以私法为主体,兼具公法性内容,调整的是平权与不平权兼有的关系。

5. 海难救助

【答案】海难救助,又称海上救助,是指对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进行救助的活动。海难救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海难救助是指对海上遇难的人命和财产的救助,狭义的海难救助是指对海上遇难财产的救助。

6. 上市公司收购与股份转让

【答案】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收购人)旨在获得特定上市公司(目标公司)股份控制权或将该公司合并所进行的批量股份购买行为; 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在于:①转让的股份可以是上市公司的股份,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收购通常是针对上市公司的股份; ②股份转让不一定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而收购通常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 ③股份转让是“一对一”的谈判,不需要在特定的交易市场进行,收购是在证券交易所这个公开市场上进行的,收购人是特定的,出售股份的人是不特定的。

7. 出票

【答案】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出票是最基本的、最主要的票据行为。出票由作成票据和交付票据两项行为构成。作成票据,是指出票人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上记载法定内容并签名或盖章的行为。交付票据,则是指出票人依据自己的本意将作成的票据实际交给他人占有的行为。

8. 商号废止

【答案】商号的废止是指商号因不再被使用而从法律上失去效力的事实状态。一般认为商号之废止分为三种情形:①实施了商号申请登记或预先登记者,在登记之后不再使用该商号,该商号或通过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而废止,或因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而自行废止。②因商主体发生变更,商号同时变更,原有商号废止。③商主体未发生变更,但商号发生变更,原有商号亦废止。这方面的情况包括商主体发生继受经营,继受人使用新商号,原有商号则废止。

二、简答题

9. 简述商事账簿的种类及其效力。

【答案】(1)商事账簿的种类

商事账簿的种类主要包括:

①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指记录商主体日常经营活动情况并作为依据的书面证明,是登记商事账簿的依据。根据法律的规定,商主体在经营活动中所作出的货币收付、款项结算、货物进出、财产增减等都必须由经办人员取得或填制会计凭证,并在会计凭证上签字盖章,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没有会计凭证不得收付款项、不得进出财物、不得进行财产处理。会计凭证所记载的事项必须真实、客观、可靠,商主体不得作出虚假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类:

a.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商事交易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交易发生和完成状况的原始书面证明。它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

b. 记账凭证又称分录凭证、记账凭单,是指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交易业务内容予以分类而填制的,可以直接作为记账依据的凭证。

②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全面、系统、连续和分类记载并反映商主体经营业务活动的簿册。它通常由主管部门按一定的格式统一印制,由具有专门格式并互有联系的账册组成。

会计账簿种类很多,按其性质和用途可分为序时账簿、分类账簿和备查账簿。

a. 序时账簿又称日记账簿,是指按照交易活动发生的时间先后逐项记载交易活动内容的账簿。序时账簿又可分为普通日记账和特种日记账两种。

b. 分类账簿是指按照会计科目分类记载全部交易活动内容的账簿。

c. 备查账簿是指对一些日记账簿或分类账簿未能记载或记载不全的交易内容或项目予以补充记载的账簿。

③财务会计报告

账务会LI 一报告是指商主体依法向政府提供或向社会披露的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财务报告按服务对象不同可分为对内报告和对外报告; 按编制和报送时间不同可分为月份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三项内容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