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司法卷三题库>当事人题库

问题:

[多选] Leonard向北京市海淀区苏菲家政公司要求委派一位擦玻璃工。苏菲公司委派工作人员小梅前往。小梅在擦玻璃时,不慎将Leonard的波兰琥珀打碎。Leonard让小梅赔,小梅说赔不起。Leonard找苏菲公司,该公司称琥珀是小梅打碎的,与其无关。Leonard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小梅、苏菲公司的诉讼地位分别是:()

小梅为被告。苏菲家政公司应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小梅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苏菲家政公司应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小梅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问题:

[多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在某学校课间活动时,魏某(10岁)将王某(9岁)的双眼划伤,致使王某的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王父要求魏父赔偿王某的医疗费、伤残费共计5万元,如果魏父拒绝赔偿,王父可以以原告身份到法院去起诉,魏父与魏某列为共同被告。张某在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纪实文学《村官》,以某村现任的村委会主任王某的事情为原型,小说描写了大量的王某滥用职权的行为,并且小说结尾是王某因陪吃陪喝酒精中毒而死。王某的弟弟非常不满,要求王某的妻子将张某告上法庭,王妻表示赞同,此时,王妻和王某的弟弟可以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李某、王某与张某等10人成立了一家合伙经营企业,该合伙企业与甲公司签订协议,后因该合伙企业拒不履行该协议,被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则在本案中李某、王某与张某等10人应当作为共同被告,且其可以推选代表人。牛某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杨某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齐某,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齐某收货后并未按约定付款,牛某也未按期催要。后牛杨之间的借款还款期到,杨某要求牛某还钱,牛某说因为齐某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杨某此时可以作为原告直接起诉齐某。

问题:

[多选] 李某对张某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李某胜诉,张某对此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法院发现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二审法院应当直接发回重审。二审法院应当将其追加为本案当事人,并依法作出裁判。不能将其追加为本案的当事人,应当直接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问题:

[多选] 在民事诉讼中,对于被告的确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万某、罗某二人共同出资设立华科公司,但尚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现该公司在经营中同金鹏公司发生合同纠纷,金鹏公司以万某、罗某为被告,向法院起诉。A电厂与B煤炭供销公司(独立法人)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A电厂已付款,但在交货日期前,B公司被其上级总公司C煤炭经营总公司撤销了,并由。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在此期间,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均为独立法人)。现乙公司到法院就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本案中的被告应为丙公司或丁公司。刘某、关某、张某三人口头约定合伙开一饭馆,刘某出资2万元添置设备,关某无偿提供房屋作铺面,张某负责炒菜,三人平分利润。后该饭店经核准登记,名称为"仙客来饭店",正式开业。现"仙客来饭店"欠菜贩周某货款2万元到期不还,周某应该以"仙客来饭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多选] 甲、乙合伙开办了一家美容馆,向丙借了20万块钱作为运营资金,丁对甲、乙的借款作了保证,但对保证的方式没有约定。甲、乙由于美容馆经营不善而迟迟未还丙欠款。丙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起诉甲、乙和丁。在法庭辩论时,甲对借款表示承认,并恳求减少利息数额。乙则表示该债务已因丙的免除而消灭,并出示了丙同意免除债务的信件。丁因为有事没有到庭。参照案情,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甲的承认行为只对其个人有效。乙的抗辩行为对全体有效。乙的抗辩行为只对甲有效,对没有到场的丁无效。乙的抗辩行为对甲、丁有效,因为该行为对甲、丁有利。

问题:

[多选] 小张因为急需购买婚房而向同学小王借款,为了顺利拿到借款,小张向自己开贸易公司的舅舅借用了合同专用章,以该贸易公司的名义与小王签订了借款协议,并拿到借款50万元。借款到期后,小王经过多次索要,仍旧没有得到任何清偿,于是小王诉至法院,请求拿回借款和利息,则关于本案适格被告的确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应当将小张列为被告。应当将贸易公司列为被告。应当将小张列为被告,将贸易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应当将小张和贸易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问题:

[多选] 某大牌明星甲去世以后,乙到处散布言论,诋毁其名誉,对于甲的行为,不可以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甲的近亲属。甲生前的经纪公司。甲的粉丝推选出的代表人。甲生前的经纪人。

问题:

[不定项选择,案例分析题] 刘山、刘河和刘江系兄弟,其父母早亡,刘河和刘江随长兄刘山一家共同生活。刘河、刘江和刘山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9间。5年后,刘河和刘江一同到外省B县工作。2011年,刘山夫妻先后去世。同年,居住在C县的刘山之子刘云将9间房屋卖给生意上的朋友、家住D县的王某,王某对刘云如何获得9间房屋一事并不知情。不久,刘江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在一审和二审中法院分别发现刘河没有参加诉讼,则应当如何处理?()

A.一审中依职权追加刘河为必要共同原告,二审中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一审应当驳回起诉,二审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审和二审中都应当依职权通知刘河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加入诉讼。一审和二审都继续照常进行。

问题:

[不定项选择,案例分析题] 刘山、刘河和刘江系兄弟,其父母早亡,刘河和刘江随长兄刘山一家共同生活。刘河、刘江和刘山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9间。5年后,刘河和刘江一同到外省B县工作。2011年,刘山夫妻先后去世。同年,居住在C县的刘山之子刘云将9间房屋卖给生意上的朋友、家住D县的王某,王某对刘云如何获得9间房屋一事并不知情。不久,刘江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如果王某应当参加诉讼,则他在本案诉讼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证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共同被告。

问题:

[不定项选择,案例分析题] 刘山、刘河和刘江系兄弟,其父母早亡,刘河和刘江随长兄刘山一家共同生活。刘河、刘江和刘山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9间。5年后,刘河和刘江一同到外省B县工作。2011年,刘山夫妻先后去世。同年,居住在C县的刘山之子刘云将9间房屋卖给生意上的朋友、家住D县的王某,王某对刘云如何获得9间房屋一事并不知情。不久,刘江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本案被告是:()

A.刘云。王某。刘江。刘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