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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美国货船科尔号与另一艘美国货船汉森号在我国渤海湾发生碰撞,双方损失严重。科尔号向我海事法院起诉,我海事法院审理此案时,应适用()。

中国法律。美国法律。双方协议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问题:

[单选] 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什么?

船旗国法。船舶的所在地法。船舶的原所有人的住所地法。所有权转移合同签订时的船舶的所在地法。

问题:

[单选] 甲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订立买卖合同。A公司卖给B公司一批钢材,并开立汇票,付款人为B公司开户银行C商业银行。后A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中国的D公司,D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丙国的E公司。E公司要求C银行承兑时遭到拒绝。6个月后,E公司要求B、D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B、D两公司均称,中国的票据法中规定,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6个月,E公司行使追索权超过了该期限,所以拒绝付款。E公司遂以B、D两公司为共同被告,向D公司住所地的中国法院起诉,并称出票地甲国法律规定的追索期限为1年,E公司所属国丙国法律规定的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2年,其当然有权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法律适用,所以其行使追索权并没有超出有效期限。本案中,受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适用中国法律,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6个月,认定E公司行使追索机超出了法定期限。适用对E公司最有利的丙国法律,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2年,认定E公司行使追索机没有超过法定期限。适用出票地甲国法律,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1年,认定E公司行使追索权没有超过法定期限。在中国、甲国、丙国法律中选择其中一国法律予以适用。

问题:

[单选] 中国公民王某加入英国国籍后与美国公民苔丝结婚,并在美国有住所。1993年,王某夫妇定居中国。1996年3月,王某夫妇外出途中遇车祸,苔丝当场死亡,王某成为植物人。王某的父母称年纪已大,自身尚需别人照顾,主张由王某的哥哥王甲作王某的监护人。王甲称其正在做出国准备,在国内不会待很长时间。主张由王某的弟弟王乙作为王某的监护人。王乙称其经济收入在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线以下,养家糊口都是个问题,主张应由经济条件最好的王甲作监护人。王某父母诉诸当地法院请法院裁决。法院对于上述各方当事人关于设定监护人的争议,应当适用哪国法律来解决?

英国或中国,由法院选择对王某最有利的法律予以适用。美国。美国或英国,法院有权选择适用对王某最有利的法律。中国。

问题:

[单选] 我国某公司与美国一家公司因汇票出票时记载的事项发生纠纷起诉至我国某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对此案的审理中,根据法律规定,可适用的准据法是下列哪个选项?

中国法律。美国法律。国际条约。出票地法律。

问题:

[单选] 甲与乙系大学同班同学,1987年甲大学毕业后赴加拿大留学并定居加拿大,1993年取得加拿大国籍。1988年乙赴美国留学,1993年成为美国加州永久居民。1995年甲乙同游欧洲,并随后在意大利按当地法律结婚。1996年乙回到中国,不再与甲来往。一年后,乙向中国法院提出与甲离婚。中国法院在认定甲乙的婚姻是否有效时,应适用何国法律?

美国加州法律。加拿大法律。意大利法律。中国法律。

问题:

[单选] 美国人马丁和英国人安娜夫妇是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来华之前,两人长期在印度工作,并在那里有惯常居所。在中国工作期间,马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马丁和安娜的离婚纠纷,我国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加以解决?

美国法。英国法。中国法。印度法。

问题:

[单选] 美国公民甲(男)于1990年8月在中国海南旅游期间与中国公民已(女)相识并恋爱,甲在海南观光数日后返美。1991年7月17日乙应甲邀请赴美,在美国办理了结婚登记。1991年8月2日,乙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无法建立感情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选项哪个是中国法院审理该离婚案时应适用的准据法?

美国法。中国法。同时适用美国法和中国法。法院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中国法。

问题:

[单选] 中国公民甲在美国旅游期间同美国公民乙结婚,()。

结婚的实质要件适用中国法律。结婚的形式要件适用美国法律。无论是结婚的实质要件还是形式要件,均应适用美国法律。无论是结婚的实质要件还是形式要件,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问题:

[单选] 甲国的A与乙国的B于1983年在乙国结婚。1985年夫妻二人移居丙国。1993年8月A向丙国法院起诉离婚。丙国法律规定:“离婚适用原告国籍国法”。甲国法律则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乙国法律也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哪国法律是准据法?

甲国。乙国。甲、乙两国。丙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