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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中国公民王某加入英国国籍后与美国公民苔丝结婚,并在美国有住所。1993年,王某夫妇定居中国。1996年3月,王某夫妇外出途中遇车祸,苔丝当场死亡,王某成为植物人。王某的父母称年纪已大,自身尚需别人照顾,主张由王某的哥哥王甲作王某的监护人。王甲称其正在做出国准备,在国内不会待很长时间。主张由王某的弟弟王乙作为王某的监护人。王乙称其经济收入在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线以下,养家糊口都是个问题,主张应由经济条件最好的王甲作监护人。王某父母诉诸当地法院请法院裁决。法院对于上述各方当事人关于设定监护人的争议,应当适用哪国法律来解决?

A . 英国或中国,由法院选择对王某最有利的法律予以适用
B . 美国
C . 美国或英国,法院有权选择适用对王某最有利的法律
D . 中国

我国某公司与美国一家公司因汇票出票时记载的事项发生纠纷起诉至我国某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对此案的审理中,根据法律规定,可适用的准据法是下列哪个选项? 中国法律。 美国法律。 国际条约。 出票地法律。 甲公司2009年12月31日从银行借入资金100万元,用于购置大型A设备。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5%(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一致),每年支付一次利息(每年计提),到期还本。款项已存入银行。2010年1月1日,甲公司收到购入的A设备,并用银行存款支付设备价款84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率17%)。A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发生安装调试费16万元,于2010年12月31日投入使用。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归还借款本金和2012年的利息。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转产,将A设备出售,收到价款45万元,存入银行。另外,甲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0.2万元。(不考虑借款存入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第(1)~(4)题。本期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为()万元。 A.56.5。 61.5。 101.5。 96.5。 甲公司2009年12月31日从银行借入资金100万元,用于购置大型A设备。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5%(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一致),每年支付一次利息(每年计提),到期还本。款项已存入银行。2010年1月1日,甲公司收到购入的A设备,并用银行存款支付设备价款84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率17%)。A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发生安装调试费16万元,于2010年12月31日投入使用。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归还借款本金和2012年的利息。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转产,将A设备出售,收到价款45万元,存入银行。另外,甲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0.2万元。(不考虑借款存入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第(1)~(4)题。针对上述资料甲公司的处理正确的是()。 A.业务(1)应确认收入1000万元。 业务(2)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0万元。 业务(4)应贷记坏账准备10万元。 业务(5)应确认收入100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12月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为50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25万元,公司通过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析,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12月份,甲公司发生如下相关业务:(1)12月5日,向乙公司赊销商品一批,按商品价目表标明的价格计算的金额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2)12月9日,一客户破产,根据清算程序,有应收账款40万元不能收回,确认为坏账。(3)12月11日,收到对乙公司的销货款500万元,存入银行。(4)12月21日,收到2011年已转销为坏账的应收账款10万元,存入银行。(5)12月30日,向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甲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截至12月31日,丙公司尚未付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1)~(3)题。12月5日和12月30日发生的经济业务中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分别是()万元。 A.1170。 1053。 117。 116。 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什么? 船旗国法。 船舶的所在地法。 船舶的原所有人的住所地法。 所有权转移合同签订时的船舶的所在地法。 中国公民王某加入英国国籍后与美国公民苔丝结婚,并在美国有住所。1993年,王某夫妇定居中国。1996年3月,王某夫妇外出途中遇车祸,苔丝当场死亡,王某成为植物人。王某的父母称年纪已大,自身尚需别人照顾,主张由王某的哥哥王甲作王某的监护人。王甲称其正在做出国准备,在国内不会待很长时间。主张由王某的弟弟王乙作为王某的监护人。王乙称其经济收入在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线以下,养家糊口都是个问题,主张应由经济条件最好的王甲作监护人。王某父母诉诸当地法院请法院裁决。法院对于上述各方当事人关于设定监护人的争议,应当适用哪国法律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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