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选]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序清偿。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问题:
[多选]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的能力表述中,正确的有()。
公司的权利能力始于营业执照签发,终于注销登记。公司可以向个人独资企业投资。公司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公司的行为能力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现。公司将其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记载于公司章程,登记于公司营业执照。
问题:
[多选] 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有关解散公司的讼诉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解散公司诉讼请求后,提起该诉讼的股东或者其他股东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问题:
[多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利害关系人的争议属于财产争议。案件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如果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依职权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问题:
[多选] 《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具有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问题:
[单选]
乙公司为从事印刷业务的企业(一般纳税人),甲地级市国税局在对乙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1)乙公司通过销毁发票存根联、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少列、不列收入等手段,共计少缴税款30万元,占应纳税额的20%。
(2)乙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乙公司曾为税务机关承印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完成印刷任务后,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印版仍暂保留在A公司手中,而未由税务机关收回。乙公司使用该印版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尚未出售。
经税务机关核实,甲地级市国税局除责令其限期补缴少缴的税款30万元外,还依法对其罚款3万元。
乙公司少缴税款30万元的行为属于()。
偷税行为。偷税罪。逃避欠缴税款罪。抗税罪。骗税罪。
问题:
[多选]
乙公司为从事印刷业务的企业(一般纳税人),甲地级市国税局在对乙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1)乙公司通过销毁发票存根联、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少列、不列收入等手段,共计少缴税款30万元,占应纳税额的20%。
(2)乙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乙公司曾为税务机关承印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完成印刷任务后,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印版仍暂保留在A公司手中,而未由税务机关收回。乙公司使用该印版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尚未出售。
经税务机关核实,甲地级市国税局除责令其限期补缴少缴的税款30万元外,还依法对其罚款3万元。
乙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可以()。
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下罚款。取销一般纳税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3000元以下罚款。
问题:
[单选]
乙公司为从事印刷业务的企业(一般纳税人),甲地级市国税局在对乙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1)乙公司通过销毁发票存根联、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少列、不列收入等手段,共计少缴税款30万元,占应纳税额的20%。
(2)乙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乙公司曾为税务机关承印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完成印刷任务后,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印版仍暂保留在A公司手中,而未由税务机关收回。乙公司使用该印版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尚未出售。
经税务机关核实,甲地级市国税局除责令其限期补缴少缴的税款30万元外,还依法对其罚款3万元。
乙公司使用该印版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出售,则A公司的行为应属于()。
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伪造、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问题:
[多选]
乙公司为从事印刷业务的企业(一般纳税人),甲地级市国税局在对乙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1)乙公司通过销毁发票存根联、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少列、不列收入等手段,共计少缴税款30万元,占应纳税额的20%。
(2)乙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乙公司曾为税务机关承印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完成印刷任务后,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印版仍暂保留在A公司手中,而未由税务机关收回。乙公司使用该印版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尚未出售。
经税务机关核实,甲地级市国税局除责令其限期补缴少缴的税款30万元外,还依法对其罚款3万元。
乙公司对甲地级市国税局的处罚决定不服()。
可以向省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能申请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诉讼。可以同时向省国税局和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问题:
[单选]
甲公司于2007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郊区的一块工业建设用地;同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同年1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007年11月21日,甲公司与相邻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在乙公司的土地上修筑一条机动车道,以利于交通方便;使用期限为20年;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8万元费用。该合同所设立的权利没有办理登记手续。
2008年1月28日,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该抵押权办理了登记手续。
甲公司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时间是()。
2007年10月10日。2007年10月15日。2007年10月21日。2007年11月5日。200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