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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问答题] 某市家用电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居民企业),2017年度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24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5100万元,缴纳增值税6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万元。 (2)发生销售费用10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8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支付向其他企业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发生管理费用1100万元,其中用于新产品、新工艺研制而实际支出的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 (3)2015年度、2016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额分别为70万元和40万元。 (4)2017年在A、B两国分别设立了三个全资子公司,其中在A国设立了甲、乙两个公司,在B国设立了丙公司。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781万元(人民币,下同),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213万元,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355万元。甲公司在A国按30%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了所得税;丙公司在B国按24%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 (已知:甲、丙公司税后利润全部汇回)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从B国分回的境外所得应予抵免的税额。

问题:

[问答题] 某市家用电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居民企业),2017年度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24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5100万元,缴纳增值税6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万元。 (2)发生销售费用10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8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支付向其他企业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发生管理费用1100万元,其中用于新产品、新工艺研制而实际支出的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 (3)2015年度、2016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额分别为70万元和40万元。 (4)2017年在A、B两国分别设立了三个全资子公司,其中在A国设立了甲、乙两个公司,在B国设立了丙公司。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781万元(人民币,下同),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213万元,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355万元。甲公司在A国按30%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了所得税;丙公司在B国按24%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 (已知:甲、丙公司税后利润全部汇回)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2017年度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问题:

[问答题] 中国居民企业A控股了一家甲国B2公司,持股比例50%,B2持有丙国C2公司50%股份,C2持有戊国D公司40%股份,D公司持有戊国E公司100%股份。2017年度:D公司应纳税所得总额为1250万元,无投资收益和缴纳预提所得税项目,当年D公司在所在国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50万元,税后利润1000万元,全部分配。C2公司应纳税所得总额为2000万元,其中从D公司分得按10%缴纳D公司所在国预提所得税,实际缴纳所在国所得税额为360万元,税后利润为1600万元,C2公司将当年税后利润的一半用于分配,同时,将该公司2016年未分配税后利润1600万元一并分配,实际缴纳税额400万元,无其他事项。B2公司应纳税所得总额为5000万元,其中来自C2公司的投资收益按10%缴纳C2公司所在国预提所得税额,实际缴纳所在国所得税额为1140万元,税后利润为3740万元,全部分配。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间接抵免负担的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