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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问答题]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人数年均70人,资产总额2500万元。 2017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为: (1)年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10吨,每吨单价0.8万元,共计金额8万元;当年内又购进已税烟丝5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0.8万元,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银行存款支付购货金额40万元、增值税额6.8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采购烟丝过程中另以银行存款合计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当年生产领用烟丝45万元;销售120标准箱卷烟给某大型商场,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金额30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直接销售8标准箱卷烟给使用单位和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万元。 (3)当年卷烟销售成本共计为80万元;财务费用5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8万元(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4万元)。 (5)销售费用10万元(含广告费8万元)。 (6)计人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费用150万元和计提的三项经费37.5万元。三项经费具体情况如下:计提工会经费3万元,已取得专用收据;计提福利费30万元,实际发生28万元;计提教育经费4.5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 (7)营业外支出2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向本厂困难职工直接捐赠4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某贫困地区捐赠10万元。 (8)“投资收益”科目记载有来源于境内全资子公司投资收益27万元(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9)2016年度尚有未弥补的亏损19.61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消费税税率56%,每标准箱定额征收消费税15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该企业2017年收入总额。

问题:

[问答题]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人数年均70人,资产总额2500万元。 2017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为: (1)年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10吨,每吨单价0.8万元,共计金额8万元;当年内又购进已税烟丝5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0.8万元,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银行存款支付购货金额40万元、增值税额6.8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采购烟丝过程中另以银行存款合计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当年生产领用烟丝45万元;销售120标准箱卷烟给某大型商场,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金额30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直接销售8标准箱卷烟给使用单位和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万元。 (3)当年卷烟销售成本共计为80万元;财务费用5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8万元(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4万元)。 (5)销售费用10万元(含广告费8万元)。 (6)计人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费用150万元和计提的三项经费37.5万元。三项经费具体情况如下:计提工会经费3万元,已取得专用收据;计提福利费30万元,实际发生28万元;计提教育经费4.5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 (7)营业外支出2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向本厂困难职工直接捐赠4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某贫困地区捐赠10万元。 (8)“投资收益”科目记载有来源于境内全资子公司投资收益27万元(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9)2016年度尚有未弥补的亏损19.61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消费税税率56%,每标准箱定额征收消费税15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工资费用以及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问题:

[问答题]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人数年均70人,资产总额2500万元。 2017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为: (1)年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10吨,每吨单价0.8万元,共计金额8万元;当年内又购进已税烟丝5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0.8万元,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银行存款支付购货金额40万元、增值税额6.8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采购烟丝过程中另以银行存款合计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当年生产领用烟丝45万元;销售120标准箱卷烟给某大型商场,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金额30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直接销售8标准箱卷烟给使用单位和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万元。 (3)当年卷烟销售成本共计为80万元;财务费用5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8万元(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4万元)。 (5)销售费用10万元(含广告费8万元)。 (6)计人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费用150万元和计提的三项经费37.5万元。三项经费具体情况如下:计提工会经费3万元,已取得专用收据;计提福利费30万元,实际发生28万元;计提教育经费4.5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 (7)营业外支出2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向本厂困难职工直接捐赠4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某贫困地区捐赠10万元。 (8)“投资收益”科目记载有来源于境内全资子公司投资收益27万元(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9)2016年度尚有未弥补的亏损19.61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消费税税率56%,每标准箱定额征收消费税15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问题:

[问答题]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人数年均70人,资产总额2500万元。 2017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为: (1)年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10吨,每吨单价0.8万元,共计金额8万元;当年内又购进已税烟丝5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0.8万元,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银行存款支付购货金额40万元、增值税额6.8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采购烟丝过程中另以银行存款合计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当年生产领用烟丝45万元;销售120标准箱卷烟给某大型商场,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金额30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直接销售8标准箱卷烟给使用单位和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万元。 (3)当年卷烟销售成本共计为80万元;财务费用5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8万元(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4万元)。 (5)销售费用10万元(含广告费8万元)。 (6)计人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费用150万元和计提的三项经费37.5万元。三项经费具体情况如下:计提工会经费3万元,已取得专用收据;计提福利费30万元,实际发生28万元;计提教育经费4.5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 (7)营业外支出2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向本厂困难职工直接捐赠4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某贫困地区捐赠10万元。 (8)“投资收益”科目记载有来源于境内全资子公司投资收益27万元(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9)2016年度尚有未弥补的亏损19.61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消费税税率56%,每标准箱定额征收消费税15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该企业境内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问题:

[问答题]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人数年均70人,资产总额2500万元。 2017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为: (1)年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10吨,每吨单价0.8万元,共计金额8万元;当年内又购进已税烟丝5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0.8万元,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银行存款支付购货金额40万元、增值税额6.8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采购烟丝过程中另以银行存款合计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当年生产领用烟丝45万元;销售120标准箱卷烟给某大型商场,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金额30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直接销售8标准箱卷烟给使用单位和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万元。 (3)当年卷烟销售成本共计为80万元;财务费用5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8万元(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4万元)。 (5)销售费用10万元(含广告费8万元)。 (6)计人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费用150万元和计提的三项经费37.5万元。三项经费具体情况如下:计提工会经费3万元,已取得专用收据;计提福利费30万元,实际发生28万元;计提教育经费4.5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 (7)营业外支出2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向本厂困难职工直接捐赠4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某贫困地区捐赠10万元。 (8)“投资收益”科目记载有来源于境内全资子公司投资收益27万元(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9)2016年度尚有未弥补的亏损19.61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消费税税率56%,每标准箱定额征收消费税15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该企业汇算清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问题:

[问答题] 某市家用电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居民企业),2017年度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24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5100万元,缴纳增值税6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万元。 (2)发生销售费用10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8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支付向其他企业(非关联企业)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发生管理费用1100万元,其中用于新产品、新工艺研制而实际支出的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 (3)2015年度、2016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额分别为70万元和40万元。 (4)2017年在A、B两国分别设立了三个全资子公司,其中在A国设立了甲、乙两个公司,在B国设立了丙公司。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781万元,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一213万元,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355万元。甲公司在A国按30%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了所得税;丙公司在B国按24%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假设甲、丙公司税后利润当年全部汇回。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

问题:

[问答题] 某市家用电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居民企业),2017年度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24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5100万元,缴纳增值税6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万元。 (2)发生销售费用10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8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支付向其他企业(非关联企业)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发生管理费用1100万元,其中用于新产品、新工艺研制而实际支出的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 (3)2015年度、2016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额分别为70万元和40万元。 (4)2017年在A、B两国分别设立了三个全资子公司,其中在A国设立了甲、乙两个公司,在B国设立了丙公司。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781万元,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一213万元,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355万元。甲公司在A国按30%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了所得税;丙公司在B国按24%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假设甲、丙公司税后利润当年全部汇回。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

问题:

[问答题] 某市家用电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居民企业),2017年度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24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5100万元,缴纳增值税6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万元。 (2)发生销售费用10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8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支付向其他企业(非关联企业)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发生管理费用1100万元,其中用于新产品、新工艺研制而实际支出的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 (3)2015年度、2016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额分别为70万元和40万元。 (4)2017年在A、B两国分别设立了三个全资子公司,其中在A国设立了甲、乙两个公司,在B国设立了丙公司。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781万元,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一213万元,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355万元。甲公司在A国按30%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了所得税;丙公司在B国按24%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假设甲、丙公司税后利润当年全部汇回。 计算2017年境内、外所得的应纳所得税额。

问题:

[问答题] 某市家用电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居民企业),2017年度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24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5100万元,缴纳增值税6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万元。 (2)发生销售费用10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8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支付向其他企业(非关联企业)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发生管理费用1100万元,其中用于新产品、新工艺研制而实际支出的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 (3)2015年度、2016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额分别为70万元和40万元。 (4)2017年在A、B两国分别设立了三个全资子公司,其中在A国设立了甲、乙两个公司,在B国设立了丙公司。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781万元,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一213万元,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355万元。甲公司在A国按30%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了所得税;丙公司在B国按24%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假设甲、丙公司税后利润当年全部汇回。 计算从A国分回的境外所得应予抵免的税额。

问题:

[问答题] 某市家用电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居民企业),2017年度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24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5100万元,缴纳增值税6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万元。 (2)发生销售费用10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8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支付向其他企业(非关联企业)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发生管理费用1100万元,其中用于新产品、新工艺研制而实际支出的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 (3)2015年度、2016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额分别为70万元和40万元。 (4)2017年在A、B两国分别设立了三个全资子公司,其中在A国设立了甲、乙两个公司,在B国设立了丙公司。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781万元,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一213万元,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355万元。甲公司在A国按30%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了所得税;丙公司在B国按24%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假设甲、丙公司税后利润当年全部汇回。 计算从B国分回的境外所得应予抵免的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