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问答题] 某市某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全年实现不含税销售额9000万元。取得送货的不舍税运费收入40万元;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购货金额2400万元、进项税额408万元;另支付购货的不含税运费5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月1日将2010年度自建的房产原值200万元的仓库出租给某商场存放货物,出租期限2年,共计租金60万元(含税)。签订合同时预收一个季度租金7.5万元,其余的在租用期的当月收取。(房产税计算余值的扣除比例20%)。要求:计算该厂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税金。
问题:
[问答题] 甲化妆品生产企业与乙化妆品专卖店(系甲全资子公司)签订有广告费分摊协议(乙负担甲5%广告费),2017年甲、乙企业销售收入分剐为2000万元和8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分别为900万元和320万元。则甲、乙企业2017年税前可扣除的广告费分别为多少万元?
问题:
[问答题]
外国甲公司2015年为中国乙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为此在乙公司所在市区租赁一办公场所,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1)1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确定内部控制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8个月,服务收费为人民币600万元(含增值税),所涉及的税费由税法确定的纳税人一方缴纳。
(2)1月12日,甲公司从国外派业务人员抵达乙公司并开始工作,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
(3)9月1日,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通过后确认项目完工。
(4)9月3日,甲公司所派业务人员全部离开中国。
(5)9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全额付款。
(其他相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对甲公司采用“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并核定利润率为15%;甲公司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甲公司为此项目进行的采购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答甲公司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期限。
问题:
[问答题]
外国甲公司2015年为中国乙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为此在乙公司所在市区租赁一办公场所,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1)1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确定内部控制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8个月,服务收费为人民币600万元(含增值税),所涉及的税费由税法确定的纳税人一方缴纳。
(2)1月12日,甲公司从国外派业务人员抵达乙公司并开始工作,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
(3)9月1日,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通过后确认项目完工。
(4)9月3日,甲公司所派业务人员全部离开中国。
(5)9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全额付款。
(其他相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对甲公司采用“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并核定利润率为15%;甲公司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甲公司为此项目进行的采购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算甲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问题:
[问答题]
外国甲公司2015年为中国乙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为此在乙公司所在市区租赁一办公场所,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1)1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确定内部控制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8个月,服务收费为人民币600万元(含增值税),所涉及的税费由税法确定的纳税人一方缴纳。
(2)1月12日,甲公司从国外派业务人员抵达乙公司并开始工作,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
(3)9月1日,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通过后确认项目完工。
(4)9月3日,甲公司所派业务人员全部离开中国。
(5)9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全额付款。
(其他相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对甲公司采用“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并核定利润率为15%;甲公司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甲公司为此项目进行的采购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算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问题:
[问答题]
外国甲公司2015年为中国乙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为此在乙公司所在市区租赁一办公场所,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1)1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确定内部控制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8个月,服务收费为人民币600万元(含增值税),所涉及的税费由税法确定的纳税人一方缴纳。
(2)1月12日,甲公司从国外派业务人员抵达乙公司并开始工作,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
(3)9月1日,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通过后确认项目完工。
(4)9月3日,甲公司所派业务人员全部离开中国。
(5)9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全额付款。
(其他相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对甲公司采用“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并核定利润率为15%;甲公司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甲公司为此项目进行的采购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算甲公司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问题:
[问答题] 某工业企业2017年资产总额是2960万元,在职职工人数75人,全年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2800万元(其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销售折让460万元),销售成本1010万元。 (2)发生销售费用842万元(其中广告费390万元,三新技术开发费用96万元),管理费用41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3万元),财务费用58万元(其中现金折扣19万元)。 (3)销售税金172万元(含增值税125万元)。 (4)营业外收入82万元,营业外支出49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9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7万元)。 (5)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48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4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25万元,支出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2017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问题:
[问答题]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人数年均70人,资产总额2500万元。
2017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为:
(1)年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10吨,每吨单价0.8万元,共计金额8万元;当年内又购进已税烟丝5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0.8万元,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银行存款支付购货金额40万元、增值税额6.8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采购烟丝过程中另以银行存款合计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当年生产领用烟丝45万元;销售120标准箱卷烟给某大型商场,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金额30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直接销售8标准箱卷烟给使用单位和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万元。
(3)当年卷烟销售成本共计为80万元;财务费用5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8万元(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4万元)。
(5)销售费用10万元(含广告费8万元)。
(6)计人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费用150万元和计提的三项经费37.5万元。三项经费具体情况如下:计提工会经费3万元,已取得专用收据;计提福利费30万元,实际发生28万元;计提教育经费4.5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
(7)营业外支出2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向本厂困难职工直接捐赠4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某贫困地区捐赠10万元。
(8)“投资收益”科目记载有来源于境内全资子公司投资收益27万元(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9)2016年度尚有未弥补的亏损19.61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消费税税率56%,每标准箱定额征收消费税15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本年度应缴纳的增值税。
问题:
[问答题]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人数年均70人,资产总额2500万元。
2017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为:
(1)年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10吨,每吨单价0.8万元,共计金额8万元;当年内又购进已税烟丝5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0.8万元,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银行存款支付购货金额40万元、增值税额6.8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采购烟丝过程中另以银行存款合计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当年生产领用烟丝45万元;销售120标准箱卷烟给某大型商场,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金额30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直接销售8标准箱卷烟给使用单位和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万元。
(3)当年卷烟销售成本共计为80万元;财务费用5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8万元(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4万元)。
(5)销售费用10万元(含广告费8万元)。
(6)计人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费用150万元和计提的三项经费37.5万元。三项经费具体情况如下:计提工会经费3万元,已取得专用收据;计提福利费30万元,实际发生28万元;计提教育经费4.5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
(7)营业外支出2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向本厂困难职工直接捐赠4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某贫困地区捐赠10万元。
(8)“投资收益”科目记载有来源于境内全资子公司投资收益27万元(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9)2016年度尚有未弥补的亏损19.61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消费税税率56%,每标准箱定额征收消费税15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本年度应缴纳的消费税。
问题:
[问答题]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人数年均70人,资产总额2500万元。
2017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为:
(1)年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10吨,每吨单价0.8万元,共计金额8万元;当年内又购进已税烟丝5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0.8万元,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银行存款支付购货金额40万元、增值税额6.8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采购烟丝过程中另以银行存款合计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当年生产领用烟丝45万元;销售120标准箱卷烟给某大型商场,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金额30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直接销售8标准箱卷烟给使用单位和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万元。
(3)当年卷烟销售成本共计为80万元;财务费用5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8万元(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4万元)。
(5)销售费用10万元(含广告费8万元)。
(6)计人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费用150万元和计提的三项经费37.5万元。三项经费具体情况如下:计提工会经费3万元,已取得专用收据;计提福利费30万元,实际发生28万元;计提教育经费4.5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
(7)营业外支出2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向本厂困难职工直接捐赠4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某贫困地区捐赠10万元。
(8)“投资收益”科目记载有来源于境内全资子公司投资收益27万元(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9)2016年度尚有未弥补的亏损19.61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消费税税率56%,每标准箱定额征收消费税15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本年度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