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由于我国国有企业MBO的发展还比较短,更主要的是因为我国企业制度改革和资本市场本身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所以系统地规范国有企业MBO的法规条文目前还没有出台,导致我国国有企业MBO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融资暗箱操作、定价过程中侵害国有产权利益等不规范问题。管理层收购活动完成之后,企业的管理层集所有权与经营权于一身,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通过对北京东方发动机公司MBO全过程的研究,本文作者认为作为中国国有产权制度改革的创新,管理层收购(MBO)在我国应当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它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企业改革的深层次问题,如所有者缺位问题、代理成本问题、激励和约束问题和政企不分。从理论上讲,对于我国现阶段“国退民进”的国企改革来说,MBO对中小型国有企业是比较适合的。通过对北京东方发动机公司MBO案例的具体分析,总结出北京东方发动机公司MBO的正负效应。肯定了MBO为中国国企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的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我国目前没有规范MBO的规章制度。所以目前不宜大力提倡国营企业的MBO,而是先加强MBO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在完善制度的前提下,才能有序、规范的M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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