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某建筑安装公司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完成一项建筑工程,该公司申报用于计征营业税的工程价款为1358万元,另外,建设单位提供建筑材料600万元,提前竣工奖42万元。则该公司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万元。 2000。 1942。 1400。 1358。
国债发行的依据是()。 国家财产。 政府信誉。 国家收益。 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
关于劳务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劳务出资的作价由评估机构评估得出。 劳务出资的作价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的情形有()。 合同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的。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的。 经过和解未能解决合同争议的。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的。
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说法,正确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