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综合试卷1999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 摘要
综合试卷(1999年)
宪法(共25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9分)1.选举制度[解答] 是关于选举代表机关(或者代议机关) 的原则、程序和方式方法的总和。它的基本内容通常由一国的选举法作出规定。选举制度是近代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随着民主制度的发展而发展。我国的选举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指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原则、程序以及方式方法的总和。
2.结社自由
[解答] 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而依照法律规定的手续结成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公民的结社因目的不同,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另一种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其 中又可分为政治结社和非政治结社。
3.民族自治地方
[解答] 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分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依据当地民族关系、经济发展条件,并参照历史情况建立。有的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有的以一个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同时又包括一个或几个人口较少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有的由两个和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区联合建立。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 的自治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评述] 中国人民大学综合考试的宪法试题每年均有几个名词解释,涉及到中国宪法和外国宪法有关宪政制度和公民权利义务的相关知识点。有的甚至在指定教材上找不着答案,须借助法律词典,以上海辞书出版社的《法学词典》为好,其他法律词典也可。对于这些名词,以讲清概念,稍作展开为原则,不必深入。选举制度、结社自由、民族自治地方即是如此,最好能结合国内或者国外的宪政实际状况加以论述。
[解答参考资料] 许崇德主编《中国宪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学词典》(增订版) ,上海辞书出版社。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6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取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
3.在直接选举中,选民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4
[评述] 填空题直接来源于法条,主要是(宪法) ,考生应加以注意,熟读法条。
[解答参考资料] 《宪法》、《选举法》。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简述特别行政区与中央的关系。
[解答] 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1)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特别行政区政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级地方政权。虽然特别行政区政权具有一系列显著的特点,但是它的建立并不改变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具体来说,特别行政区不是同祖国建立联邦的关系,而是成为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内的地方行政区域。尽管它们享有高度自治权,但它们的自治来自中央的授权,并一律受中央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相当于我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而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的形式及其行使的职权又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机关所行使的职权有着很大的差别。
(2)特别行政区同中央职权的原则划分:首先,中央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和防务,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由中央制定,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在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