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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616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真理

【答案】(1)真理的含义:“真理”是一个认识论概念,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人的认识是一种复杂的精神活动,能够产生正确和错误两种不同的结果,即真理和谬误。

(2)真理的特性:事物的本性通过其特性体现出来。真理的特性在于其客观性、绝对性、相对性和具体性。全面把握真理的特性,就是从整体上把握真理的本性。

①凡是真理都具有客观性,因此真理也被称为客观真理,这是真理之所以为真理的首要条件。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主要是指在真理性的认识中包含着不以人和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一切科学的定律、学说、理论之所以是真理,只是因为它们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符合。真理当中不能含有同客观实际相违背的主观成分。

②关于真理的绝对性或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a. 任何真理都标志着主观同客观的符合,都包含有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性的局限,都不能被推翻,否则就不称其为真理。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了客观真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

b. 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世界的可知性,承认人能够获得关于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 ③真理的具体性指的是具体的主观和客观在具体的条件和范围内的一致。任何真理都有自己特定的对象、范围和条件,如果超出这些具体规定,真理就会变成错误。具体的真理不是片面的,而是全面的。在人的认识中,应当尽可能地把握住对象的一切方面及其相互关系,这是达到真理的必要条件。但这种全面性并不在于一切方面和细节毫无遗漏的罗列,而在于它们的本质的综合,即把握对象一切方面的总和。

2. 矛盾

【答案】矛盾是指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所固有的两种基本关系或基本属性是斗争性和同一性。

3. 必然王国

【答案】必然王国,是指人们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必然性尚未认识和掌握. 因而人的活动和行为不得不受这种盲目力量的支配和奴役的状态。必然王国是指人们对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的无能为

力的状态。即对自然规律的无知,因而受自然规律的束缚; 同时由于对社会规律一无所知,以及私有制的狭隘性,人们又受自己创造的社会力量的束缚。

“必然王国”更深一层的含义在于,在社会发展中历史地形成的不合理状况,即人类主体在自身的生存活动中受外在客观力量(必然性)奴役的物役性现象,是在人类发展中将要被超越的历史现象。在这一层含义上,“必然王国”是指资本主义以及此前全部人类社会历史,即由物役性的自然必然性和经济必然性支配的人类历史时期。

从这个意义上讲,在从原始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真正人类历史的史前时期中,人类主体实际上不可能获得真正的自由,他们历史地处在被外部客观力量强制性支配的“必然王国”中。

4. 矛盾

【答案】矛盾,是指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所固有的两种基本关系或基本属性是斗争性和同一性。

5.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答案】(1)含义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人们通过感官获得的关于事物的现象的认识,具有直接性和形象性。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人们通过抽象思维获得的关于事物的本质的认识,具有间接性和抽象性。

(2)二者之间的关系

二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首先,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其次,理性认识是感性认识的升华,感性认识有待于上升为理性认识。再次,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

二、简答题

6. 阐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关系。

【答案】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对程的始终。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的统一。

(1)矛盾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

(2)矛盾的普遍性又贯穿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矛盾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

(3)二者在一定的场合下还可以相互转化。

总之,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的矛盾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不懂得它,就不能真正掌握唯物辩证法。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

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人的认识的一般规律就是由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7. 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核心?

【答案】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核心的原因主要包括: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特别是揭示了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

在唯物辩证法看来,联系的根本内容就在于相互区别、相互排斥的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没有排斥就没有任何联系。同时,辩证法还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

(2)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关键。

辩证法的诸对范畴,在本质上无一不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质量互变规律揭示的是质和量、质变和量变的对立统一关系;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的是肯定和否定、继承和发展、回复和前进的对立统一关系。对立统一规律内在地把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联结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从而成为贯穿辩证法的中心线索。

(3)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最根本的方法。

人们形成一定的世界观后,就会依此观察、思考和解释各种事物和现象,世界观也就成为指导人的认识和解决各种问题的基本原则。作为世界观,唯物辩证法就是关于世界的矛盾观。所以,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转化为认识方法,根本的就是矛盾分析方法。

8. 从哲学的角度看,物质形态的同构性有哪些特点?

【答案】关于不同层次的物质形态结构的同构性,从哲学角度分析,大体说来有三大特点:

(1)任何结构都具有不均匀的共同特征,即有核心与非核心的构成。任何结构的形成都是对“嫡增加”所体现的均匀性的克服,就是说,事物要素以一定的方式结合时,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必定不是绝对均匀的,有稀密简繁之别,较密集复杂处是其结构核部分,较稀散简单处则是其非结构核部分。原子有原子核,细胞有细胞核,银河系有银河核,太阳是太阳系的核心,彗星有彗核,地球有地核,人脑则是人的核心部位,社会的构成中也有其内在的核。现代科学所揭示的信息与嫡的矛盾,正是结构非均匀性的内在矛盾,它是物质形态结构中的普遍矛盾。

(2)任何结构都具有旋转(周期、节奏)的共同特征。宏观世界的星系、恒星、行星、卫星、微观世界的电子、原子核、基本粒子等,都具有自旋和他旋或兼而有之的特征。

(3)任何结构的有序态的维持都具有某种“力”的共同特征。当然,这里所说的“力’,,并非只是指物理学、化学中所讲的“力”,而是使诸要素结合起来的一种结构力。当代科学证明,自然界存在着引力、磁力、强力、弱力四种相互作用力,前两种是存在于宏观世界中的强相互作用力,后两种是存在于微观世界中的弱相互作用力。生命有机体、社会有机体的结构力更为复杂,但任何结构的有序态必定以各种要素之间的结构力作为存在的基础,这是物质形态小同层次的结构的同构性的又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