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西方哲学史之西方哲学史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习惯是人生伟大的指南
【答案】这是英国哲学家休谟的观点。“习惯是人生的伟大指南”是休谟对他提出的“归纳问题”的解决方法。他否认了经验可以给予我们因果关系的必然性,认为“习惯”是因果关系的基础,因果关系是心理习惯的产物,这是一种自然主义的解释。若没有习惯的影响,那么我们除了当下呈现于记忆和感觉中的东西以外,对于其它所有的事实一无所知。这样一来不但一切行动无法开始,而且思想也难以进行。“习惯是人生的伟大指南”说明我们的经验是有益于我们的,并且使我们期待将有类似过去的一串事情发生。根据经验而来的一切推论都是习惯的结果而不是理性的结果这种解决符合经验论的原则,但不能令人满意,因为他最后诉诸的是常识而非哲学,并且因果问题仍然没有定论。把因果关系理解为主观性的习惯联想,启发康德建立先验论的因果观。
2. 康德的图式
【答案】康德的图式是连接范畴和经验的中介,他的图式论是为了克服范畴论的困难。在运用范畴概念于经验的判断时,图式是重要的一步。虽然范畴没有经验来源,但每个范畴有其经验的对等物即图式,使其运用成为可能。概念的图式不是意象,而是产生意象的规则。每个图式都是时间的先验规定,所以图式只是加了时间条件的范畴本身。因而它一方面与范畴同质,具有普遍和先天性; 另一方面与现象同质,因为它包括想象力、时间和表象杂多。图式由于这种特性成为概念和直观的中介,才产生判断。只有借助于图式,概念才能够被应用于现象,没有图式,概念就没有意义。
3. 康德的自在之物
【答案】康德的“自在之物”是贯穿于整个康德哲学的基本概念。自在之物的内涵是:①客观存在着的物。它作为我们感觉经验的来源,是存在于我们以外的物:②超感性的理念它作为理性的先验理念,是我们永远追求而又不能认识的思维存在体。他认为先验理念是现象背后的本质、总原因和总根据。它不是时空中的对象,因而不能被认识。它是存在于思想中的纯粹观念。先验理念有上帝、世界、灵魂三个; ③伦理学中的理想目标。它作为实践理性的主体,在实践上力图实现而又一直不能实现的理想目标,即对人的道德行为做出规定的先天准则。这就是最高的、无条件的至善,是幸福与道德的统一。
4. 卢梭的公意
【答案】卢梭的公意是集强制和自由的权力为一体的,由全体社会的共同利益指引的,社会契约所产生的结果。公意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①它是一个抽象概念,而不是一个集合概念,
是指全体订约人的公共人格,是他们的人身和意志的“道义共同体”; ②它是一个辩证的概念,包含着抽象和具体、一般和个别、自由和服从的辩证统一的概念。公意与众意不同,众意是指社会成员私人和个人意志的总和。由于私人意志与其他私人意志相冲突,因而市民社会需要由共同利益指引的公意。
5. 原罪说
【答案】原罪说是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之一,即任何人天生就是有罪的,他们的罪来自人类共同的祖先亚当和夏娃因受到诱惑而偷食智慧之果而犯下的原罪。“原罪”被认为是人类一切罪恶和灾难的根源,它注定了人的先验罪行、邪恶本质和必死的命运,除了上帝的救赎,任何人都没有能力解除这一罪恶。基督教原罪的观点还引发了神正论等神学问题。原罪说带有决定论和神秘主义的色彩,它一方面奠定了基督教的思想理论基础,是基督教教义的出发点与核心; 另一方面被认为塑造了西方的人性论,是西方罪感文化的根源。
6. 共相
【答案】共相是指普遍的、共同的特征。亚里士多德认为:“所谓共相,是指具有这样性质的东西,即它可以述说于许多主体; 所谓殊相,是指不能这样述说的东西。”哲学家们针对共相提出了多种不同的理论,著名的有实在论、唯名论和概念论。实在论认为共相是客观实在,唯名论认为共相是普遍名词,概念论则认为共相是由心灵产生的概念。
7. “是”和“应该”之分
【答案】“是”和“应该”之分是指休谟提出的作为对事实陈述和价值判断的逻辑区分。事实陈述描述世界“是”怎样的,这被认为与价值无关; 价值判断规定世界“应该”是怎样的,这被认为是评价性的或规范性的。描述和评价被认为是不同的活动。因此,我们不能从非道德判断中推演出道德判断,从一个事物“是”什么中不能推出该事物“应该”如何,在事实和价值之间没有逻辑的桥梁。
8. 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
【答案】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是其关于万物运动的变化法则的哲学观点。“逻各斯”原意是“话语”,引申为规律、命运、尺度、比例和必然性的意思。他认为自然是一团永恒的活火,在一定分寸上燃烧,在一定分寸上熄灭,因此宇宙的变化不是偶然的,而是依据“定则”的。在一切变化和矛盾中唯一保持不变的,是位于一切运动、变化和对立背后的规律,是一切事物中的理性,即他所说的逻各斯。“逻各斯”概念的提出是西力一哲学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式的创举,它对于西方形而上学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标志着西方哲学中语言学精神的出现。
二、简答题
9. 简述洛克的社会契约论思想。
【答案】洛克是一位伟大的政治思想家,是自由主义理论的鼻祖,其政治思想为西方的自由
民主思想奠定了基础。其政治理论的代表是社会契约论,在他之前,霍布斯早已提出了有关社会契约论的思想,但霍布斯的理论带有绝对主权的烙印,洛克除去这些烙印,把它加以改造,形成自己的社会契约理论。
(1)洛克对霍布斯社会契约思想的批判
①霍布斯认为人类最初处于“人对人是狼”的自然状态中,为了保存自己,人们同意放弃别人也同意放弃的权利,订立契约进入社会状态。但是这种社会契约对于被统治者极其苛刻,他们放弃了除了生命权以外的一切权利。洛克不赞同这种观点,并对其进行了批判。
②洛克认为自然状态对人的伤害是偶然的,如果社会契约所建立的政府是专制的,专制政府对人的伤害比之自然状态之下要严重的多。人的理性为何如此愚蠢,舍小害而取大害? 人们订立社会契约的目的是为了得到更大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失去自由权。如果人的自然本性是互相不信任,那么他们更加不会相信一个独裁的统治者会保护他们的利益。
(2)洛克的自然状态思想
洛克的自然状态不是霍布斯的那种“人对人是狼”的战争状态,而是和平的、自由的状态。 ①人们在自然状态中平等地享有自然权利,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利,不存在从属或受制关系。自然权利指生命、自由、追求幸福、拥有财产等“天赋人权”。
②关于人们为何要舍弃惬意的自然状态而进入国家这个问题,洛克的回答是,国家是为了解决人们的财产权纷争而建立。在人们享有的各项自然权利中,财产权尤为重要。它起源于劳动,是物化劳动铭刻在自然物上的标志,谁改动了自然事物,就拥有了占有它的权利。如果两个人对同一事物采取行动,他们都会声称对这一事物拥有财产权,这样就产生了财产权冲突。当冲突发生时,每一个人都既是原告和法官,又是自我判决的执行人,这种状况会导致有些强者会逃脱惩罚,有些弱者被过分的惩罚,人们的财产权无法保障,甚至生命权也受到威胁。
③按照洛克对自然状态的解释,人类的自然本性不是自私和自保,而是和平与合作。冲突起源于人们享有自由和平等的自然权利,但却缺少公共权力对财产权的判决。引起人们之间冲突的原因是轻微的、偶然的,但造成的后果却是严重的。为了确保自己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和更好地解决相互之间的纠纷,人类只有放弃各自单独行使的惩罚权,制定契约进入社会状态。
(3)洛克的社会契约思想
①洛克说:“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主要的目的在于保护他们的财产。”为避免在自然状态下的更严重的混乱和争斗,人们放弃了对财产权的判决和执行的权利,大家都把这一权利转让给代理人,指定由其代理人来专门行使这些权利。这个公共代理人的主要职责就是保护委托人的财产权,避免因财产权的纠纷而引起混乱和不安全。
②洛克的社会契约并不要求人们转让除了生命权之外的一切权利,而是仅仅要求转让对财产权的判决和执行权。其他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财产权和自由权都是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在洛克的社会契约中,统治者也是订立契约的一方,由订约人中间推选出来的,统治者受契约的制约,如果他不履行契约,人民则有权反抗、推翻他的统治。在此基础上,为了限制统治者的权力,保护人们的其他权利,洛克又提出了“三权分立”和“宗教宽容”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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