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663政治学原理考研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单一制国家
【答案】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单一制国家的基本特点在于:
①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
②国家具有统一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体系:
③国家具有统一的中央政权机关,最高国家权力归中央掌握;
④全国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按地域划分,各地域的地方权力必须受中央权力的统辖;
⑤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⑥由中央机关统一行使外交权,地方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对外不具有独立性,因而不具有独立的外交权。单一制国家中中央权力机关掌握着主要的和统一的政治权力,并统辖着地方权力。地方权力与中央权力之间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
2.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答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制度。它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中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自治机关都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力一国家政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的自治,在民族地方实行区域自治与维护国家统一、接受中央领导是一致的。实行这一制度,既能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加速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又能抵御外来的侵略和颠覆,保障整个国家的独立和繁荣。
3. 行为主义革命
【答案】二战结束后,沉寂己久的政治论坛重新活跃起来,一些政治学者纷纷著书立说,在反思传统的政治思想的基础上,提出许多有关政治研究的新观点、新思路和新方法。战后十几年中,这些反思与创新逐渐会继成了西方政治思想领域内一场深刻而广泛的变革,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行为主义革命”。这场变革突破了西方传统政治理论的模式,将一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方法引入政治研究,采用新的思维方式与分析方法,重新认识和解释社会政治现象,建立起一整套独特的政治概念的逻辑体系。行为主义革命结束了传统政治理论一统天下的局面,确立了现
代政治学的主导地位,从而开辟了西方政治理论发展的新阶段。
4. 民主共和政体
【答案】民主共和政体是资产阶级国家普遍采用的政体形式,其共和范围形式上包括全体公民在内,最高国家权力由多人执掌和行使,这些权力执掌者由选举产生,并实行限定任期制。民主共和政体按照不同职能机关和职位的地位和权限,主要可分为:
①议会制共和政体。在议会共和政体中,议会掌握着国家最高权力,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总统只是“虚位元首”而不掌握实权,他与议会君主政体中的君主的地位和作用享有权限相似,不同的是前者由选举产生,而后者为世袭继承; 前者政治活动负政治法律责任,后者则无须负责。
②总统制共和政体。在总统共和政体中,最高国家权力由总统和议会按不同职能分别执掌和行使,总统和议员分别由选举产生,并有特定任期,内阁由总统组织并对总统负责,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与议会之问有权力制约关系。
③委员制政体,其典型国家是瑞士。
5. 复合制国家
【答案】复合制国家是指由若干独立的国家或政治实体(如共和国、州、盟、邦)等通过某种协议而组成的联合体。按照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不同构成方式,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可以分为单一制国家和复合制国家。复合制国家按照其联合程度不同,又有联邦制和邦联制之分。联邦制国家又称为联盟国家,一般由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州、共和国、邦),结合组成。当今世界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德国等。邦联制国家实际上是一种国家联盟,它是若干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特定目的而组成的联盟体。邦联制国家实际上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国家,而只是一种松散的国际组织。当今的欧洲共同体、东南亚国家联盟等都是邦联的具体组织。除此之外,历史上的复合制国家还有君合国和政合国。
6. 总统制与议会制
【答案】总统制又称总统共和制,在这种政体下,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由他掌握国家行政权,直接领导政府,提名并经议会同意后任命政府高级官员; 议会掌握立法权,总统不由议会选举产生,也不向议会负责,议会不能对政府表示不信任,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总统制首先出现在美国,后来为拉丁美洲的大多数国家以及亚洲、非洲的一些国家所仿效,如巴西、墨西哥、菲律宾、埃及等。
议会制分为议会君主制和议会共和制:
①议会君主制是当代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政权组织形式之一。议会君主制确立了责任内阁制,政府不再向君主负责而是向议会负责,奉行“议会至上”原则。议会不仅是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组织政府,因此议会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议会拥有倒阁权,政府如果失失议会信任,要么集体辞职,要么请求君主解散议会。这种政体虽然
保留了世袭的君主,但君主的职能仅限于象征国家的统一和主权而没有实际权力,因此被称为“虚位”君主。不过,君主作为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在国家权力的运作程序中仍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而且在礼仪和形式上仍在国内、国际的国事活动中享有充分的荣耀和尊敬。
②议会共和制是指政府(内阁)由拥有多数议席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在议会共和制国家中,总统是“虚位”国家元首,议会掌握立法权,内阁首脑由议会选举产生并组织政府,政府要向议会负政治责任,如果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政府必须辞职或者请求总统解散议会,重新大选。西欧的共和制国家采用这种政体的较多,如德国、意大利、奥地利等。亚洲的印度、新加坡等也实行这种政体。
7. 国家契约说
【答案】国家契约说是指国家来自人们之间订立的契约的观点。国家契约说发源于古希腊的思想家伊壁坞鲁。至16-18世纪资产阶级政治学家格劳秀斯、洛克、卢梭等人从自然法的角度完善了契约学说,使之成为资产阶级推翻封建国家统治的重要思想武器。国家契约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以前人们处于自然状态中,并拥有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由于人们在自然状态中生活不方便或不安全,因而相互订立社会契约,交出自己的部分权利,由此组成了国家。由此可见,国家实际上是自然状态下的人们按照理性原则形成的社会契约。国家契约学说实际上反映着资本主义的利益交换方式和交换关系。可是,由于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都只是历史的虚构,因而关于国家的社会契约观点是历史唯心主义的。
8. 行政机关立法参与权
【答案】立法参与权是指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所具有一定的立法权利。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把立法权赋予议会,但政府一般都有权参与立法程序,由此构成行政机关对立法机关的制衡。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立法创议权,包括创议修改宪法和制定普通法律,这种创议可以是直接提出宪法修正案和法律的草案。如上所述,只有在议会制国家和半总统制国家,政府才有提出法律草案的权力。而在总统制的美国,总统和政府所拟定的法律草案,必须以议员的名义在议会提出,总统的立法参与权表现为指导立法,即以向国会提出国情咨文及各种专门咨文的形式提出立法纲领和计划。二是对法律的否决权,这项权力是在公布法律的程序中体现的。如美国总统如不赞成某项法律,可以将否决意见书连同法案一起退回国会,但此种否决如果被国会两院以三分之二多数推翻,法律仍可生效。法国总统作为政府总政策的最高决策人,也可以将法律退给议会重新审议。
9. 政治权力
【答案】政治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就既定的社会来看,政治权力是指在各种社会力量的对比中,常态下往往是大于并制约其他力量的社会公共力量。
政治权力是人们选择以力量对比和力量制约方式作为实现和维护自己利益要求的过程中,聚集形成的一种力量,它是在特定的力量对比关系中,政治权力主体拥有的对其他社会和政治力量及其他政治权力客体的制约力量。政治权力本质上是特定的力量制约关系,在常态下必然是公共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