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830经济法学(反垄断法学、反倾销法学)考研必备复习题库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反补贴
【答案】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行为。反补贴是指进口国为了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工业,对不公平贸易的进口商品征收反补贴税的一种法律手段。
2. 固定资产投资
【答案】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政府机构或者企业投入新增固定资产或更新、改造现有固定资产的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又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的特点是:①固定资产需求按有形和无形损耗的程度分期计提折旧,因而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期较长,要求国家和企业加强对资产的投资的计划和控制; ②投资形成的新增或改造了的生产能力将影响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比例关系、生产力布局和生产技术水平,为了求得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实行宏观调控政策,发挥计划、财政和金融的职能作用,对投资的规模、方向和效益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以便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引导、调解、控制和监督,为了使企业具有必要的自我发展和改造能力,企业也享有投资自主权。
3. 产品质量
【答案】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和特性的总和。包括实物产品和无形产品质量,即服务产品质量。具有使用性能、安全、可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特征属性。
4. 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
【答案】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是我国消费者法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利之一,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5. 印花税
【答案】印花税是指国家对纳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行为而征收的一种税收。印花税起初是纳税人将应税凭证送交征税机关,用刻制花纹的印戳在该凭证上印盖标记以示完税而被俗称为“印花”。后为征收便利,改革了征收方式,以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国家统一印制的印花税票为完税标志,故称之为印花税。
6. 房地产登记
【答案】房地产登记是指将房地产权属及其变动情况向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确认房地产权
利归属及权利变动,产生物权变动效力的法律行为。我国房地产登记将房屋与土地分离,分别由房屋管理机构与土地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相对混乱,效率低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未来房地产登记改革的方向。
7. 增值税
【答案】增值税是以应税商品或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它是商品税中的核心税种,对于保障财政收入、避免重复征税、保护公平竞争等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进口货物。从总体上看,增值税主要是对货物的销售征税。
8. 商业秘密
【答案】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特点是:
①商业性,表现为它具有适用价值并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②秘密性,表现为它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悉,并且权利人还采取了保密措施来维持这种秘密性。
9. 政府指导价
【答案】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即政府根据他的权限和市场现状,给出的强制性的价格范围。政府指导价是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限度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企业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从品种范围上讲,政府指导价适用于比较重要的,同时花色品种多、供求变化快、季节性强的商品。
10.公司解散
【答案】公司解散是指己成立的公司,因发生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其积极的业务活动,并开始处理未了结事务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 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囚; 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
二、简述题
11.产品质量责任和产品责任的区别何在?
【答案】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者除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特殊的侵权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一责任的人违反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二者有很大区别:
(1)性质不同。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 产品质量责任是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质量要求,对其作为或者不作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它包括相应的行政责仟、产品瑕疵担保责仟(合同责任)、产品侵权赔偿责仟以及刑事责仟,是一种综合责仟。
(2)责任主体不同。产品责任的主体只限于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职员无关; 但产品质量责任的责任主体除了生产者和销售者外,还包括对产品质量有直接责任的个人。
(3)两者的责任范围不同。产品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生产者和销售者只承担侵权的损害赔偿责任; 而产品质量责任除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以外,其责任形式还有合同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4)责任产生的时间不同。产品责任只能产生于损害结果发生之后,没有损害的事实就不可能产生产品责任,而产品重量责任则产生于产品的生产、销售、管理、使用、消费等任何一个环节,只要上述任何一个环节出现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的行为或者存在损害的事实,就有可能产生产品质量责任,并不一定在产品使用中有损害事实作为承担责任的要件。
12.简述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答案】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有关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成立生效所应具备的基本要素。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不等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有确凿的事实证据
要求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有确实可靠的证据。这一要件的内容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首先要有事实,即存在需要行使行政职权的客观事实。
②事实应当是确实充分的。事实必须是客观的、合法的和与行政相关联的。
(2)正确地适用法律法规
要求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正确适用法律。这一要件的内容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行政管理是一种适用法律的国家活动。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处理行政事务。
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将法律法规作为处理行政事务的根本准则和依据。
③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要正确把握法律法规与调整对象的联系。
④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只能适用有效的法律。已经失去效力的法律和尚没有生效的法律,都不得适用。
(3)遵守法定行政程序
程序是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过程中的行政方法和形式。法定程序赋予这些方法和形式以权利义务的法律属性,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成为判断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正确合法的重要标准。
(4)不得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提出了两个禁止性要求,即不得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可以予以撤销。
关于超越职权的要件,是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律授予的权限以内活动。不能以公共需要的理由对抗职责权限的要求。法院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判断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5)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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