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体育大学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
● 摘要
一、简答题
1. 法治与人治、法制、德治有什么区别?
【答案】(1)法治、法制、人治、德治的含义:
①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②法制,又称为依法而治和以法治国,是一个对法律存在目的的认识和信念,即法律是政府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的工具。
③人治,就是国家以一套严格的道德制度去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产生社会秩序。
④德治,是指以礼乐教化来提高人民的道德素质,将遵守社会等级秩序及其行为规范变为一种自觉,从而达到国泰民安的目的,其中心思想便是对人民施行道德教化,以令人主动地心悦诚服,而不是靠严刑峻法来迫使人民畏敬。
(2)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①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 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 ②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 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③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
④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 而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
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 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3)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①法治就是国家以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产生社会秩序。要使法制变成法治,就要以人们的权利平等、权力制衡、司法、立法和执法相互独立作为前提。不然法治就难以产生社会秩序。法治的效果和成本的高低除了依赖于法律制度与法治的本身的成本与优劣之外,主要就是要看人们的道德水准。不管多么善的法律制度与法治,对野兽是没有效果的,除非将其杀死。道德水准极低的人们,其行为、其性质接近野兽,其法治成本极高无比。
②而人治就是国家以一套严格的道德制度去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产生社会秩序。要使道
德制度变为德治,必须以权利的不平等和权力的不制衡为前提。人治成本的高低以及效果的好坏除了依赖于人们的道德水准外,主要要看国家治理者的道德水准。只有贤德完善的人作领导人,才有上梁正而下梁不歪的效果。社会秩序才会产生。若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道德水准极低,形同野兽,弱肉强食,其人治成本就会极高,其人治也就无效。法制主要是用法律的手来维护社会的稳定,而德制则是用思想道德来维护社会的稳定。在这个社会应以德制为主,但法制也是必不缺少的。应依法制国和依德制国相结合才行。
(4)法治与德治的区别
①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着国家对其成员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行为的要求,体现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家安全的要求。国家靠法院、警察机关等带有强制性的国家机器来保证法律的实施。强调用法律制度来治理国家,用强制的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是“法治”的主要内涵。从维护社会的秩序、保障社会的稳定来说,法律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②道德也是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它和法律不同,道德的实施不是依靠强制性手段,而是通过道德教育的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使人们自觉地遵守这些行为规范。社会舆论的力量是无形的,却是不可忽视的。强大的社会舆论,能够对社会的一些重大问题发生重要影响。它能够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的性情和气质,改变社会的风气,形成某种道德的氛围。这种社会舆论,一旦同内心信念相结合,就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2. 举例说明法律规范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答案】法律规范是指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般行为规则。它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主要有:
(1)指引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种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作用。指引作用是法律最首要的作用。法律的首要目的并不在于制裁违法行为,而是在于引导人们正确的行为,合法地参与社会生活。
(2)预测作用
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与后果。
(3)评价作用
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法律评价的标准是合法与不合法。行为评价标准有法律、道德、纪律等,它们可以同时适用,但应该注意的是,既不能用法律评价取代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也不能用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代替法律评价。
(4)强制作用
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能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实施的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障。没有强制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就会降低,预测作用就会被怀疑,评价作用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义,教育作用的效力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5)教育作用
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通过其规定和实施而影响人们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的作用。
3. 如何理解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答案】(1)我国宪法的特征
①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
诸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都在宪法中作了明确规定。
②在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③在制定和修改程序卜,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a. 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并非普通的立法机关。
b. 通过、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
(2)宪法的基本原则
①党的领导原则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我国宪法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规定,既是对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历史经验的总结和胜利成果的确认,也是对我国国体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认,集中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②人民主权原则
一般来说,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国宪法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③人权保障原则
以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发展的重要标志。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公民权利也就是人权保障在国家根本法中的体现。
④法治原则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⑤民主集中制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权力统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4. 如何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