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国人受雇于北京大学,于1999年2月至1999年10月在华工作居住,在此期间,该外国人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当依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向我国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北京大学向其支付的月薪1万元人民币。 其本国某企业向其支付的劳务报酬5000美元。 从国外取得的稿酬800美元。 到加拿大某大学作讲座.从加拿大取得授课报酬。
某民警在一次执行公务中牺牲,被公安部授予“一级英模”称号,并奖励奖金1万元,奖金由岳民警家属代领,同时其家属还收到全国各地捐款共达10万元。对该民警家属的11万元所得应否纳税存在下列几种意见,请问哪一种是正确的?() 对11万元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11万元全部免纳个人所得税。 对1万元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对10万元的受赠金可减纳个人所得税。 对11万元减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下列哪一项所得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因福利彩票中奖所得。
应税所得是指()。 合法所得。 违法所得。 纯所得。 货币所得。
所得税中的所得是指()。 总所得。 一般所得。 应税所得。 毛所得。
纳税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投资形式所取得的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项收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