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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某外国人受雇于北京大学,于1999年2月至1999年10月在华工作居住,在此期间,该外国人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当依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向我国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A . 北京大学向其支付的月薪1万元人民币
B . 其本国某企业向其支付的劳务报酬5000美元
C . 从国外取得的稿酬800美元
D . 到加拿大某大学作讲座.从加拿大取得授课报酬

下列哪一项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债利息。 保险赔款。 证券投资所获得的红利。 企业所发奖金。 下列哪一项个人所得不应免纳个人所得税?() 某体育明星在奥运会上获得一块金牌,回国后国家体育总局奖励20万元人民币。 某科学家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每月200元人民币。 某高校教师取得一项发明专利,学校奖励5万元人民币。 李某新买的宝马车在某风景区停靠时,被山上落下的石头砸坏,保险公司赔付李某的6万元保险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内资企业所得税的比例税率为() 23%。 30%。 33%。 35%。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下列哪一项所得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因福利彩票中奖所得。 下列各项中,不能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是() 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出差补贴。 残疾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 个人举报违法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 某外国人受雇于北京大学,于1999年2月至1999年10月在华工作居住,在此期间,该外国人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当依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向我国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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