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国际私法(国际私法方向)2002【试题+答案】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 摘要
国际私法(国际私法方向)2002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布斯塔曼特法典》在性质是( )
(1)国际条约 (2)国际惯例
(3)国内立法 (4)学术成果
(4)法律学说
2.在下列领域中,各国一般不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 )
(1)行政法律关系
(2)财政法律关系
(3)刑事法律关系
(4)物权法律关系
3.根据我国的立法和实践,自然人的属人法包括( )
(1)出生地法 (2)住所地法
(3)国籍国法 (4)定居国法
(5)死亡地法
4.德国学者萨维尼认为,支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应当由( )
(1)法律的性质来决定
(2)法律关系的性质来决定
(3)国家利益来决定
(4)冲突规范来决定
(5)统一实体规范决定
5.外国法人主体资格的认可方式有( )
(1)特别认可 (2)一般认可
(3)相互认可 (4)免除认可
(5)分别认可
6.可以作为冲突规范“范围”的事项主要有( )
(1)权利能力 (2)动产继承
(3)法律行为方式
(4)物之所在地当事人国籍
7.解决( )的物权的法律冲突的时候,一般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1)有争议的房屋
(2)有争议的土地
(3)外国商船
(4)外国使馆馆舍
(5)运送途中的货物
8.“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定居国境内所为,适用定居国法律”。这是一条( )
(1)单边冲突规范
(2)双边冲突规范
(3)有条件选择的冲突规范
(4)无条件选择的冲突规范
(5)重叠型冲突规范
9.一日本人在美国登记“SIM 公司”,并且在英国伦敦和中国上海设有分支机构,我国应将该公司确定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