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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大学岳麓书院313历史学基础之中国古代史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北魏孝文帝

【答案】北魏孝文帝是献文帝拓跋弘的长子,北魏王朝的第六位皇帝。原名拓跋宏,后改为元宏,杰出的政治家、改革家,471~499在位,即位时仅5岁,490年亲政。亲政后,进一步推行改革:495年(太和十九年)从平城迁都洛阳; 后改鲜卑姓氏为汉姓,藉以改变鲜卑风俗、语言、服饰; 鼓励鲜卑和汉族通婚; 评定士族门第,加强鲜卑贵族和汉人士族的联合统治; 参照南朝典章制度,制定官制朝仪。孝文帝的改革,对各族人民的融合和各族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2. 夺门之变

【答案】夺门之变是明朝景泰八年(1457年)将领石亨、太监曹吉祥等拥立明英宗朱祁镇复位的政变,又称南宫复辟。因石亨等攻破南宫门,奉英宗升奉天殿复辟,故名。正统十四年(1449年)八月,明英宗在土木之变中被俘。九月,兵部尚书于谦、吏部尚书王文等拥立英宗弟鄺王朱

,祁钰为帝(即景帝)遥尊英宗为太上皇。次年,英宗被释归,为景帝幽禁于南宫。景泰八年(1457)

正月,景帝病重,不能临朝,石亨见状,即密谋发动政变,拥英宗复辟,以邀功赏。十六日夜,徐有贞、石亨等引军千余潜入长安门,急奔南宫,毁墙破门而入,掖英宗登辇,自东华门入宫,升奉天殿,并开宫门告知百官太上皇已复位。二月,废景帝仍为廊王,迁于西内。

3. 《崇祯历书》

【答案】《崇祯历书》是中国明代崇祯年间为改革历法而编的一部丛书。徐光启主编,李天经续成,从崇祯二年到七年前一后共用五年时间完成。它从多方面引进了欧洲古典天文学知识,内容包括天文学基本理论、三角学、几何学、天文仪器、日月和五大行星的运动、交食,全天星图,中西单位换算等,共四十六种,一百三十七卷,采用第谷的太阳系结构系统,计算方法中翻译了哥白尼《天体运行论》中的许多章节,还有开普勒《论火星的运动》一书中的材料,历法计算中不用中国传统的代数学方法而改成几何学方法,这是中国天文学史和历法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中国古代天文学体系开始向近代天文学转变。明末未能根据《崇祯历书》来编算民用历书,清代

,直到清末。在《四库全书》中有一百卷开始使用根据《崇祯历书》编算的历书——《时宪历》

本的《西洋新法算书》是传教士汤若望根据《崇祯历书》删改而成的。

4. 宣政院

【答案】宣政院是元代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和统辖吐蕃地区的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改名宣政院。宣政院以帝师总领,长官为院使,秩从一品。下设同知、副使、金院同佥、院判、参院等官,官属得有选用,地方置僧禄司僧正等分理僧尼之

政,隶于宣政院,至大四年(1311年)废止,凡僧人诉讼悉归有司。至顺二年(1331)又在全国各地置广教总管所十六所,元统二年又废止。吐蕃有大事,则置行宣政院往当地处理,唯重大军事行动需与枢密院商议:延祐五年,又置行宣政院于杭州,总江浙僧政。宣政院所辖吐蕃之地,分置吐蕃等处宣慰司,吐蕃等路宣慰使司和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宣慰司,其官僧俗并用,军民兼管,主要官员由帝师和宣政院荐举,朝廷任命。

5. 区种法

【答案】区种法又称区田法,是指西汉汜胜之在关中地区总结和推广的耕作方法,是汉代我国耕作法的另一重要成就。成帝时,汜胜之总结出一种新的耕作方法,即区种法。这是一种园艺式的耕作技术,其措施是把土地划成许多小区,集中使用水肥,精耕细作,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此方法的出现表明西汉农业技术已达到较高的水平。

6. 平准法

【答案】平准法是汉武帝推行的一种官营商业政策。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由治粟都尉领大司农桑弘羊提出,在长安设置名为“平准”的机构,以大司农属下的平准令掌管。凡大司农诸官的所有物资,包括均输贡物所剩余的物品,以及工官制作器物中作为商品的部分,基本都集中到这一机构,当市场上某种商品价格上涨时,就以低价出售; 价格下跌时,则予收购,以保持物价相对稳定。就理论上说,这种官营商业能起到平抑物价,限制富商大贾操纵市场的作用,对百姓有利,但在实行中,官商勾结囤积居奇,贱收贵卖,进行投机,富商大贾并未受到真正的抑制,贪官又乘机中饱,结果使百姓受苦。

7. 炎帝

【答案】炎帝是传说上古时期姜姓部落的首领,又称赤帝、烈山氏,一说即神农氏(或神农

,生于烈山石室,长于姜水,有圣德,以火德王,故号炎帝。炎帝少而聪颖,三天能说氏的子孙)

话,五天能走路,三年知稼墙之事,教百姓耕作,使百姓得以丰食足衣; 为了让百姓不受病疾之苦,尝遍各种药材,以致自己一日中七十次毒; 作乐器,让百姓懂得礼仪,为后世所称道。其族人最初的活动地域在今陕西南部,后沿黄河向东发展,与黄帝发生冲突,在阪泉之战中被黄帝战败,炎帝部落与黄帝部落合并,组成华夏族,所以今日中国人自称为“炎黄后代”。

8. 《开皇律》

【答案】《开皇律》是指隋文帝时颁布的国家法典。隋文帝即位后命大臣总结魏晋南北朝的立

,共二十卷,五百条。主要内容:刑罚分五刑,即死、流、徒、仗、答,法经验,制定了《开皇律》

共二十等; 十恶不赦之罪,即谋反、大不敬等罪; 八议之科,规定八种人犯罪应给予减免。该律废除了前代的一些酷刑,简化了律文,素有“刑纲简要,疏而不失”的美誉,是《唐律》的制定基础,具有很高的立法成就。实是法制史上的一大进步,亦对后世产生了深刻影响。

9. 酌金

【答案】酌金是汉时诸侯于宗庙祭祀时随同酣(指重酿之酒)所献的黄金。文帝时规定,每年八月在长安祭高祖庙献酚饮酒时,诸侯王和列侯要按封国人口数目献黄金助祭,每千口棒金四两,余数超过五百口也是四两,由少府验收; 武帝时,曾藉酌金不足为名,削弱、打击诸侯王和列侯的势力。酌金律是汉朝政府用于巩固皇权,削弱地方诸侯力量的一种手段。

10.检籍

【答案】检籍是指南朝宋、齐时期审定、核实户籍的制度。晋、宋以降,由于户籍登记多作伪失实,如窃注爵位,虚报岁数,身强而称疾,人在而托死,增损三状,贸袭万端,或因户存之文书已绝,由是严重影响国家的赋役收入。南朝宋孝建元年(454年)始行检籍。至南齐时别置版籍官,又置令史,限每人每日须检出漏巧,查实逃隐、称疾、诈冒士族者,其改从原有籍状,此称为却籍;而被定为却籍者悉充远戍。但由于官吏舞弊,以致应却而不却,不须却反却,由是

,就有富阳唐寓率众反检籍。永明八年(490年),停民怨四起,或逃亡避罪。永明三年(485年)

检籍,并以宋末所注之籍为正。

二、简答题

11.简要评述元、明、清地方行政体制的发展演变。

【答案】(1)元在地方行政体制上实行行省制度,委派官员到各地署事,行使中书省职权,使中央集权分寄于地方;“腹里”隶属中书省;宣政院管辖吐蕃,在边远地区设宣慰司。行省制的形成是地方制度的一大变革。元代比前代直接管理着更大的边疆地区,行省制利于保持东北、西北等地和中原的一体化。元是第一个对西藏地区进行有效管理的朝代,西藏自此成为中国的一部分。

(2)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撤销了行省名称的机构,把全国分为12个布政使司和南京直隶区;后改北平布政使司为北京,增云南、贵州两布政使司,共两直隶13布政使司,俗称两京13省。明在省一级改置承宣布政使管地方民、财两政,提刑按察使管司法,都指挥使管军政,互不统属,各自直属皇帝。将原先实行全面管理的行省变成军、政、司法的三权分立,避免了地方官员的专权,使地方集权于中央。

(3)清在内地实行以督抚制为核心的地方行政体制。督抚在明朝是战时临时派出的虚衔,清将督抚变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在一省或两三省设总督一人,每省设巡抚一人,兼治文武,职权远远大于明朝的布政使。督抚由皇帝派遣,直接对皇帝个人负责,可控制辖区内的绿营兵,但无权管理八旗兵。同时财政、司法等衙门继续存在,牵制督抚。对龙兴之地东三省,清朝以盛京留守为中心,实行军区体制,设置黑龙江、吉林、奉天三将军,完全由八旗兵驻扎;将军是最高行政、军事长官。

(4)元的行省是中央权力的分寄,明、清两代是皇帝对地方进行削弱和分权,把地方行政、财政、司法、军事分给几个互不统属又各自直属中央的部门管理,彼此互相牵制,借以避免地方权力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