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802法学专业基础课之刑法学考研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询私枉法罪
【答案】拘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拘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包括:
①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及司法机关严格执法的威信;
②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的行为;
③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即具有侦讯、检察、审判、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
④本罪在主观上只能出于故意。
2. 教唆犯与间接正犯
【答案】教唆犯是指故意教唆他人犯罪的人。间接正犯是指行为人不直接去实施犯罪,而是利用无犯罪故意的人或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为下具实施犯罪,以实现其追求的犯罪目的。二者有明显的区别:
①主观方面不同。教唆犯的主观方面是教唆者通过教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故意; 而间接正犯只有单独犯罪的故,巳。
②客观方面不同。教唆犯是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而间接正犯则是利用他人实施犯罪,被利用者或者无犯罪故意,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
③犯罪形态不同。教唆犯是共同犯罪,而间接正犯是单独犯罪。
④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不同。教唆犯罪中,教唆者与实施犯罪行为的被教唆者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而间接正犯则只能是由利用他人犯罪者承担责任,被利用者由于无刑事责任能力或无犯罪故意而不承担刑事责任。
3. 侵犯著作权罪
【答案】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而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①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著作权;
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行了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任何己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④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营利的目的。
4. 想象竞合犯
【答案】想象竞合犯,又称想象的数罪、观念的竞合,是指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想象竞合犯的要件有:
①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一个行为是指在社会生活的意义上被评价为一个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行为不只是狭义的行为,也指包括结果在内的广义的行为。
②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是指一个行为在形式上或外观上同时符合刑法规定的数个犯罪构成。
5.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
(1)贪污罪;
(2)私分国有资产罪。
【答案】(1)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2)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①违反国家规定。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
②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
③私分数额较大。
(3)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客体均为复杂的客体,既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也侵犯了财产的所有权。不同的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侵犯的是国有资产,其犯罪对象只能是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国有资产以外的公有财产和非公有财产均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资产,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①国有财产:
②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③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基金的财产。
6.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答案】(1)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概念
①犯罪的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②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仟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①认识因素上,二者对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程度上有所不同。直接故意既可以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结果,也可以是明知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而间接故意只能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
②意志因素上,二者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显然不同。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则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③特定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对这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同。
7. 罪刑法定
【答案】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所有的定罪量刑均由刑法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确立罪刑法定原则具有重大的意义,它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利于保障人权。
8. 减刑
【答案】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
9. 共同犯罪
【答案】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①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 ②构成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③构成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过失不构成共同犯罪。
10.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
【答案】(1)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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