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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南财经大学人文学院61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之政治学基础考研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一国两制

【答案】一国两制是指“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所谓“一个国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 所谓“两种制度”即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照顾台湾、香港、澳门等地的现实情况和当地人民的愿望和利益,允许那里保持原有的生活方式长期不变,原有的社会制度长期不变。实行一国两制,设立特别行政区,是在国家结构问题上的重大创造。国家主权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政府,国家只有一个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个中央人民政府一一国务院。特别行政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是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特区政府是一级地方政府。特别行政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又是真实的。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行政、司法制度具有高度的独立性,中央政府的法律、法规除体现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和不属于特区高度自治权范围的以外,其他均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2. 国体和政体

【答案】(1)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哪个阶级处于统治地位,哪个阶级处于被统治地位。国体体现着国家的阶级本质和阶级利益内容。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国体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国体是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决定因素,国体必须通过一定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来反映和实现。

(2)政体,也被称为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指一定社会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些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政体类型的划分标准主要有两个:

①最高国家权力执掌者人数的多少;

②最高国家权力执掌者的产生方式和任职期限。从这两个标准出发,国家政体可以从总体上划分为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两大类。

3. 国家政权组织形

【答案】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国家政体,它是指“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国体是密不可分的。国体是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决定因素,同时,国体又必须通过一定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来反映和实现。除了国家的阶级本质之外,具体的历史条件、经济生活方式、文化传统、民族构成以及政治力量的对比等因素也影响着具体国家和历史发展阶段中具体政体的选择。因此,相同性质的国家可能会有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

4. 政治制度化

【答案】政治制度化,就是政治活动的组织原则与组织程序不断取得社会认可,并得到大多数社会成员普遍遵守的过程。任何政治系统都试图将系统内的成员的政治能力纳入到一个经常的、可预测的制度化渠道。制度化程度低或缺乏制度化政治参与通道的政治系统,必然难以维持自身结构的稳定性。

5. 国家

【答案】国家是指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统治阶级共同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管理组织。马克思主义根据国家的经济基础和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利益来划分国家类型,把人类有史以来的国家划分为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四种基本类型。国家具有以下特点:

①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它的本质在于阶级统治。

②国家是按地区来划分其国民的。

③国家是一种特殊的暴力机器。

6. 政治协调

【答案】政治协调是政治指挥的一种力一式。政治指挥是政治权力按照特定政治规划和目标,凭借政治组织,支配和协调社会成员以实现政治决策的行为。政治协调是政治权力对于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不同形式的协调,以达到合作协力的目的。政治协调一般包括权威性协调和沟通性协调等等。

7. 立宪君主制

【答案】立宪君主政体是资产阶级国家的政体形式之一,它通常存在于资产阶级在进行政治革命时力量并不十分强大,革命以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妥协而告终的国家,立宪君主政体本身就是这种妥协的产物。

由于各资本主义国家的实际情况不一样,因而君主的地位和实际权限也不一样,立宪君主政体可以分为二元君主制和议会君主制。

①二元君主政体形式上存在君主和议会两个权力中心,君主权力受到议会和宪法限制,可是,实际上君主掌握着政府仟命权、解散议会权、钦定宪法权等权力。二元君卞制一般存在于封建势力强大,资产阶级政治力量相对软弱的国家,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德意志帝国,当代的尼泊尔、摩洛哥、约旦等。

②议会君主政体的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的中心,政府由议会产生,君主受到宪法和议会的实际限制,一般只具有国家象征意义。议会君主政体的议员是选举产生的,并有特定任期,君主则是世袭终身任职的,因此,议会君主政体只是部分意义上的残缺的君主制。这种政体通常是那些资产阶级革命进行得不够彻底的国家采用的政体形式,当代的英国、日本、西班牙等国仍然保留着这种政体。

8. 司法独立

【答案】“司法独立”是指法院和法官只服从法律,独立行使司法权。所谓司法独立,根据资产阶级国家宪法和法律以及学者的解释,有以下几层含义:一是司法权由法院和法官独立行使,不受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干涉,法院和法官的审判活动只服从宪法和法律。二是一个法院的审判活动也不受另一法院的干涉,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也不能在其进行具体审判时进行干涉,而只能在其判决作出后,依上诉程序变更其判决。三是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坚持独立,不受各方意见包括检察官起诉的影响,法官按“自由心证”的原则办案,也就是说法官凭自己的“良心”审理案件、行使权力。

9. 总统共和制

【答案】总统共和制简称总统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在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总统与议会均由选举产生,总统与议会分享实际权力。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直接领导政府,掌管最高行政权。政府成员由总统提名并经议会通过后产生,对总统负责。议会掌握立法权,但不能选举产生总统,也不能对政府表示不信任。同时,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但由于实行比较严格的三权分立制度,总统与议会、最高法院的地位和权力是平行又相互制约的,因此也有人称之为“二元共和制”。总统共和制首先出现在美国,墨西哥、南美洲的大多数国家以及亚洲、非洲的一些国家都实行总统共和制。

10.政治系统论

【答案】政治系统论运用了系统论和控制论的一般原理,不注重使用国家这种模糊的概念,而以政治系统为自己的基本研究对象,从宏观角度对政治过程,特别是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中的价值分配进行研究。其在研究过程中首先确定的是系统与环境的边界,然后从系统与环境的互动过程来具体分析政治系统的输入、输出和反馈过程。其主要代表人物有戴维·伊斯顿、莫顿·卡普兰等。

二、简答题

11.非马克思主义国家主要有哪些代表观点?

【答案】国家一直是政治学家和思想家们研究的重要对象,关于国家的定义也是多种多样的。具有代表性的非马克思主义国家定义主要有:

(1)社会共同体说

古希腊的亚里十多德指出,国家是许多家族及村落的联合体,它是为了达到完美的和自治的生活而组织的。古罗马的西塞罗认为,国家是由许多社会团体,基于共同的权利意识及利益互享的观念结合而成的组织体。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国家是许多人依据法律组织起来的联合体。在当代西方政治学家眼中,国家通常被看作是特定社会生活的共同体。

社会共同体说把国家看作人们为了特定目的而在一起生活的群体。这一说法仅仅涉及了国家的表面社会特征,没有把国家与氏族、部落等社会群体区别开来。

(2)管理劳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