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在越来越多的人怀疑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笔者认为不能简单地将我们目前所遇到改革困难与改革方案不完善直接划等号,而是首先要保证课程改革的执行力:只有切实实践了的理论,才能被予以价值判断与标定。课程改革的执行力直接取决于其科学、合理运行机制,而这样的运行机制又是由课程改革的内在属性所决定的。
课程改革作为课程的存在形态这一事实正在被历史所佐证,“课程改革”与“课程”具有越来越显著的共时空性。在这一背景下,创新与区域化由边缘化特征成为核心属性:课程改革是创新的,因为变革需要进行“新”的发展;课程改革是区域化的,因为改革的实施则需要与具体区域特征相结合。课程改革的设计与规划、实施与评价需要遵循新的核心属性——创新理论与区域科学理论应当是课程改革活动实施的基础支持理论。
在总体教育投入不充分的“欠发达”状态下,课程改革运行机制主要以两种典型方式进行:其一,在教育经费投入较充分的“发达”地区,完全遵循创新理论的要求,建立以实践(学校场域)群体为中心推动力的运行机制;其二,在教育经费投入不充分的“欠发达”地区,则需要选择行政群体作为改革中心推动力的机制。
实践群体中心推动的课程改革主要特征是实践群体在改革过程中作为完全主体,积极自主地按照课程改革的基本框架开展内容丰富的具有个性特征的创新活动。其核心在于建立以实践群体为主动力的多种关联结构。行政群体中心推动的课程改革主要特征是行政群体在改革过程中部分取代实践群体在改革中的主体权利,行政的组织功能居于突出地位,以行政方式统一配置区域课程改革资源来推动课程改革按照改革方案标准进行实施。其核心在于建立以行政群体为主动力的多种关联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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