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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兰州大学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之国际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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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兰州大学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之国际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一) . 2 2017年兰州大学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之国际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二) 10 2017年兰州大学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之国际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三) 18 2017年兰州大学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之国际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四) 26 2017年兰州大学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之国际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五) 33

一、概念题

1. 联合国国际气候框架公约

【答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公约目的在于在一个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的时间框架内,把空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预的水平上; 确保粮食生产不受威胁; 使经济发展以可持续的方式进行。

2. 引渡

【答案】引渡是指国家把当时在其境内的而被别国指控为犯罪或判罪的人,应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进行审判或处罚的行为,是国家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特别形式,是一国应别国的请求的司法协助活动。引渡的目的是能使请求国对指控的人犯行使刑事管辖权,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或对他执行刑罚; 根据是国际条约; 条件是符合双重归罪。

3. 国际责任公约

【答案】“国际责任公约”是指《空间物体所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该公约于1972年3月29日开放签字,并于1973年10月9日生效。该公约全文共28条,规定各国应对发射实际主体(不论是政府机构或民间企业或社会团体)在外层空间及天体的一切活动负直接责仟,并规定损害的赔偿原则。

4. 领水

【答案】领水是指属于一国领土的水域,包括国家陆地疆界以内的水域和与陆地疆界邻接的一带海域,即内水和领海两部分。内水是指一国领海基线以内的一切水域,包括湖泊、河流及其河口、内海、港口、海湾等; 对于群岛国而言,是指其群岛水域内河口、海湾、港口封闭线以内的水域。领海是指沿海国陆地领土和内水以外邻接的处于其主权之下的一带海域:对于群岛国而言,是指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处于群岛国主权之下的一带海域。

5. 国家主权

【答案】国家主权是指国家固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对内方面,对一切事物和人有最高权力,即属地最高权和属人最高权,国家有权决定其政治、经济、社

会和文化制度; 对外方面,主权表现为不从属于其他权力,即独立权或对外主权。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也是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实体的主要标志。

6. 国际习惯

【答案】国际习惯是国际法渊源之一,按照国际法院规约,是指经接受为法律的一般实践、惯例或做法(ageneralpractice )。其形成需要具备“物质因素”和“心理因素”两大条件。国际习惯作为国际法的渊源,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以前是很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现在,习惯法作为国际法形成的一种机制、方法或过程,仍然是不容忽视的。在一些重要的所谓造法性条约的序言中往往重申,凡未经本公约明文规定之问题应继续适用习惯国际法规则和原则。

7. 条约的冲突

【答案】条约的冲突是指缔约国先后所订的几个条约的内容不符而发生矛盾,从而产生了哪一个条约应优先适用的问题。条约的冲突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况:①两个国家先后订立两个相冲突的条约; ②一个国家己和另一国缔结了一项条约,后来又与第三国订立了相冲突的条约; ③一个多边条约的两个当事国间或一个当事国与第三国间缔结了违反该多边条约的条约。《联合国宪章》第103条规定:“联合国会员国在本宪章下之义务与其依任何其他国际协定所负之义务有冲突时,其在本宪章下之义务应居优先。”该规定排除了会员国之间以及会员国与非会员国之间所订条约违反宪章的可能性,对于遵守和实施宪章具有积极的意义。

8. 条约的保留

【答案】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作之片面声明,不论措辞或名称为何,其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之法律效果。

一般地说,双边条约不发生保留问题,因为双边条约的所有条款都是缔约双方通过谈判达成的,若一方不同意某一条款,条约就不能成立; 多边条约因参加国较多,参加时间不一致,缔约国之间关系复杂,各国的政策与利益不尽相同,因此,有的国家在参加条约时不能接受某些条款,于是引起保留问题。

二、简答题

9. 从法律角度对东海划界问题发表你的看法和意见。

【答案】(1)对东海划界问题的看法

大陆架划界原则、钓角岛主权归属的争执和冲绳海槽的地位是中日东海划界争议中争议最大的问题。日本政府无视中日两国大陆架的自然延伸以冲绳海槽中心线为界这一事实,提出中日两国是共架国,要求以“等距离中间线”原则划分大陆架,并进而主张以其实际控制的钓鱼岛为基点与我国划定中间线,妄图将东海油田的大部收入囊中,这必将严重损害我国的国家利益。

(2)对东海划界问题的意见

①《海洋法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该公约已成为现代海洋法的主要渊源和权

威文件,被誉为一部真正的海洋宪法。我国和日本都是((海洋法公约》的成员国,因此两国在大陆架问题上应遵守《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②《海洋法公约》第76条对大陆架的定义和外部界限做了详细规定。从大陆架法律制度的产生过程来看,大陆架法律概念产生之初就是建立在自然延伸基础上的,各国最初也是基于本国陆地领土自然延伸对大陆架提出权利主张。1958年《大陆架公约》在规定大陆架定义时用了“邻接海岸”一词。从《海洋法公约》的条文看,它并不是把200海里距离概念同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原则等量齐观,而是主次分明,首先肯定了自然延伸原则,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才考虑使用距离标准。200海里距离标准应被视为仅仅是对自然延伸原则的补充,只是在沿海国按照自然延伸原则确定的大陆架的外部界限,从测算其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距离不到200海里的情况下才予适用。因此,自然延伸原则和200海里距离标准之间不是互相独立的、并行不悖的关系,而有主次之分。毫无疑问,在解决大陆架的范围问题时,对于自然延伸原则的考虑应优先于对于200海里距离标准的考虑。同样,在中日东海划界问题上也应遵循此原则。

10.简述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的区别。

【答案】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的区别主要有:

(1)二者的概念不同

专属经济区是指在领海以外并领接邻海的一个区域。它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它不同于领海,也不同于公海,是自成一类的海域。

大陆架是指沿海国从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仲,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大陆架不包括海床和底土的上覆水域及水域的上空。

(2)沿海国的权利不同

专属经济区内,沿海国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生物资源)的主权权利和建造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及从事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

沿海国对大陆架享有以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海床及底土的矿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有专属管辖权。。

(3)宽度不司

专属经济区是自领海基线起宽度不得超过200海里。

大陆架的外部界限,是从领海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若其自然延伸不足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 若其自然延伸超过200海里,则一般不应超过350海里,或不应超过2500公尺等深线以外100海里。

(4)权利依据不同

大陆架是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其依据自然事实而存在的,不需要沿岸国的主张。而对专属经济区的权利需要沿海国自己主张。

11.简述普遍管辖权并予以简要评论。

【答案】普遍管辖权是指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某些普遍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全人类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