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777教育学专业综合之当代教育心理学考研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简答题
1. 知识掌握的实质是什么? 知识掌握有哪些类型?
【答案】(1)知识掌握的实质
知识的掌握,指在知识传递系统中学生对知识的接受及占有,是通过一系列心智活动在头脑中建立起相应的认知结构的过程。
①知识的掌握发生在知识的传递系统中。知识传递系统是由教师、学生及传递知识的教学媒体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教师和学生分别是知识的传授者和接受者,而知识及其媒体则是传授与接受的对象和手段。知识传递过程的成效,取决于教师和学生借助于一定媒体的协同作用。
②学生对知识的学习是一种接受学习。但是,由于知识是活动对象的主观映象,它本身不是物,因此其传递不能以现成的形式,不变质不变形地直接进行。任何信息的获得必须经过主体对外来输入信息进行不同层次的生理与心理的转化才能实现。
③知识的掌握是通过新知识的获得及新旧知识的整合,从而在头脑中建立起相应的认知结构而实现的。只讲新知识的获得而不重视新旧知识的整合,学生获得的知识必定是零散的、不系统的; 只讲新旧知识的整合,而不重视新知识的获得,则整合必定是空洞的、无根基的。
(2)知识掌握的类型
①根据知识本身的存在形式和复杂程度,奥苏伯尔将知识学习分为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符号学习指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的意义,或者学习符号本身代表什么。符号学习的主要内容是词汇学习,即学习单个语言符号的意义; 概念学习指掌握概念的一般意义,实质上是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 命题学习指学习山若干概念组成的句子的复合意义,实质上是学习表示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的判断。命题山句子来代表,组成句子的词实际上都代表相关联的概念。
②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即通过类属过程获得意义的学习。类属过程是一种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某一部位,并使之相互联系的过程。下位学习可相应分为两种:派生类属学习和相关类属学习; 上位学习也称为总括学习,即通过综合归纳获得意义的学习。当认知结构中已经形成某些概括程度较低的观念,在这些原有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概括和包容程度更高的概念或命题时,便产生上位学习; 井列结合学习是在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的原有观念既非类属关系又非总括关系时产生的一般而言,并列结合学习比较困难,必须在直观的基础上,认真比较新旧知识的联系与区别才能掌握。
2. 怎样确定一个有价值的教育心理学研究课题?
【答案】选择、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是进行教育心理学研究的起始环节,也是初步研究的产物。定题是整个研究中具有战略意义的一步,定题的成功与否对整个研究的成败、效果和取得突破性成果的速度等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确定一个有价值的教育心理学研究课题程序如下:
①定题时应注意的问题:必须着眼于教育实践和科学理论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之既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和实践意义,又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体现该课题的研究具有必要性; 应考虑到课题研究所需的各种主客观条件是否满足,即课题的可行性; 确定的课题应该具有新颖性和先进性,所预期的结果应该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突破性。
②确定研究课题的方法
从实践领域中选择课题,教育心理学研究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解决教育实践问题,因此,关注、捕捉教育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和函待解决的普遍问题,可发现、选择有意义的研究课题; 从理论领域中选择课题,根据不同理论观点的争论来选择课题,或者通过对现有理论观点的质疑而提出研究课题,也可为证实某种理论观点而确立相应的课题; 从交叉或相邻学科中选择课题,由于各学科是相互渗透、相互关联的,选择交叉性的课题或从邻近学科中借用、引进研究方法与手段等,都有可能确立非常有价值的研究课题,并产生突破性的进展; 从有关文献中选择课题; 还可以在原有课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扩展,通过与专家交谈来定题等。
3. 什么是知识的领会? 知识领会在知识掌握过程中有什么作用?
【答案】(1)知识的领会
知识领会,是指了解传输知识的媒体的含义,懂得词所标志的事物的情形、性质,对事物获得间接认识的过程。知识的领会主要通过对教材的直观与概括这两个认识环节来实现。它具有三个基本特征:教材直观,即主体通过对直接感知到的信息(直观材料)的表层意义、表面特征进行加工,从而形成对有关事物的具体的、特殊的、感性的认识的认知活动; 教材的概括,即主体通过对感性材料的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等深度加工改造,从而获得对一类事物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的抽象的、一般的、理性的认识的认知活动; 知识的领会与理解,理解在心理学中的应用较为广泛,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是指揭示事物本质的过程。这相当于领会中的概括过程,不包括直观过程。狭义的理解,是指利用己有的知识经验去认识新事物的过程。
(2)知识领会在知识掌握过程中的作用
①知识的领会是掌握知识的首要阶段。如果缺乏领会则根本不能掌握知识; 如果领会的水平较低或不够全面,或是有错误,则这种知识就难以应用,也很难得以巩固。知识的领会对于知识的掌握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②知识的领会并不等于知识的掌握。领会的认识过程,并不包括掌握的全部认识过程。因为领会过程中形成的知识,除了需要进一步巩固以外,还有待于应用来检验,并在应用中进一步充实与提高。知识的掌握不仅需要有具体知识经验的抽象化的认识过程,而且还需要有抽象知识的具体化的认识过程。此外,还需要有巩固及记忆过程。知识的掌握虽不需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许多循环往复,但也不是通过领会就能一次完成。
4. 简述法制教育及其作用。
【答案】(1)法制教育的含义
法制教育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对少年儿童进行法律观念的教育,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养成守法的习惯。
①知法:使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理解法律与一般行为规范的区别,认识法律在规范人们行为方面具有指导作用、评判作用、预测作用与警示作用。
②懂法:使学生懂得法律是强制性调节社会关系的工具,依据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方面,法律有不同的种类,如宪法、民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经济法、婚姻法等。理解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懂得什么是犯罪。并逐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身心获得健康发展。
③守法:使学生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将学到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严格遵守民事、行政、刑事方面的法律,在实践中养成守法的习惯,并敢于、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法制教育的作用
法制教育以法律的权威性,进一步加强人们对社会规范的遵从意识。对个体社会规范背离行为的预防具有强制性作用。
①法律教育在预防儿童青少年违法犯罪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近几年在我国的基础教育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儿童青少年法制观念得到加强,有效地扼制了在校生犯罪的隐患。虽然社会风气没有明显好转,但在校生犯罪率呈下降趋势。
②法律教育有助于增强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加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懂得未成年人的保护有法可依,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并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与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做到自尊、自爱、自强。
5. 格式塔心理学派的完形—顿悟说的实验基础是什么? 它的主要观点有哪些?
【答案】(1)格式塔心理学派的完形—顿悟说的实验基础
格式塔心理学派的完形—顿悟说的实验基础是:实验者布置一种情境,但其目的不能直接到达,而又使它对情境完全了解,于是便可以知道它所能得到的是何种程度的行为,尤其是它能否以间接的方法解决其问题。苛勒是以动物能否以“间接方法解决问题”作为理解力的标志的; 苛勒坚持实验的设计,必须使动物有可能完全了解其情境。问题的一切主要条件,必须全部显露出来,以便让动物观察。在苛勒设计的由简而繁的实验中,主要包括箱子实验和棒子实验两个系列。
(2)完形—顿悟说的主要观点
①学习是通过顿悟过程实现的:格式塔心理学家认为,学习是个体利用自身的智慧与理解力对情境及情境与自身关系的顿悟,而小是动作的累积或盲目的尝试。学习包括知觉经验中旧有结构的逐步改组和新的结构的豁然形成,顿悟是以对整个问题情境的突然领悟为前提的。
②学习的实质是在主体内部构造完形:完形是一种心理结构,它是在机能上相互联系和相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