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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有关我国对法律规避效力的规定,表达正确的有?

A . 我国明确规定规避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无效
B . 我国对于规避外国法的行为是否有效未明确规定
C . 我国明确规定规避我国与外国的强行性法律的行为无效
D . 我国对法律规避行为是否有效没有明确规定

下列法律中,属于民法商法的是()。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合同法》。 《审计法》。 在国际私法中,在某一具体涉外合同纠纷中应当适用于该纠纷的实体法被称为该合同的准据法。关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我国法律都允许各种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均可自行约定合同准据法。 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于合同的准据法时,我国法院应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关于对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与合同的形式有效性应分别适用不同国家法律的主张,称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分割论。 按照特征性履行方法的理论,当事人未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确定合同准据法。 下列立法成果中属于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的有()。 《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试行办法》。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下列关于行政法规签发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行政法规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行政法规由国家发改委主任签署命令公布。 行政法规由住建部部长签署命令公布。 根据《关于国家责任的条文草案》的规定,下列情况中可以排除国家行为不法性的有? 该国针对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的对抗措施。 该国停止其持续进行的不法行为。 该国遭到侵略时的自卫。 该国由于遭受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其国际义务。 有关我国对法律规避效力的规定,表达正确的有?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法律规避是指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故意制造某种连接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其不利的法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者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由此可知,A选项正确。
对于规避外国法的行为,我国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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