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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昌大学法学院872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总论)之刑法学考研题库

  摘要

一、选择题

1. 与《法国民法典》相比,《德国民法典》更多地受到( )的影响。

A. 《学说汇纂》

B. 《法学阶梯》

C. 《十二铜表法》

【答案】A

【解析】与《法国民法典》相比,《德国民法典》更多地受到罗马法《学说汇纂》的影响,同时带来了《学说汇纂》的优点和缺点。

2. 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几个单行刑法和几个刑法修正案?

A. 一个单行刑法和七个修正案

B. 两个单行刑法和七个修正案

C. 一个单行刑法和八个修正案

【答案】C

【解析】截至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和八个《刑法修正案》,增设和修订了一系列罪名。

3. 以下选项属于准法律行为的是( )

A. 招标公告

B. 拒绝要约

C. 设立遗嘱

【答案】B

【解析】准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以外的,当事人实施的意思通知、观念通知、感情表示的表意行为。A 项,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既不属于准法律行为也不属于法律行为。B 项,拒绝要约属于准法律行为中的当事人实施的意思通知,即内心某种愿望或意思的行为。C 项,设立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4. 布莱克斯通(Blackstone , 1723-1780)是( )早期著名的法学家。

A. 法国

B. 美国

C. 英国

【答案】C

5. 2011年7月9日,南苏丹根据全民公投结果,宣布独立。但北南苏丹双方仍存在边界划分、石油资源分配、阿卜耶伊地位、外债分担等未决问题,这种情况下下列关于承认南苏丹主权的陈述,错误的是( )。

A. 边界划分、石油资源分配、阿卜耶伊地位、外债分担等问题均不影响南苏丹的独立

B. 如果北苏丹承认了南苏丹的独立,其他国家就可以承认

C. 其他国家不应急于承认,应该观望一段时间

【答案】B

【解析】既存国家是否承认新国家,是国家单方面的政治行为。因为国际法并未加诸各国承认新国家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新国家获得别国承认的权利。一国是否承认新国家是其主权范围内的事,由其根据国际关系和外交政策的需要自由决定。

6. 美国历史上的重要的宪法判例一一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是由( )

A. 约翰·马歇尔

B. 汉密尔顿

C. 罗杰·塔尼担任首席法官时判决的。

【答案】A

【解析】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是由约翰。马歇尔担任首席法官时判决的。

7. 依《物权法》规定,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

A. 认定该决定无效

B. 撤销该决定

C. 判决重新作出决定

【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78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8. 以下选项属于支配权的是( )

A. 肖像权

B. 监护权

C. 抵押权

【答案】C

【解析】支配权又称管领权,是权利主体直接支配权利客体的权利,其特点包括:①支配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包括权利主体以外的一切人。②支配权的实现仅需权利人直接支配权利客体,而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作为。③就权利人而言,其权利的实现具有直接

性,不需要他人的介入; 就义务人而言,其所负的是不作为义务。④权利人在他人妨碍其支配时可以请求禁止,因此支配权还具有排他性。物权是典型的支配权,抵押权作为物权的一种也是支配权。

9. 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的程序是( )。

A. 开庭准备,宣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后的调解,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

B. 开庭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辩论,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后的调解,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

C. 开庭准备,庭审调查,宣布开庭,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后的调解,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

【答案】A

【解析】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依顺序分为以下几个诉讼阶段:①开庭准备; ②法庭调查; ③法庭辩论; ④评议和宣告判决。另外,《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10.从认识论的角度,法学通常划分为( )

A. 国内法学和国际法学

B. 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C. 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

【答案】B

【解析】从认识论的角度,将法学划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理论法学综合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应用法学主要研究国内法和国际法的结构和内容以及它们的制定、解释和适用。

二、简答题

11.辨析“刑法具有法益保护机能和人权保障机能”。

【答案】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具体分析如下:

(1)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从该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刑法的任务是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惩罚犯罪是手段,保护人民是目的。

(2)刑法的法益保护和人权保障机能的具体体现

①法益就是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或社会关系。我国刑法的任务包括惩罚和保护两个力一面:惩罚犯罪是手段,保护人民是目的。通过用刑罚同犯罪作斗争,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而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又必须正确有效地同犯罪作斗争。

②2004年修正后的《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