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农业大学农村发展学院331社会工作原理[专业硕士]之社会学概论新修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科层制
【答案】科层制又称理性官僚制或官僚制,由德国社会学家韦伯提出。它是指一种以正式规则为主体的管理方式,这种组织具有细密的分工和复杂的规章制度体系。科层制是现代社会组织管理的典型方式。科层制特征包括:①内部分下明确,且每一成员的工作内容、权力及责任都有明确规定; ②分科设层、职位分等,下级接受上级指挥; ③量才录用,组织成员都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而被选中; ④管理人员是专职的公职人员,而不是该企业的所有者,管理权与所有权分开; ⑤组织内部有严格的规范体系,规定、纪律、并毫无例外地普遍适用; ⑥组织内部排除私人感情,成员关系只是工作关系,公私分明。
2. 常人方法学
【答案】本土方法论,又称常人方法学、俗民方法论,是美国社会学家加芬克尔于20世纪60年代创立的。它主要研究人们在日常互动中如何建立和共同使用对现实的定义,详细考察社会成员在建构和解释他们的社会现实并对其赋予意义时所使用的方法和步骤。
3. 社会控制的度
【答案】社会控制的度,是指社会规范对社会行为限制的程度。
①社会控制度的只个维度:控制力度、控制刚度、控制网络致密度
②三者关系:力度、刚度、致密度既是社会控制度的三个维度,同时三者之间也应该有一个协调、祸合的关系。其中,力度和致密度是山社会预先规定的,刚度则是山社会控制实施过程的状况决定的。
③考察社会控制是否适度的三个角度:历史的角度、社会稳定的角度、社会成员自由程度的角度
④适度社会控制的意义
考察社会控制是否适度的三个标准(或称三个角度),其中第一个标准是定性标准,后两个标准是定量标准,可以建立一组社会指标体系,定量衡量社会稳定性和社会成员的自由程度,以判断社会控制是否适度。只有当社会控制的力度、刚度和控制网络的致密度都符合这三个标准时,整个控制体系才是适度的社会控制。
4. 社会性别
【答案】社会针对具有不同生物性别的人所制定的、足以确定其身份与地位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表现的模式。其含义包括:社会性别不是从染色体性别开始,依次决定后面的各个层次; 各个层次之间并不必然应该统一; 社会性别不是一个固定的范畴,而是容易变化的,尤其是可以通过互动和冲突而变化。
5. 惯习
【答案】布迪厄用“惯习”来表述人类实践深层的社会结构与认知结构。实践过程中持久潜在的行为倾向系统就是惯习,它存在于实践者的身体和行为之中,构成了一种“实践感”,即是对实践的前认知把握。
6. 非正式制度
【答案】非正式制度,又称非正式约束、非正式规则,是指人们在长期社会交往过程中逐步形成,并得到社会认可的约定成俗、共同恪守的行为准则,包括价值信念、风俗习惯、文化传统、道德伦理、意识形态等。在非正式制度中,意识形态处于核心地位. 因为他不仅可以蕴涵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性,而且还可以在形式上构成某种正式制度安排的“先验”模式。
7. 标签理论
【答案】标签理论又称标志理论或标定理论,它是一种从符号互动论角度探讨社会问题与越轨行为的理论。这一理论认为,社会问题或越轨行为是一种主观的东西,即某种社会现象之所以成为问题就是因为社会给它贴上了这样的标签。在研究社会问题与越轨行为时,这些问题或行为本身并不太重要,重要的是社会如何评价和对待它们。那些凭借权力占据了统治地位的集团可以通过贴标签、宣布被统治者为“有越轨行为者”,来歧视、控制和镇压被统治者。因此,这种贴标签通常是不公正的。
8. 场域
【答案】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这些位置的存在和它们对占据特定位置的行动者或制度所产生的决定性影响都是客观决定的。而决定这些位置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不同类型的权力或资本分配结构中,各种位置实际和潜在的处境; 另一方面是这些位置彼此之问的客观关系。
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场域:①可以将场域设想为一个运作空间,场域的效果得以在其间发挥,并且由于这种效果的存在,任何与该空间有关的对象经历的一切事情都必须参照场域中的关系来理解,而不能仅凭研究对象的内在性质来解释。②场域也是一个争夺的空间。场域中各种位置的占据者利用种种策略来保证或改善他们在场域中的位置,不断在场域中展开斗一争。③场域也包含一种投入。当一个人进入某个场域时,就同时进入了与场域相连的一套他本人很可能认识不到的前提预设。因此,一个场域是由身体和信念两部分组成的。
对场域的理解还必须坚持一种关系主义的方法论。研究的对象可能是场域中的某一件事物或者某一个行动者,但是我们在研究的时候必须将所关涉的一切事情都纳入研究之中,并且小能够保持一种静态的观点。这样,对场域的理解和把握既是关系论的,又是整体论的、结构论的,并且还是过程论的。
二、简答题
9. 斯梅尔赛关十集合行动发生的六个“必要且充分”的基本条件。
【答案】在1963年出版的《集合行为理论》一书中,斯梅尔塞试图对集合行为进行综合解释。他认为,集合行为实质上是人们在受到威胁、紧张等压力的情况下,为改变自身的处境而进行的尝试。集合行为的发生有六个“必要且充分”的基本条件。
(1)环境条件
它是集合行为产生的背景,包括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两类。例如,没有一定的空间场地,群众就无法聚集,集合行为就不能产生,因此一些公共场所如公园、广场、剧场、街道、体育场等往往成为突发性集合行为出现的地方。
(2)结构性压力
这是指经济萧条、自然灾害、贫困、种族歧视、前途渺茫等社会因素对人们产生的心理压力。这些压力促使人们自发地集体努力去解决问题。
(3)普遍情绪的产生或共同信念的形成
要出现集合行为,人们还必须对他们的处境形成某种共同感受,对某些问题产生共同的看法,出现相似的普遍情绪。
(4)诱发因素
环境条件和结构性压力本身并不足以引发集合行为。集合行为的出现往往需要一个“导火线”。诱发因素的作用在于肯定人们中间己经存在的怀疑与不安,助长普遍性的社会情绪。
(5)行为动员
这是在以上各条件基本具备的情况下,传递信息和压力感,唤起大众情绪的行为。这一工作可以使许多最初仅仅旁观的人,经过鼓动而成为实际的参加者,可以使原本松散的无组织群体产生一致行动的倾向。
(6)社会控制能力
集合行为是否产生还要取决于社会控制的成败。社会控制如果十分强大有力,就可阻止集合行为的发生; 如果软弱无力,或者措施不当,集合行为就难以避免。一些社会学家提出社会减压阀理论,认为为了防止破坏性集合行为的发生,社会应该有自己的减缓结构性压力的机制,例如可以通过协商对话方式来疏导群体中的一些不满情绪。
10.城市化的涵义和动力。
【答案】(1)城市化的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