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律程序的特点
如果在提单的收货人栏内只填写“凭指示”字样,这样的提单称之为()。 A.托运人指示提单。 B.记名指示人提单。 C.选择指示人提单。 D.任意指示人提单。
法律程序的相对独立性
提单转让至善意的第三者收货人或提单受让人手中,除提单上订有()外,提单成为承运人按其上记载的内容收到货物的绝对证据。 A.有效的不知条款。 B.免责条款。 C.相对证据条款。 D.初步证据条款。
提单转让至善意的第三者收货人或提单受让人手中,除提单上订有有效的“不知条款”外,承运人(),证明其实际收到的货物与提单上记载的内容不符。 A.不得提出相反的证据。 B.可以提出相反的证据。 C.需要通过推论或反证。 D.需要由托运人提供证据。
提单转让至善意的第三者收货人或提单受让人手中,除提单上订有有效的“不知条款”外,提单成为承运人按其上记载的内容收到货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