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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638法学综合(一)之国际法考研核心题库

  摘要

一、概念题

1. Recognition of a government

【答案】recognition of a government 即政府的承认,是指一国通过某种方式表T 认可另一国产生的新政府有代表其国家的地位或资格。政府的承认发生在一个国家的内部出现社会革命或叛乱,导致该国发生非宪法程序的政权更迭,建立了新政府的场合。这个新政府全然改变旧政府的对内统治秩序,甚至改变了国家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改变了旧政府对外关系的方针、政策和国际关系,因而发生既存国家承认这个新政府的问题。

2. right of archipelagic sealanes passage

【答案】right of archipelagic sealanes passage,即群岛海道通过权,是指所有船舶和飞机享有的在群岛国指定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航道,专为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继续不停、迅速和无障碍地过境的目的,行使正常方式的航行和飞越的权利。船舶和飞机应继续不停和迅速通过这种海道和空中航道,群岛国应保障所有船舶和飞机无障碍通过。为了使船舶能够安全通过群岛海道,群岛国可规定分道通航制。通过群岛海道的船舶和飞机应当遵行群岛国制定有关航行、防止污染、捕角和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方面的法律和规章,并不得损害群岛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不得对群岛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未经群岛国事先同意,也不得进行任何研究和测量活动。

3. demarcation

【答案】demarcation 即划界。海洋法中的划界指沿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应依据什么原则对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的界限进行划分的问题。按照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一致协议,公约第74条与83条相呼应,规定海岸相向或相邻的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的界限,均应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所指国际法的基础上以协议划分,以便得到公平解决。有关国家如在合理期间内未能达成任何协议,则应迅速就以谈判或其他和平方法解决争端一事交换意见,将争端提交调解或者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在达成协议前,有关国家应基于谅解和合作的精神,努力作出实际性的临时安排,并在此过渡期间内,不危害或阻碍最后界限的划定。

4. 群岛制度

【答案】群岛制度是指国际海洋法针对群岛国和群岛水域的特殊法律地位规定的制度。它包括群岛水域及其法律地位和群岛海道通过权。群岛水域是指群岛国测算其领海、毗连区、专属经

济区和大陆架宽度起始基线的群岛基线所包围的水域。群岛水域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群岛国的主权及十群岛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的资源。同时,所有国家的船舶均享有通过群岛水域的无害通过权。

群岛国直接相邻国家在群岛水域某些区域内的传统捕鱼权和其他合法活动,在不妨害群岛国的主权的情形下,应当得到尊重。群岛海道通过权是指所有船舶和飞机享有的在群岛国指定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航道,专为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继续不停、迅速和无障碍地过境的目的,行使正常方式(如潜艇潜航)的航行和飞越的权利。

5. 国书

【答案】国书即派遣国书,是指派遣国国家元首致接受国国家元首用以证明大使或公使身份的正式文件。派遣国书由派遣国元首签署,外交部长副署,由大使或公使向接受国元首递交。公约规定,使馆馆长到达派遣国后,一般应立即拜会接受国外交部长,商定递交派遣国书或委任书; 使馆馆长在呈递国书后,或在向接受国外交部或另经商定之其他部通知到达并将所奉国书正式副本送交后,即视为已在接受国内开始执行职务。

6. 联合国国际气候框架公约

【答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公约目的在于在一个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的时间框架内,把空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预的水平上; 确保粮食生产不受威胁; 使经济发展以可持续的方式进行。

7. 紧追权

【答案】紧追权是国际法为保护沿海国的权益,赋予沿海国在公海上行使的一项特殊权利,指沿海国主管当局在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在其内水、群岛水域、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内或大陆架上,包括大陆架上设施周围的安全地带内,违反该国法律和规章时,可对该船舶进行紧追。此项追逐须在外国船舶或其小艇之一在其上述管辖海域内时开始,只要追逐未曾中断,可在公海中继续进行。当被追逐的船舶进入其本国领海或第三国领海时,紧追应立即停止。紧追权只可由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有清楚标志可以识别的为政府服务并经授权紧追的船舶或飞机行使。沿海国在无正当理由行使紧追权的情形下,对于在领海外被命令停驶或被逮捕的船舶因此而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应予以赔偿。

8. 条约的保留

【答案】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作之片面声明,不

论措辞或名称为何,其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之法律效果。

一般地说,双边条约不发生保留问题,因为双边条约的所有条款都是缔约双方通过谈判达成的,若一方不同意某一条款,条约就不能成立; 多边条约因参加国较多,参加时间不一致,缔约国之间关系复杂,各国的政策与利益不尽相同,因此,有的国家在参加条约时不能接受某些条款,于是引起保留问题。

9. 外层空间

【答案】空间可以分为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地球上空有一个大气层,也就是空气空间。外层空间是地球大气层即空气空间以外的整个宇宙空间。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规定于《外空条约》中,具体包括:外层空间的探索和利用应为全人类谋福利和利益; 所有国家可在平等、不受任何歧视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自由探测和利用外层空间; 任何国家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将外层空间据为己有; 探测和利用外层空间应遵守国际法; 禁止将载有核武器或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物体放置在环绕地球的轨道上。

10.条约的批准

【答案】条约的批准是指缔约国的有权机关对其全权代表所签署的条约的认可并同意承受条约约束的行为。依《维也纳条约法公约》,遇有下列情形,一国得以批准表不承受条约拘束:①条约有此规定; ②另经确定谈判国协议需要批准; ③该国代表己对条约作出须经批准的签署; ④该国对条约作出须经批准的签署的意思可见于其代表的全权证书或己于谈判时有此表示。批准条约属国家的缔约权利,因而国家对己签署的条约并无批准的义务。

11.条约必须遵守原则

【答案】PactaBuntservanda 即条约必须遵守原则,最早出现于古罗马万民法,后来发展成为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指在条约缔结后,各方必须按照条约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违反。条约必须遵守原则的意义,在于为国际间的互信和互赖创造条件,从而为维持和发展正常的国际关系、保障国际和平与安全提供支持。

12.强行法(juscogens )

【答案】国际强行法作为一种维护世界秩序的法律手段,是指国际社会作为整体所接受和承认而不能为各国依其自由意志予以更动或加以损抑的法律规则。这样的法律规则只有具有同样性质的强行法律才能更改。国际强行法具有以下三个特征:①国际社会全体接受,体现了国际强行法的一般性,属于一般国际法规范。②公认为不许损抑,体现了国际强行法的特殊性。③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一般国际法规则始得更换。即只有新的国际强行法规则方可对原有的强行法规则进行更改。

二、简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