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普通合伙企业有合伙人马某、屈某、董某三人。2016年3月,合伙企业厂房失火,造成4名工人受伤。同年4月,合伙人董某退伙。同年5月,合伙企业吸收张某人伙,修订的合伙协议约定,张某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现合伙企业无力支付4名工人的医疗费等债务。关于本案的责任承担问题,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应由马某、屈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应由马某、屈某、董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应由马某、屈某、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应由马某、屈某、董某、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不爱护企业的资产就等于增加企业的()。 负担。 开资。 成本。 利润。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私利。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作出除名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下列对于该除名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没有异议,该除名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裁决。
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甲拟再设立一家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下列关于甲能否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甲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甲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甲如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就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甲只要具有该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身份,就不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团队精神体现了企业的风尚和管理水准体现了员工自身的()。 文化层次和协作程度。 文化层次和关心程度。 文化层次和文明程度。 文化层次和交往程度。
2016年3月,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2万元、2万元、1万元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并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损益。8月,A合伙企业为B企业的借款提供担保;12月因B企业无偿债能力,A合伙企业因承担保证责任支付1万元。12月底,甲提出退伙要求,乙、丙同意。经结算,A合伙企业净资产为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应退还甲的财产数额是()万元。